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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你必须掌握的利器

 叶老师YP 2017-01-24

读一流书,做一流人!人生必读好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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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Sora

(经作者授权发布)


今天下午临时决定去参观一个圣诞节前就想去的工作室,坐了十五站地铁,大概四十分钟。

临出门时决定带上《如何阅读一本书》

前两天和一个五星级培训师聊天时才发现,包括她的助理在内,我们三人都有这本书。

第一,说明大家都很上进好学,第二,这本书很畅销,口碑好,很多人推荐。

但是,我们三人都没有看完。



今天我决定用地铁上的三十分钟试下速读。

记得之前和好友Sissy去机场接人,因为到的早,在麦当劳坐着等,我俩一人带了一本书,一个小时后,她看完了她那本,我却只看完了一章。

我那时还坚持要一字一字地仔细读,害怕漏掉了什么有用的信息。现在才知道这个方法多么笨,我既没有在之前略读,也没有查过资料,拿着一本没看过的书,直接就开始逐字逐句地看起来。

这和我做事的态度很像,是特别需要纠正的。我特别喜欢抓细节,但也正因此老是犯抓小放大的错误,没有整体平衡感,耗费了自己大量精力,效果还常常事倍功半

这再次证明,万事万物都是想通的。所以很多时候,更需要退后两尺去看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用全面的,扫视的眼光去做整体的判断,摸清事物背后相关联的那根纽带。

好,此话题暂且搁置一边,回过头来,今天只说速读



我随身带着一个笔袋,装着两支中性笔,和三支不同颜色的荧光笔。

最后发现自己还是最喜欢用粗的橘红色的荧光笔,做标记方便又显眼。读第二遍的时候用中性笔在荧光笔标注的地方写备注,特别显眼,印象深刻。

一上地铁,我就迅速找到了一个位置坐下来,掏出书开始看。

先把序看了一遍,作者和译者都详细讲明了整个书的出版过程。译者朱衣和郝明义,郝明义就是《越读者》的作者。作者艾德勒和范多伦,郝明义专门写了有关范多伦的趣事,特别有意思,一下就勾起了我的兴趣,找到了主动阅读的动力和方向。

然后目录看了一遍,把每个章节的重点词标注出来,大概就把这本书的结构弄清楚了。明白了作者写作的思路。他将阅读分为了四个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和主题阅读。并详细介绍了这样分类的原因,每种层次的技巧,特别是第三个层次,花了两篇章节来详细讲述,可见这部分是最重要或者说最常用到的部分。

差不多半个小时,我看完了第一篇,就是关于第一、二层次的介绍。这速度已经完全超出我之前的习惯,但是我发现效果很惊人。因为我强迫自己快速扫视,用荧光笔引导自己的目光往下不停顿地走,遇到觉得重要的部分立马用笔勾画下来,然后继续。在地铁还有两站到站时,我已经看完了第一篇,然后我回过头来再重复看一遍刚才勾画的重点部分,这样,刚才看的内容基本上已经完全清楚了,而且印象深刻。

当我现在坐在这里敲下这些字的时候,脑海中还有着这篇的基本架构图。

怪不得练习了思维导图的朋友,让我觉得记性都那么好,因为这种方法本来就可以帮助你在脑海中将知识点图像化结构化,方便记忆。



书里有一部分让我特别好奇,它说“我们的头脑是个惊人的工具,可以在一瞥之间掌握住一个句子或者段落——只要眼睛能提供足够的资讯”,这就是作者提倡让我们练习速读的原因,从生理上来说,快速阅读完全没有问题,问题只在于我们的习惯,和心智模式。像我以前,就总觉得大段阅读会漏掉很多东西,现在想起来,反而是一字一句地阅读更容易让我无法集中注意力

在学校教育的时候,老师都提醒我们要仔细阅读,很多同学都头痛地表示,经常因为一句话读不懂,而翻来覆去地就读那一句,卡死不能往下进行。其实如果跳过往后走,或许因为有后面的文字让自己更多了解,这段读不懂的话反而就突然理解了。

我想起教小朋友读书这件事情,因为不懂的字太多,有的家长规定遇到不懂的就停下来查字典,这反而影响了阅读的乐趣,或许很多小朋友的阅读兴趣就是在这时候被抹杀的吧。

有种说法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其中的奥义与此想通。不只是学习,做事的时候也是这样。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时刻,在做一个项目的过程中,碰到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左思右想都没法处理,其他事情也催得紧,你只能先放下这个去做别的,当你一步步做完别的后,你发现,这个难题已经迎刃而解,或者不再重要了。

人生的路上很多时候也是这样,或许就是俗话说的不要钻牛角尖吧。

所谓要有大智慧,真是在人生的方方面面都可以触类旁通的。

如果你也想改变,就先从速度一本书入手吧,反正这个,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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