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钱人那么多,要查也查不到我头上。”中国自今年1月1日起履行CRS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程序后,一名在境外拥有多个账户的高净值人群对第一财经表示。 这也是在一些机构研讨会中,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合伙人傅瑾与一些财富管理客户经理谈到高净值客户对于CRS反应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一些人选择“掩耳盗铃”,继续隐匿收入;一些人选择利用亲戚朋友来进行“代持”;还有的移民机构怂恿富人们抓紧时间办理那些未加入CRS的“避税天堂”护照(比如安瓜拉、多米尼克),或将账户金额减少至100万美元等。 但专业人士分析称,这些举措未必奏效,且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那么,应对CRS,“正确的打开姿势”该是怎样? 警惕不靠谱的“解决方案” 傅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掩耳盗铃”继续隐匿收入,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面临补缴税款、巨额罚款甚至锒铛入狱。 而“桌底协议”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代持人主张自己对代持的股权、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益,在法律层面会得到支持;代持人突然死亡,就会牵涉继承问题;代持人交还资产在税法意义上会被视同交易,还是会被征税。”傅瑾举例称。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芳律师表示,移民并不必然改变税收居民(个人)的身份,就算办了CRS清单外的小国移民,但实际仍在中国境内生活、工作,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仍旧属于中国税收居民。“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在CRS 参与国或地区有金融资产,相关信息仍会被送至中国税务机关。” 将海外账户金额减少到100万美元以下,对富豪来说,则不一定很经济。海外资产配置的目的是希望财富增值,同时能够有效运作,如果将每个账户的金额都降至很少,这样必然会增加账户维持的各项成本。同时在有些国家,不排除金融账户会存在合并计算金额的情况。 针对还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将资产立即转至非CRS参与国,陈芳分析称:“如果资产原本是配置在CRS国家之内,想要转到非CRS国家,将涉及很多问题。比如资产能否转移?像房产、股票等非现金资产的转移、变现都比较难,也可能涉及较高的税负成本;再比如,资产转移到非CRS参与国后,能否实现财产的安全及增值也需要考虑;此外,如果现在仓促地转移资产,相关账户会被列为特别关注账户。” 至于通过设立壳公司购买在CRS参与国的金融资产来逃避信息互换,陈芳表示,这种做法同样行不通。举例而言,如果中国税收居民通过设立壳公司购买英国的金融资产,此时,该壳公司将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如果该机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税收居民,英国税务当局会将其金融资产信息传递给中国税务机关。 正确的打开姿势 傅瑾建议称,首先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资产在海外的分布情况,比如是以个人名义持有的,还是以其公司名义持有的,是否存在没有申报的收入(个人和公司层面的),从而计算出目前面临的风险敞口有多少。 “由于CRS 已经开始启动,金融机构会根据所在国CRS 规定,采用2015年12月31日或采用2016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作为判断高净值客户存量账户的标准,所以现在这个时点来看的话,这些富人在海外的存量账户的信息已经基本上会在2018年9月以后交换回中国。”傅瑾说。 “移民并不能解决问题,CRS下看的是税收居民的概念,而非国籍。所以在国内居住时间和中国护照是否会被注销,都是判断是否中国税收居民的重要标准。”傅瑾也表示。 如果大部分的生意和生活还要扎根在中国内陆,傅瑾的建议是立足于国内,根据产业的特点寻求合法的方式降低有效税率。譬如寻求一些可以享受较低税率或所在行业能够得到当地政府财政补贴的地区注册公司,或者考虑将企业形式设定为合伙制企业,这样可以免去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要在境外成立公司,建议到中国香港或新加坡等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真正组建一支核心团队进行实质上的经营,而非到开曼群岛、百慕大这些“避税天堂”去注册一个不太可能有实质业务的“壳公司”。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则撰文建议,在账户注册地和投资架构上做筹划。他表示,虽然有101个国家和地区做出了加入CRS的承诺,但是在法律意义上还需要再通过国内的批准和强有力的实际执行,目前各国进度不一,并且各国对参与的内容和进行信息交换的地区也会做出不同的保留事项。在此背景下,即便在最终执行CRS的国家(地区),仍存在广阔的筹划空间。 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资产配置,需要注册海外金融账户的,可以开展合法的税务筹划。比如,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对外投资采用公司形式相比较于个人,具有递延纳税的功能。在资产配置和管理中也可以积极引入信托架构,以实现账户保密的功能。 陈芳称,总体而言,并没有一个适用所有人的所谓应对CRS的统一策略。“在做资产配置筹划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资产状况和配置;未来资产的盈利模式;个人及家人的工作、学习、生活地域选择;所经营企业的所在国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家族财富传承等等。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个案进行设计、筹划。” 可以考虑的方向包括:利用信托、基金、保险、投资机构、房地产等多种形式的资产配置,对于房地产可以在法律、税务等各方面可行的前提下,考虑由个人持有或设立信托持有,对于珠宝、字画、古董、游艇等非金融资产可以考虑个人持有等;另外,在确保资产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的资产可以考虑配置到非CRS或CRS执行力度相对宽松的国家或地区。 财税界人士还表示,从另一个方面而言,政府也需要反思税率过高的问题。在中国,个人企业家面对的是25%的企业所得税加上税后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率,可能最后实际税率高达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落地,希望能合理降低各类个人所得的税负。”傅瑾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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