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

 aaayaya 2017-01-29

穗府〔2014〕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及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义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低碳城市、绿色城市和幸福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全面铺开,垃圾收运管理系统日趋完善,法规制度日益健全,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可以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能让城市更干净、发展更低碳、环境更友好、生活更幸福、城市更文明。同时,应清醒地看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市民群众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生活垃圾数量增长与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依旧比较突出,邻避效应造成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十分困难,“垃圾围城”危机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此,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促进城乡环境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加快新型城市化发展“12338”战略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城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坚持“先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后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的技术路线,以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技术创新、产业集聚”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改变与新型城市化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作业方式,建立完善的管理运行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破解垃圾处理难题,发展循环经济。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年底,全面深化全民垃圾分类,加快城乡垃圾分类处理一体化,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政策法规体系、宣传参与体系、源头减量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等,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设计,大力推广“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初步建立以源头分类减量、回收利用、末端分类处理为核心的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可再生资源回收率达40%,资源化利用(含焚烧、沼气发电、生化处理等)率达55%,“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占社区人口的60%以上,成功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一批资源热力电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到2017年年底,全市资源热力电厂垃圾处理总规模达到1.4万吨/日、生化处理垃圾总规模达到4500吨/日,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产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三、完善全流程设计

  (一)明确设计思路。

  遵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管理路线,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推动生活垃圾管理全流程设计,将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中端运输、后端处置及过程监管科学结合,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全面优化和科学构建覆盖全程、制度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配合、管理高效的运行管理系统,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及各类“城市矿产”开发利用良性循环发展。

  (二)推动流程再造。

  围绕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6个环节,从源头分类减量、收集运输配套、压缩中转分拣、末端分类处置,到收运模式改革、收费定价支付、生态补偿落实、“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产业链发展、法规制度配套以及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等,全面推动垃圾管理流程再造,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和各类“城市矿产”管理流程再造体系,形成符合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发展需要的新机制。

  (三)落实层级责任。

  通过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全流程设计,从垃圾分类处理运营、监管、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等层面,全方位明确政府、社会、市民、市场在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中的责任,逐步形成权责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运行流畅的管理机制,确保政府管理到位、市场运行规范、社会参与有序,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城市矿产”回收利用工作的无缝对接和高效率运行。

  四、强化减量利用

  (一)促进源头减量。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产生的垃圾量,鼓励家电、电子产品、废旧电池等相关生产企业建立起自身产品回收循环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等危险废物的强制性专项回收处理。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加强包装材料过度使用的检查监督,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严格控制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推广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纸。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酒楼饭店等场所安装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推动餐厨垃圾分散就地处理。推进集分拣、脱水、压缩减量一体的多功能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分流,稳步提高减量效果。

  (二)推进垃圾分类。

  加强宣传力度,倡导环保健康、循环节俭的生活方式,使垃圾分类观念转化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合格社区、垃圾分类学校教育示范基地、垃圾分类机团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形成垃圾分类的持续动力。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经验,推进分类改革,循序渐进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改变人们传统的垃圾排放习惯,形成人人动手、自觉分类投放,提升垃圾分类的质量,促进分类工作可持续发展。修订出台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垃圾排放回收登记等核心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市民在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责任,规范垃圾分类行为,引导生活垃圾和各类资源分类分流、回收利用和处置。发挥物业管理的重要作用,带动居民家庭分类减量,提高资源回收效率。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运用实现对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全面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资源利用。

  建立完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扩大全市再生资源规范回收站点的覆盖面,2015年全面完成城乡再生资源规范回收站点的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其他“城市矿产”回收利用的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矿产”专业分拣中心,形成区域回收、专业分选、综合利用相协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形成产业链、价值链为导向,搭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引导企业进入,推动产需衔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利用经济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回收利乐包、废玻璃、废木质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全面推广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稳步提高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统筹工业垃圾、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优化收运体系

  (一)完善收运网络。

  围绕源头收集、中间运输两个关键环节,在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再生资源回收、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等收运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单独分类收运网络,到2015年年底,基本实现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压缩转运。结合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卫生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以“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为重点,到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一镇建成一座以上垃圾压缩站,每个自然村设有一个以上规范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全面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二)改进收运方式。

  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稳步推进社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对新建小区和楼道设置垃圾桶影响消防通道的楼宇,先行推广“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对物业小区、非物业小区(包括城中村、村转居及城乡结合部地带)可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做到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巩固一个。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推广扩面相适应,改革现有的垃圾收运方式,逐步淘汰街面开放式小型垃圾收运车辆,配置高性能、密闭环保、美观实用的小型机动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和大型垃圾分类收运专用车辆,升级改造各类小型垃圾压缩站,推广大型多功能压缩转运站的建设,增加压缩站的分拣、脱水、集散功能,提高收运能力。推行垃圾运输车辆定期检查和审验制度,逐步淘汰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有效控制垃圾运输滴漏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垃圾收运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统一管理标识,规范收运行为,逐步减少直至杜绝混收混运。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优化垃圾分类收运线路,合理配置收运车辆,逐步形成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方式。

  六、提高处理水平

  (一)强化规划引导。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在实施“123”城市发展战略中,科学规划布局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控制范围并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和防护距离。在城市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优先规划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规划必要的垃圾分类处理公共设施和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分拣设施,在已建小区中实行相应改造计划。依托7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同步规划建设相关的餐厨垃圾生化处理、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低值废弃物和废旧电器回收分拣等项目,打造高水平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争取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二)加快设施建设。

  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加强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统筹安排7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示范性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到2014年底,建成1座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到2016年年底,新建成4座资源热力电厂、7座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增焚烧处理规模9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4300吨/日;到2017年年底,再新建成1座资源热力电厂,新增处理规模1500吨/日,实现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4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总规模4500吨/日,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产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加快工业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统筹、规划、立项、储备一批后续建设项目,确保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满足今后城市发展的需要。

  (三)提高运行水平。

  严格监管生活垃圾处理营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高效营运。督促营运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切实做好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资源热力电厂烟气排放处理、焚烧飞灰处理等工作,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确保所有建设项目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和环保标准要求。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管的范围和力度,重点打造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环保宣传品牌。对正在推进的基础设施项目,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成为精品工程、惠民工程,发挥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最大效能。

  (四)提高创新能力。

  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基础性技术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新应用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科研攻关,重点突破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滤液处理、臭气控制、不达标填埋场治理、废旧电器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和大型环保设备国产化的关键技术,实现技术创新,破解技术难题。有产业发展用地的循环经济产业园,要引进一批高科技的环保制造企业,打造产业和技术高地,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装备自主化,逐步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七、强化监督管理

  (一)完善政策法规。

  研究修订《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穗府令〔2011〕53号),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落实《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经费阶梯计费管理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动“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制订出台《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广州市限制塑料袋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补贴办法》,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撑。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规范行业市场。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市场准入的管理,严格执行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制度,对各类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的企业严格执行从业资质、专业人员、业绩、资金、机械设备、企业诚信等准入条件。建立行业评价制度,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标准,定期对全市正在进行的生活垃圾保洁清运服务及正在营运的处理设施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健全和完善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行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招投标管理工作,坚决清理不能提供合格营运服务和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

  (三)加大监管力度。

  围绕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探索建立集政府、业主、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改进生活垃圾管理、营运监督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行业评价、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督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责任单位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提高水平。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有序、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八、加大政策支持

  (一)拓宽投入渠道。

  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专项经费,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阶梯式计量管理制度。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有序向社会开放生活垃圾回收、运输、处理等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工作,培育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垃圾处理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效益。采用独资、合资、融资租赁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回收和循环利用产业,扶持垃圾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上下游产业。

  (二)建立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研究探索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参与餐厨垃圾收集、资源化处理以及废玻璃、废木质、废塑料、废利乐包等低价值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探索建立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激励奖励机制,采取积分兑换、实物奖励等形式,调动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三)健全收费制度。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科学调整生活垃圾清洁和处置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探索建立适应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发展需要的收费管理制度,以经济杠杆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开展。完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价格管理政策及收费支付模式,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的价格及管理行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应全部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分工。

  继续推行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点督查各区(县级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领导。

  市固废办负责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整体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规划编制、行业管理、体系完善、设施建设、监督考核、执法检查等具体工作,通过全流程设计,建立一套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统筹全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加大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已启动的建设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加快研究储备一批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需要。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营造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培育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处置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投融资体制改革、产业政策制定、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推进“城市矿产”开发利用,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城市矿产”回收利用体系,负责引导非星级住宿业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发、引进和成果转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垃圾运输防滴漏执法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预算和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参与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环境监测、项目环评及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

  市建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工作,以及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的推广使用。

  市水务局负责做好污水厂污泥的处置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有机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疗垃圾的规范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建配套的规划落实,配合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

  市物价局负责配合制订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政策及环卫清运、垃圾终端处理收费政策及收费模式。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旧货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加强对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督促农贸(肉菜)市场推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参与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园林绿化垃圾的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规范的立项和发布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市旅游局负责开展星级宾馆酒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日用品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

  市应急办负责配合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供销总社负责具体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扩大回收利用能力。

  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发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妇女、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广环投集团负责推进七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各项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改造,加强填埋场臭气控制及渗滤液无害化处理。

  (二)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动员、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落地建设、生态补偿、垃圾车运输滴漏治理、社会稳定及人员设备管理负总责。各街(镇)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小区、机团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社区居委(村委)具体负责所属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通过制作公益宣传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多渠道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搭建公众垃圾分类处理参与平台,积极回应民声,夯实民意,达成共识。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及时全面客观地进行报道,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各区(县级市)、市各有关部门要巩固和扩大“万人行”宣传活动成果,形成长效宣传机制。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4年10月16日印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