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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风雨,建国后中国民航运输业发展简史

 q1338 2017-01-31

历经风雨,建国后中国民航运输业发展简史

中国民航

一、初创时期,即1949年—1978年期间。

1949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民用航空局,受空军指导。中国民航的发展也因此在新中国美丽的朝阳下缓缓起飞,直至在天空中划出一道灿烂的航迹线!

1949年11月9日,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陈卓林率两公司员工在香港光荣起义,并率领12架飞机飞回北京、天津(其中北京1架,天津11架),为新中国民航的初期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和技术力量。这就是著名的“两航起义”。再加上后来修复的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17架飞机,这些飞机共同组成了新中国民航运输初期的运输工具主体。

1958年2月2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归交通部领导。1958年3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交通部的部属局。1960年11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交通部民用航空总局” 。为部属一级管理全国民用航空事业的综合性总局,负责经营管理运输航空和专业航空,直接领导地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的工作。1962年4月13日,民航局名称改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62年4月15日,中央决定将民用航空总局由交通部属改为国务院直属局,其业务工作、党政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等均直归空军负责管理。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民航由于领导体制几经改变,民航总局几更姓名,几易其主,但在管理内容,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并未有较大的变动,使得航空运输发展受政治、经济影响较大,却并未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至1978年,航空旅客运输量仅为231万人,运输总周转量3亿吨公里。

二、稳步时期,即1978年—1987年期间。

这一时期民航脱离空军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歌声开始独立发展。邓小平同志指示“民航要用经济观点管理。民航一定要企业化。”1980年3月5日,民航脱离军队建制,民航局从隶属于空军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中国民航局的特征又是政企合一,既是政府部门,又是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民航局下设北京、上海、 广州、成都、兰州(后迁至西安)、沈阳6个地区管理局。至1980年全民航只有140架运输飞机,且多数载客量仅20多人或40人,多为向前苏联购买的苏式伊尔飞机。而载客量100人以上的中大型飞机只有17架;机场仅79个,位列世界民航第35位。

三、重组扩张时期,即1987年—2002年期间。

1987年中国民航开始施行政企分开,对民航业开始进行以航空公司和机场分设为特征的体制改革。组建6家国家骨干航空公司,分别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国西北航空公司、 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同时管理局在原有基础上组建了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六大地区管理局。199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1980年至1983年期间中国民航通过各种途径相组合的方式购置了一批当时国际先进水平的飞机,如波音—747SP型宽体客机、波音和麦道等多种型号的先进水平飞机,并同时淘汰大批老型号的飞机,以加快机型更新速度。到1990年末,中国民航已拥有各型飞机421架,其中运输飞机206架,通用航空和教学校验飞机215架。随着大、中型客机的引进,对民航机场在客观上提出了要建设具有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水平和配套设施的机场的要求,致使民航机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旺局面。截至1990年底,有民航航班运营的机场总数达到110个,其中可起降波音747型飞机的机场有7个。

至2002年,我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16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8594万人,货物运输量202万吨,20年间,年均增长分别达18%、16%和16%,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两倍多,国际排位进一步上升,成为令人瞩目的民航大国。

四、迅猛发展时期,即2002年至今。

这一时期主要的发展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航空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的联合重组、监管机构改革和机场实行属地化管理。

1、航空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的联合重组:2002年民航业再次重组,组建六大民航集团公司,分别是: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成立后的集团公司与民航总局脱钩,交由中央管理。

2、监管机构改革:民航总局下设7个地区管理局,分别是: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南地区管理局、西 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和26个省级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是: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深圳、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对民航事务实施监管。

3、机场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政企分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90个机场进行了属地化管理改革,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机场下放所在省(区、市)管理,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一并划转;民航总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管理的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下放所在省(区、市)管理,属民航总局管理的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一并划转所在省(区、市)管理。其中首都机场、西藏自治区区内的民用机场继续由民航总局管理。至此机场属地化管理改革全面完成,也标志着民航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时光荏苒,转眼间中国民航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其发展和改革的历程已经走过了68个年头,在这68个年头里,有过光辉也有过曲折,从这些历史中我们发现只有在不断发现、超越和砥砺自我中才可能看见前进的曙光,才可能迎来中国民航光辉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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