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物管案例】业主的不良行为,物业公司能否公开吗?

 欣欣向上MR 2017-02-03




业主的不良行为

物业公司能否公开吗


如果物业公司在小区各处张贴大字报,批评某个业主的行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规约,这是否是物业公司的职责所在,是否侵犯了该业主的名誉权呢?近日,秦淮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纠纷。


事件回顾


张先生是城南一高档住宅的业主。去年9月,他下班回家突然发现,小区各个地方都粘贴了由物业公司印制的传单。传单上张先生榜上有名,物业声称张先生占用储藏室、欠交物管费、占用车位。这令张先生十分气愤,他认为传单中所列罪状都是无中生有,物业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在报复,原因是张先生曾经公开批评物业收费不合理。张先生认为,物管处的所作所为侵害了他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物管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物业阐述


物业管理公司辩称,张先生占用的储藏室,应为全体业主共有。其私自占有行为有碍公德,物管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是有事实依据的。在小区内张贴告示,是物业公司依据业主公约和管理合同做出的正当管理行为。


法院判决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从本案中物管部门告示张贴的范围看,并未超出小区区域;虽然告示中对张先生占用储藏室、欠交物管费、占用车位等予以点名批评,但其中有些是事实,从告示中看不出有贬低张先生人格、损害名誉的故意。法院认为公开点名批评的方式虽然不妥,但也不能构成名誉侵害,因此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微资讯摘编自《江苏商报》)

《物管案例》12月最受欢迎的资讯 

‖ 物业公司该不该向业主提供监控录像?

‖ 访客无理打骂门岗保安怎么办?

‖ 业主乱停车,物业锁车轮是否合法?

‖ 少一句告知,赔了两年物业费

‖ 住户执意在公共走道摆放鞋架怎么办?

‖ 车主恶意冲卡怎么办?

‖ 10万翡翠家中被盗,业主说物业有责任

‖ 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物业承担责任吗?

‖ 下水道堵塞一楼住户遭殃,物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新房没入住,我凭啥要交物业费?

‖ 小区消防设施漏水产生水费18万元,应当由业主承担,还是由物管承担?

‖ 男子车停小区被刮,物业未尽义务或将赔偿

‖ 楼上业主长期未居住,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谁来承担?

  业主两年不交物业费,理由统统不成立!

‖ 业主委托停水电,物业须三思

‖ 幼童小区滑梯磕破头,家长向物业索赔12万

‖ 如何处理住户家里跑水的问题

‖ 快递送至物业后遗失谁担责?

‖ 停在小区里的车被划能找物业索赔吗?


物业管理微资讯

全国首个以小区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微资讯平台。关注“微资讯”,学习工作有实效。

微信号:wyglwzx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