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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黄昏恋?如果是自己的父母你会赞同吗?

 宁静致远2023 2017-02-05

本人的父母没有离异,也没有丧偶。当然不会有亲身经历这样的事情,不过我从个人的观点阐述一下。

我从骨子里赞同我的父母能够与他们的另一半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年轻的时候,我的父母只要有矛盾出现,我都会告诫他们如果你们觉得对方不如意趁早换,别每天找对方的不是。尽管在别人看来我这种主张不可理喻。可是我真的希望两个给我生命的人能够过的舒心。

“子不嫌母丑”说的多好,无论妈妈是什么样子,她都是给我们生命的那个人,也许在生活中妈妈总有时对我们过去严厉与挑剔,但是没有她怎么会有我们呢?

“虎毒不食子”这句话表示再凶猛的动物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这也是表述一个父亲对待孩子的观念的,无论社会上怎么去说父亲如何坏,那么他也不会对自己孩子坏到哪里,所以,作为他的孩子应尽的义务就是让他能够在晚年的时候健康长寿。

所以,我认为只要父母自己开心就好,尽量不要去反对什么黄昏恋,我们长大了,我们有自己的家庭,他们越来越孤单、越来越无助,身边有个伴,有个跟他(她)说话的人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

黄昏恋又称中老年恋爱。黄昏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青春时代未解决好个人问题,到中年遇到合适的才谈恋爱;另一种是中老年丧偶或离婚后再成家进行的恋爱。

1.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得丧偶的中老年羞于再恋爱成家。

2.克服阻碍黄昏恋的不良心理因素。

(1)“看破红尘”不愿再恋。一般发生在多年夫妻或家庭感情不和睦的丧偶者身上。他们对再婚已无兴趣,甚至厌恶婚姻生活,希望一个人了此残生,就是子女帮其找老伴也不愿意。

(2)怕子女干涉。

(3)“对比效应”影响再恋成婚。丧偶中老年人在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而且总是觉得不如过去的老伴好,因而迟迟下不了决心。

(4)怕社会偏见影响恋爱。

(5)因财产和经济原因,对再恋顾虑重重。中老年再婚,一般都有一些财产和金钱,结合后,二人的财产与金钱的处理,是一个很敏感而现实的问题,许多中老年人在再次恋爱时,都是因这一具体问题谈不好而告吹的。特别是农村中老年人,这些问题的处理更为敏感和突出。

对上述心理障碍的克服:

1.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要因有一次婚姻挫折而抛掉终身的幸福。

2.要做好子女的工作,子女应该体贴老人,理解老人。要知道,再孝顺的子女,也不及伴侣的照顾周到。

3.要消除消极的对比效应,多看到新伴侣的优点和长处,尽快缩短与新伴侣的心理距离和情感距离。

4.社会要理解老人,关心老人。中老年人丧偶后,如能情投意合再组建幸福家庭,是一件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减少社会问题的大好事,应予支持。

5.进入黄昏恋的中老年人,在财产方面,如双方子女无干预思想,两人又情投意合,共同使用并无妨。否则,可采取现在进行的婚前财产登记手续,做到所有权分明、共同使用。

多多询问父母的感觉 考虑他们能的感受

“走婚”凸显出“黄昏恋”老人再婚的种种现实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各界对老年人再婚和情感生活重视度与支持度的欠缺。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委员会执委崔培俊认为,银发“走婚族”是很无奈的特殊人群,“走婚”是一种搭伴过日子的性情生活,虽满足了老人对自由、幸福、爱情的需求,但在法律上是缺乏保障的。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弟认为,许多子女对父母晚年的感情、婚姻生活干预太多,一是过于“重利”的观念使然,二是忽视了老年人和年轻人一样,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没有配偶、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条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为,子女以种种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广义上的违法行为。

王全弟建议,对于单身老人再婚后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约定”和“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双方可事先通过协议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情况。“比如,针对老人和子女的担心,再婚老人就可约定婚前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婚后的退休金等财产为两人共有。”

专家建议,老人要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则要转变观念,多为老人着想,多考虑他们的幸福和权利,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多为老人提供这方面的咨询等。

上海411医院男科教授白迎堂认为,从法律角度讲,老人未婚同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黄昏恋”老人应采取正常的婚姻方式。

专家建议,社会各界应依法支持和维护“黄昏恋”老人的再婚需求,对再婚遇到阻挠的“黄昏恋”老人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另外,各地老龄办可以成立专门的老年婚姻管理机构,对老年人再婚采取一些特殊照顾与指导,比如再婚双方签订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协调子女关系等。

我的父母是包办婚姻,俩个人在争吵声中活到了七八十岁。我听见他们争吵时,我就会劝他们离婚,各自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人,因为我们都以长大成人能理解两个性格不合的人生活在一起的痛苦。奇怪的是他俩吵归吵,就是不离婚,吵完后又重和好,好象没事一样,旁人都很难理解。两个人老了好象谁也离不开谁,不争吵好象日子过不走,争吵好象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乐趣,晚年中的交响曲。黄昏恋,只要父母生活的开心,我赞同。子女与父母之间在年龄上的代沟,语言上有时是难以沟通的,他们只能在同龄人中找到知音。子女没有权力剥夺他们的晚年幸福,只要他们的做法是合法讲道德的,作为孝顺儿女都应该理解和接受。

赞同黄昏恋。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和幸福的权利。对于中老年人讲,他们饱经生活的艰辛,到老孤单寂寞,更需要有个生活的伴侣和精神的依靠。所谓少年夫妻老来伴。步入中老年的单身老人,儿女相继立业成家,独立生活。儿女紧张的工作和众多的社交,使他们用在小家庭日子的时间都不充裕,更难以抽出太多的时间陪伴父母左右。众多的中老年单身父母,退职休闲在家,他们衣食无忧,唯一缺少的是有一个能够伴左右、有话咾的另一半。这种精神上的依靠是儿女所不能给予的。现在的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也比较开明。绝大多数都支持赞同单身父母选择新的婚姻,选择自己所要的生活。只是作为中老年自身,在选择新的婚姻中,已远远不是过去单纯地找个生活伴侣,他们比年轻人选择婚姻考虑的因素更多,其中,子女和财产的问题,往往成为婚姻的制肘,使选择更为艰难复杂。即使有的克服了重重阻力组成了新的家庭,最终也只能无奈地曲终人散,走不到生命的终点。有的中老年人,婚姻观扭曲,认为自己有几个钱有点经济能力,就一味把年轻貌美作为选择的条件,老牛吃嫩草,纯属自"作"。有的只为自己打算,不为他人考虑,自私狭隘,不得不成半路夫妻。黄昏恋好事多磨,任重道远。祝所有中老年人单身朋友有缘人终成眷属。

黄昏恋我同意,再婚我不同意!我不想有人替代亲生父母的法律地位!无论找的那个对象有钱,还是没钱,我都不希望他们办结婚手续!不结婚,对原婚姻,最多算是找个小三儿,结婚了,算什么?!再说,各自都有子女,后事怎么办?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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