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我市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建设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建设,汇聚集体智慧,增强设计方案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建设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 二、征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有信息系统设计实施能力、具备大数据建设和相关系统开发建设经验的国内企业。 (二)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1年以上。 (三)提供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平台建设要求 (一)符合《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我市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充分利用各种网络环境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集成,有效解决数据接口问题。 (三)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可防、可控。 (四)可扩充、可发展、操作简单、运维便捷、利用率高。 四、内容要求 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述、需求分析、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包含系统体系构架、各系统接入方式及数据标准等)、追溯统一平台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人员配置与培训、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同时附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等。 五、征集程序 (一)各应征单位要深入分析《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该项目涉及有关政府机构等相关单位的网络建设和应用需求,以及自身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技术,认真撰写方案,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建设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寄往厦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 (二)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对应征单位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建设方案。 (三)本次征集不单独支付设计费用。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 邮 码:361013 联系人:小陈 (5302751) 电子邮箱:xmcl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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