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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及注意事项

 茹莱神兽 2017-02-10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的时候需要填写各种小表格,哪些申报表为必填表呢?重庆税务代账公司介绍,增值税主表、附表一销项、附表二进项、附表三差额扣除、附表四抵减、附表五不动产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本期进项结构表都是必填表,不管有无数据,都要点击打开相应报表填写保存;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是选填表,如没有可不填。

  那么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的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一诺财务介绍,如果只有简易计税的服务,则《附列资料(二)》填零即可,因为简易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本月发生数据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和主表相应栏次。《附列资料(一)》填报第8-12栏的相应栏次,主表需要填报第5、21、24、32、34栏的“本月数”。

  异地提供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服务,都需要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申报时可扣除已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款,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应该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栏“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栏“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与主表中本期应纳税额相比较的较小者。如果主表中应纳税额较小则填写应纳税额,并将差额填写在第5列“期末余额”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预缴税款会体现在第28栏“分次预缴税款”中,一诺财务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纳税人收到一张可以抵扣的差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是10000,税率是***,税额是180。在填写《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时,如何填报?

  答:《附列资料(二)》中的数据,为票面税额,《进项结构表》中如果只填金额数据,自动生成的税额就与票面税额不符,会导致与《附列资料(二)》数据比对不符,无法保存,所以需要根据该发票的开具内容得知其税率,选择对应栏次,按照票面税额,反算金额后填入该表。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发生的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总机构需要汇总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和汇总的销售额计算汇总销项税额;

  (2)总机构需要汇总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取得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3)总机构应当依据《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按月(季)汇总计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下同)的增值税额,计算出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计算公式为:

  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4)需要填报《附列资料(四)》第2栏。

  (5)《附列资料(四)》第2栏第4列中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中体现。

  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销售额的填写: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第13a栏“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栏“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注意:第13a栏对应的14列按实际分配的税额或按预征率计算的税额填写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报。还需要填写主表第5栏、第21栏。

  (2)进项税额的填写:分支机构认证(或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同时填写第17栏“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中做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结构表》的税额与《附列资料(二)》的进项税额有差额怎么办?

  答:《进项结构表》与附《附列资料(二)》中的进项税额相差在1元以内的系统可以保存通过。个别企业差额在1元以上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也可手工调整税额,尽量与发票数据一致,纳税人能自行清卡)

  纳税人正式申报时提示“保存失败,主表累计数失败”怎么办?

  答:因为主表的累计数系统没有自动带出来且无法手工填写,纳税人需要将主表删除,重新进入主表申报界面,输入本月的销售额后,一诺财务建议可以带出累计数,其他数据正常填报,然后保存,再正式申报。建议企业多试几次,如果仍然无法申报成功,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

  纳税人在正式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怎么办?

  答:一窗式比对的是《附列资料(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发票的金额、税额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必须完全一致,若有一元以内的差额,请更改《附列资料(一)》,使之与开具发票情况相符;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查明原因,按网上申报要求先提交申报,然后携带填写正确的申报表,公章,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修改。

  本月纳税人网上申报时,《附列资料(一)》填报时第10列与第14列不一致,网上申报无法通过,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根据发票汇总表的数据填写《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0列后,第14列数据自动带出,但14列数据是四舍五入后的数据,有时与第10列数据有误差,所以如果修改前面的数据,14列数据也需要相应修改。

  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已经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在营改增后补开发票,这种情况如何能在网上申报成功?

  答:补开的发票可不申报,在网上申报成功后,“一窗式”比对不符的,可到办税服务厅清卡。但需要携带申报表,公章,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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