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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情360 2017-02-11
【来函选登:印尼《亵渎宗教法》的恶果:引发宗教冲突加剧】同10年前相比,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在宗教上变得更不宽容性了。印尼“全国暴力监控系统”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不同宗教之间和个别宗教内部的冲突一直呈上升趋势(2004年4宗,2014年257宗),而大多数事件都涉及穆斯林。在营造一个不宽容的氛围上,1965年《亵渎宗教法》与刑事法典第156a条文(亵渎罪)是两大罪魁祸首。

印尼1965年制定的《亵渎宗教法》最大弊端是没有清楚说明什么构成亵渎。《亵渎宗教法》还让一些人认为,不容忍其他宗教是理所当然的权利,促使不宽容情绪日益高涨。因此,法庭自1968年以来审讯的73起亵渎案中,至少49起涉及完全没有意图要亵渎宗教的教派和意见,就不足为奇了。这种信徒占大多数的宗教觉得有权决定什么构成亵渎,并动员信徒和把课题政治化的社会文化,已经变得根深蒂固。对宗教教义的任何意见或批评,都可以被指是亵渎行为,也会面对愤怒信徒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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