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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律师的思维区别

 激扬文字 2017-02-13

律师与法官同为法律人,却有太多的不同之处,从职业荣誉感到身体保健等等,感受、观点都不一样。我今天是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探讨法官与律师的不同。

律师的思维方式与法官的思维方式刚好内容相同,方向相反:

律师思维:诉讼请求----法律事实----证据材料(创造)

法官法官:证据材料----法律事实----诉讼请求(判断)

律师的思维起点是当事人的一顿诉苦、唠叨,通过耐心的聆听与分析,帮助当事人选定诉讼请求,然后律师会根据诉讼请求,推定出需要证明的法律事实,再以法律事实为目标寻找证据材料,这就是律师的思维。

法官的思维刚好与律师相反,法官首先仔细分析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排除不能用的材料,确认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随后从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中找出与案件相联系的法律事实,确认法律事实后,看这些事实能否证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后形成法律裁决文书。

律师与法官的思维方式不同,其思维的特点也不同。律师的思维用两个字概括就是:创造。成熟律师与年轻律师很大程度上就是区别于能够创造性的寻找证据。成熟律师精准的了得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并且有丰富的关系,比如房管局、车管所等,可以查到这些材料。年轻律师心理没有底,所以对待每一个事实,都尽量深挖取证,有些一个证据能证明的事实,却重复找了好几个证据,这是做无用功。有些关键证据,年轻律师却因为经验不足或关系不够,没有取证,这就是年轻律师老是觉得费了很大劲,却还是没有准备充分的原因。如何破解?这就要多总结,年轻律师要学习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事实,还有就是证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

法官思维方式不是创造,也不是寻找证据,而是两个字:判断,法官的判决书是由一连串的判断最终形成的。法官首先就是对证据三性的判断,这是法官水平高低最重要的标志,好的法官不用每个证据都判断,找到关键证据,一两个关键证据就够了,这样的判决书思路清晰,证据扎实,而水平不够的法官每个证据都表述,看者知道他用了很多功夫,但仍然思维混乱,不能服人。

总之,律师与法官在思维方式上刚好相反,律师讲究的是创造性的思维,而法官主要使用判断性思维,但是真正好的律师或者法官,两种思维都能驾轻就熟,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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