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与同事闲谈,总结出律师的五条戒律,与网友分享。 1、律师只能给客户做顾问最多做朋友,不能给客户做马仔。 2、律师给客户做朋友,是在收取律师费以后。做朋友不是减免律师费的理由,而是更加敬业的要求。 3、律师只给客户出谋划策而不能帮其连两肋插刀。律师只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出动智力而不是体力。 4、不要因为同情接受任何案件代理。不能盈利那么就干脆做公益法律援助。 5、律师给朋友可以提供免费服务,但仅限于法律咨询。律师一旦签署正式委托代理合同,就必须按照行业规定收费,当然可以给予“友情价”。律师需要通过律师费开饭,而不是雷锋那样体制内开饭。 一梭烟雨:这是2014年的一篇旧文,执业以来遇到不少被人以朋友之名要求免费服务的是,郁闷之余总结一些自我约束的规则寻求自我保护。在出现过多次风险代理被“老乡”拿钱后走掉之后,我干脆不再接受纯风险案件代理,宁可法律援助也不廉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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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昵称20102515 > 《法学、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