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遵义市中心城区 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的通告 (第2号) 为强化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切实加强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1号)要求,现决定对中心城区原有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并通告如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方案> 一、限行区域 遵义大道(遵义大道共青大道路口至东联络线路口之间道路)、东联络线、重庆路、复兴大道、人民路、沈阳路、温州路、银河路、共青大道(共青大道遵义大道路口至银河路路口之间道路)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其中,区域边界道路复兴大道、人民路、沈阳路、温州路、银河路、共青大道(共青大道遵义大道路口至银河路路口之间道路)为限行路段。 二、限行车辆及限行时间 (一)重、中型货车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限行区域,轻、微型货车每日7时至9时、 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限行区域。 (二)因特殊原因,需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的重、中型货车,需经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审核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线路临时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在限行时间内通行限行区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四、本通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2月7日 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此次限行措施,也标志着遵义对货车的管理将逐步走向精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公安交警部门将以路面巡查与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非现场取证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类货车交通违法的查纠力度,对货车驾驶人不服从管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从严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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