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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突出“三类案件”“五个环节”加强民事执行监督

 weimin58 2017-02-14

海南省乐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翔

  今年以来,我院强化监督措施,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并取得成效,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结案13件,所办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数量为全省前列。

  开展民行职能宣传,拓宽案件线索。把注重宣传、畅通案源渠道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切入点,保障监督规模。通过加强与本院自侦、控申部门的联系获得案源线索。同时,我院民行部门深入到法律援助联系点、律师事务所和村委会等,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主题为“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拓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来源,着力解决案件线索的瓶颈问题。

  注重严把“三类案件、五个环节”。“三类案件”即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涉及上访、群访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其他司法部门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五个环节”即执行活动中采取强制措施环节;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环节;资产评估拍卖、变卖环节;执行财产保管环节;涉及案外人利益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环节。据统计,截至目前,我院已根据此类情况发出检察建议8份,法院采纳率达100%。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注重监督效果。整合法治资源是我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落脚点。我院注重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切实下活民行检察工作“一盘棋”。对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实体错误,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诉;对正确的执行活动予以支持,在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帮助其向法院进行申请;对法院作出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提醒申请人注意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化情况等;对可能执行和解的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和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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