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聘请讨债公司进行讨债,法律风险是什么?

 吴宇祥律师 2017-02-14

年关将至,又到了企业追讨债务的关键时期!企业日常经营难免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纠纷,遇到债务不能及时追回的,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快速追讨?追讨过程中有什么方法和技巧?要避免哪些风险?本期,小盈就来详细介绍企业追讨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希望有所帮助。


一、案情概况


2013年4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债催收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甲公司全权委托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进行逾期账款催收,乙公司抽取佣金,甲公司支付调查成本。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债务人丙公司发出了《商账催收函》,并委托丁公司调查了债务人丙公司的房产登记、资金流向以及婚姻状况,但因未按时全额支付委托调查费用,被丁公司诉至法院。


乙公司败诉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此笔款项的损失,并以甲公司债权已经实现为由,要求甲公司支付佣金。


法院经二审认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是为委托人甲催讨所欠款项,然后按照约定比例支付佣金。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明令取缔讨债公司,禁止一切形式的讨债行为,故该委托合同内容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014)泰中商终字第00332号】



二、法律解析


本案中,甲公司为收回应收账款,委托了“讨债公司”乙公司代为催讨债务。讨债公司不但收取高额佣金,还要求其支付名目众多的调查费用,最后将其诉至法院,使得甲公司从债权人变为了“讨债公司”的“债务人”。


债权人需要明确,现行国家政策明令取缔讨债公司,禁止一切形式的讨债行为,即现行法律对商业化的讨债行为不予保护和支持。在现实生活中,请讨债公司也存在诸多风险:


一,讨债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许多讨债公司采用心理威胁甚至暴力威胁的方式进行催讨,多是游走在违法边缘或已经采取了违法犯罪行为,故作为委托人的甲方会不可避免的受到牵连;


三,部分讨债公司不仅收取高额佣金,甚至在所催收账款并未按约定收到时就向委托人索取佣金及各类调查费用,往往令委托人得不偿失。


因此,在遇到债权纠纷时,应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而非冒险寻求“讨债公司”的帮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