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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张家港·0197.关于规范张家港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的建议

 _八月天_ 2017-02-15

0197.关于规范张家港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6日15:21

文;件;号 ;12届4次0197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建;议;人 ;姜平
案;;;;由 ;关于规范张家港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的建议
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市物流产业的迅速发展,危化品运输及相关货物运输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尤其是在我市危化品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和仓储企业日益壮大的背景下,对危化品运输的需求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有40多家,本市危化品运输车辆有1200余台,另有700多台的外地车辆也在我市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从长远的发展来看,目前我市整个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清洗存在以下2个问题:

1、就保税区而言,在从事危化品生产、运输的企业中,除极少数企业具有专业的危化品停车场外,其余企业几乎都没有合乎安全标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地。每日数量庞大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停在保税区的各主干道上,形成了很多令人担忧的景象:大量的槽罐车紧挨着停靠在路上,严重堵塞了交通,也造成了极其危险的安全隐患;大量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在居民小区里、私宅前、马路边、加油站、小修理厂……违规停放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随处可见,每辆都是一个高危安全隐患源,既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2、槽罐货车是危化品运输的重要工具。按国家有关规定,槽罐货车在装运的危化品品种调换或者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前,槽罐罐体也必须到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或熏蒸。但是目前,很多运输车辆都没有通过专业的清洗设备对车辆清洗,而是在一些小作坊随意清洗,从而导致熏蒸清洗时所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废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的同时也对操作工人身体造成伤害。

张家港市是一个重要的物流运输基地,大量的危化品车辆在我市内从事运输业务,针对以上情况,应该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停放和清洗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为此,建议:

1、要求所有在张家港市短期或长期停放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停入指定的集停车加油、检测维修、休息娱乐及业务联系、货物装运、车辆管理等综合职能为一体的专业危化品车辆停放管理基地,从而使所有业务及相关服务,均可在场内一次性完成,既可以给长途奔波的司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充足的休息,又可以减少行车安全隐患。

2、制定关于危化品运输槽罐车辆清洗的规定或细则,严格管控槽罐设备清洗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对任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车辆从严查处。同时,有必要明确规定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危化品运输槽罐专业清洗中心进行清洗保养。

3、加强部门协作,实行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大力宣传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常识以及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安全防范监督屏障。

5、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长效机制。要完善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地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一同,制定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增加危化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人员,组织有关专家对现有的危化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了解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盲目施救,防止引发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主办单位 ;安监局;
会办单位 ;交通局;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局;
答复内容 ;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7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姜平代表:

对你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张家港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对你关心全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你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集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城管、质监、工商、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以及金港镇、保税区安环局等部门进行专题协商,对建议中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

一、我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基本情况

近年来,依托保税物流的辐射优势和化工园区的聚集优势,我市危化品行业得到迅猛发展,现有化工从业单位1482 家,其中生产企业115家、使用企业101家,危化品储存单位22家、危化品经营单位1204家、危化品运输单位40家,全市危化品单位从业人员3万余人。危化品行业的迅速发展,也进一步带动了危化品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市40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拥有各类危化品运输车1100辆左右。同时还有600余辆外地车辆在我市从事危化品运输。鉴于危化品所固有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始终是我市安全监管的重点。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联合执法、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措施,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市危化品运输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危化品运输的多方性、动态性、长期性,涉及到的监管部门多、环节多,监管的难度和压力依然很大。特别是保税区(金港镇)等化工重点地区危化品周转量大、运输活动频繁,随之带来的危化品车辆安全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乱停放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一些外地牌照危化品车辆,随意停靠在宾馆、饭店、维修店、居民小区门前,不仅占据了路面、阻碍交通,而且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乱维修、乱清洗现象突出。一些危化品车辆到没有维修资质的个体维修点进行维修,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技术保证。一些危化品槽罐车为了清洗罐中残液,利用无证小锅炉进行蒸罐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清洗排出的废液废气,严重污染环境,群众有较大反映。

三是违章行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危化品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闯禁区,超速行驶,容易发生各类交通事故。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除了部分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法纪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较差等主观原因外,还存在对外地车辆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部门之间监管合力不够强、整治力度不够大等客观原因,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严管严控的工作格局。

二、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了全面整顿危化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危化品运输车辆装载、行驶、清洗、维修、停放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违法清洗、维修、停放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经营场所,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都组织不同层面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去年5月份开始,市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根据各部门法定职责,全市专项整治共分六个专项整治小组,根据各自分工,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安全告知书1万余份,对40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从业资质进行了重新审定;联合出动力量593人次,执法检查422家(车)次,发放检查意见书15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排查安全隐患407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6起,依法对3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停车、清洗和维修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和清理非法停车点8个,查处34起无证、超范围经营案件。对非法从事危化品交易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十分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及公告栏、电子屏等媒体,及时发布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通告,大力宣传危化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常识和典型案例,以及我市在危化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一方面通过设立标志标示、发放告知书、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危化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和处罚力度,重点打击违规停放、闯禁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行为。公安交巡警依托进入我市的各个卡口,加强外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盘查,通过发放告知书宣传我市危化品运输各项规定。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准入门槛,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各职能部门均建立监督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

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根据《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危化品源头企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维修清洗、停放、非法交易等环节整治由不同职能部门牵头,负有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会商、问题会办等工作机制建设,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各司其责,又注重执法的合力效果,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声势,去年以来,先后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十余次,出动执法力量近600人次。特别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维修、清洗、停放窝点及乱停乱放现象,各职能部门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为维持执法秩序,公安部门调配足够警力,相关镇(区)也抽调熟悉情况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执法的整体合力得到不断增强。

严格工作督查,确保工作成效。为确保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委会不定期组织安监、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不同层次的工作督查4次,编发工作简报5期,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格局。我市化工产业特点决定了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进行阶段性专项整治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促进危化品运输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危化品车辆在运输、维修、清洗、停放等环节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在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从严把关,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对挂靠车辆坚决给予取缔。二是修订管理办法。由于监管形势的变化和政策法规的调整,市安委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05年制订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信息共享、源头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成立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建立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了确保综合管理办公室的有效运作,市安委办还专门制定了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规范,就会商协作机制作出了制度性规定。近期,综合管理办公室又出台了《2011年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工作意见》,围绕7大工作目标,细化了5条共18项具体工作措施。四是强化会商协作机制。综合管理办公室坚持定期例会制度,通报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会办,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五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制定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配备了基本的应急处置应急器材。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特点,市政府先后投入900多万元,添置了一批先进的应急救援器材。为了有效应对危化品运输突发事件,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危化品运输车辆倾覆、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演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及相关企业应对危化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协调作战能力的提高。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根据金港镇、保税区对辖区内危化品车辆违法停放、维修和清洗点开展新一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落实危化品车辆装载、运输、停放、清洗、维修以及危化品非法交易、无证无照经营等环节的查处职责,通过宣传教育、联合执法、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着力解决危化品车辆乱停放、乱清洗、乱维修现象。

二是探索建立危化品车辆登记备案制度。为了便于管理,全面掌握在我市境内从事危化品运输活动的车辆基础信息,拟制定出台危化品车辆登记工作制度,规定凡在我市进行危化品运输的,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从事运输活动。各危化品发货单位不得将危化品交由未经备案的车辆运输。

三是建立违法违规车辆黑名单制度。交巡警、交通运输、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将违法违规车辆信息及时反馈至备案登记工作点,对违法违规车辆实行一次警告、二次约谈、三次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不再进行备案登记,取消在我市从事危化品运营资格,并通报给发货单位。

四是逐步建立监控信息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和技术攻关,将备案登记信息、GPS系统、交警监控系统、运输企业管理系统等资源进一步整合,建立功能完备、性能可靠、反应迅速的危化品车辆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既能实现对运输车辆的定点定位查询,也能对重点地区危化品整体情况进行监管监控。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危化品车辆安全管理告知书》,向广大发货单位、车辆清洗维修点、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发放,告知我市危化品车辆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明确告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危化品车辆停放、清洗、维修等方面的业务。编印危化品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发放给广大从业单位和车辆驾驶员,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在金港镇、保税区等危化品物流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设置危化品运输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告知驾驶员安全注意事项和禁行路线。

六是发挥基层组织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街道办、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监督作用,及时上报危化品车辆相关信息,做到对辖区车辆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同时要求街道办、行政村(社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将闲置的场地、房屋、门店等出租给无证无照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危化品车辆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追究基层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七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当地镇(区)政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交通运输、交巡警、城管等部门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控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使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查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建议中提到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保税区范围危化品运输车辆乱停放问题。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车辆随处停放的现象得到比较大的改观。东方木业等一批违法停车点得到取缔。《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已经明确要求,对违反危化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查处。

2、关于危化品车辆违法清洗问题。《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要求,对违反危化品车辆清洗管理的行为,由环保部门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工商、城管等部门查处。

3、关于制定危化品运输槽罐车辆清洗的规定或细则。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不是专业或行业监管部门,因此,综合管理办公室将协调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牵头落实。

;;; 此复。

;;;;;;;;;;;;;;;;;;;;;;;;;;;;;;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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