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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铜河居士 2017-02-16

    2016年3月,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对市直单位的专项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为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日前,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我市2016年度巡察工作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我市2015年巡察工作情况及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2015年6月底自巡察机构组建至2016年1月中旬,市委4个巡察组分三批先后对内黄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了常规巡察。期间有2个建制巡察组被抽调参与省委对邓州市等5个县(市)的巡视工作。同时市委巡察组依规对内黄县、殷都区、汤阴县、文峰区进行了回访督察。我市巡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巡察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践创新,通过对8个县(市)区的巡察,发现了一批纪律、作风、腐败和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问题60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44个,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20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53个,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43个,落实“4+4+2”制度机制建设方面问题57个,群众利益诉求问题1014个。向市纪委移交市管干部问题线索56件,向市委组织移交6件,向市委政法委移交13件,向被巡察县(市)区移交968件。目前已办结817件,办结率为78%。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对83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问:2016年我市巡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针对巡察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对今年的巡察提出了“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分批推进、市县联动,三级同巡、分级整改”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实行“一托N”的巡察形式,以加强对全市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破解人情干扰的难题,提升巡察工作的实效。具体来说,就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巡察力量集中使用、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统一行动,采取市县联动、异地互察的方式同时展开,对每一个行业系统,从市、县(市)区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自上而下巡察一遍,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巡察工作格局。每一批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市直单位的问题整改由市委巡察机构负责督促落实,被巡察县(市)区直、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问题整改由各县(市)区巡察机构负责督促落实。

    问:2016年我市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今年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对市直单位的专项巡察,分三批进行,每批巡察时间为2个月,除此之外,还安排对去年巡察过的4个县(市)区开展回访督察。同时受省委巡视办委托将对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两个单位开展巡察。

    问:2016年被巡察单位是如何选取的?

    答:2016年被巡察单位的选取,主要依据四个方面:一是依据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依据2015年对8个县(市)区巡察发现的一些部门、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依据去年底对市直单位的问卷调查情况。四是依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安排对以省辖市为主办学专科院校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后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委批准,纳入巡察总体方案。

    问:第一批专项巡察的市直单位有哪些,巡察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第一批巡察对象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等单位及其重点二级机构、县(市)区直及乡镇(街道)对口单位和受省委巡视办委托巡察的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本轮巡察将按照“四个意识”的要求,联系“四个全面”,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察组坚持用党纪的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认真查找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问:您刚才提到今年开展的是专项巡察,它和常规巡察有何不同?

    答: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一是力量配备不同。专项巡察在力量配备上,要根据每次被巡察对象的不同特点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参与,力量相对比较精干;常规巡察时可根据需要提请相关单位人员给予协助。二是时间长短不同。专项巡察通常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有的甚至时间更短;而常规巡察时间通常在两个月以上。三是巡察内容不同。专项巡察是对特定地方、单位、人员,一个或几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巡察,强调的是“专”;而常规巡察则是对被巡察单位的全面“体检”,强调的是“全”。四是运用方法不同。专项巡察节奏快、方法活、程序简;而常规巡察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开展工作。五是工作特点不同。专项巡察强调精准打击,发现问题能够直击要害,针对性更强;常规巡察则强调普遍撒网、多方式多途径发现问题。总之,专项巡察的核心是一个“专”字,一个人、一件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一次“回访”活动等,都能组织一次专项巡察。

    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如何办理?

    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办理程序一是市委各巡察组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工作,对巡察中收到的各类信访举报件统一实行台账管理,进行逐件登记。二是巡察组长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甄别研判,分类处置,对实名举报或反映事实清楚,特别是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安排专人进行深入了解。   三是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后,对认为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由巡察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将问题线索原件和经深入了解取得的相关材料密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经市委巡察办把关、巡察组长签字后,转呈巡察办主任签署意见,再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示,最后密封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四是问题线索移交后,市委巡察办负责跟踪督办,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节点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及被巡察地方、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对账,确保问题线索按时处理到位。

    问:对于移交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如何督察整改?

    答:首先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主体和时限。其次是强化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绝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最后加强督察督办,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按照各阶段各类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落实进度、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强化专项督察,按照目前的巡察流程,“回访”是推动整改的最后一道关口,从今年开始,被巡察单位递交整改报告后,市委巡察机构不再进行例行“回访”,而是盯着具体事、具体人不放,灵活机动地“杀回马枪”。

    问:如何加强对巡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答: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注重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注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注重巡察政治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我们通过签订《纪律承诺书》及建立临时党支部的方法,规范约束其言行,切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我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组违反巡察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可直接向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投诉反映。

    问:对与巡察工作无关联的信访件,巡察组如何处理?

    答: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相关链接

    安阳市委巡察公告及巡察组接收问题线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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