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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搞语法分析了,真的不靠谱!

 祥语文 2017-02-16

大家可能都记得上中学时,语文老师讲文言文时总是会进行句法分析、句子成分分析,什么语前置、什么语后置、什么省略、名词做主语不能做谓语一类。看起来似乎总结出什么规律了,可是应用起来却又似乎不完全符合。

现在举个例子,《鸿门宴》中有一句“沛公军霸上”(有语法分析的高手可自己分析一下,看和我分析的一样吗?),我们试分析一下。沛公是主语、军是谓语、霸上是宾语。看上去不错,仔细分析沛公名词做主语,没问题;军名词做谓语,有问题;霸上名词做宾语,没问题。分析一下有问题的军,古代汉语语法中有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用法。这回好像都通了,其实问题还很多。首先军一定是名词吗?我们从古文字角度来看军字由勹(包的初文)和车组成的,《说文》军字就隶在勹部,释为圜围也,四千人为一军。《广雅》军,围也。古代军队驻扎时用车在外围围一个圈,因此驻扎就是军的本义。在《左传》中军字都是作为动词出现,可见古汉语中军字就是动词。这样解决了军是动词可以做谓语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这个句子。主语沛公;谓语驻扎;宾语霸上。又不对了。意思肯定不会是沛公驻扎在霸上,而应该是沛公的军队驻扎在霸上。这样一来沛公成了修饰主语的定语,军是谓语,问题又来了!主语哪去了?其实主语和谓语都是军。霸上还是宾语吗?霸上是地点状语。

这五个字总算分析完了,这样的分析普通高中生很难做到,老师讲过的分析方法在这里根本用不上。一个军字的词性问题;一个军字主谓合一问题。两问题都在一个军字上体现的确很让人头痛。

再举一例

记得学《核舟记》讲到“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时,老师给出一个规律:古代汉语计数时都是先说被计数的东西后说数词。对此我深信不疑了好多年。直到一次看到《公羊传》的一段注才打破了原来的看法。

《春秋·僖公十六年》:“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公羊传》注:“曷为先言陨在而后言石?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又云:“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

我先简单解释一下《春秋》和《公羊传》里的话。《春秋》说的是:僖公十六年正月初一有五颗陨石落到了宋国。还是正月时有六只鹢鸟退着飞过了宋国都城。《公羊传》大概意思是:之所以按这个顺序说是因为先看到有东西从天而降,故先说“陨”;再细看降下的是石头,故次说“石”;再一看落到宋国了,故再次说“于宋”;最后到宋国一看共是五块,故最后说“五”。六鹢退飞过宋都也是同理,先看到六只鸟,近些看才看清是鹢鸟,再仔细看才看出是退着飞的。

由此可知,上古人造句与理解句子并不按我们所总结出来的那些句法规律来进行,而是按人的直观所感知的形象序列来进行的。

其实古代汉语尤其上古汉语的句法规律,相对于现代汉语很难确定。在上古汉语中,不仅词类和句法成分不对应,词序也不与某种特定的句法结构相对应等等。确认一项规律,就要相应地做出若干补充与解释,这让规律显得很鸡肋。从上世纪末的《马氏文通》开始时至今日上古汉语也未能建立起一个获得普遍共识的语法系统,因此我认为不应用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律去规范古代汉语,更不应该把这不是规律的规律硬塞给学生。

作者:王东利  投稿,作者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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