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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剖白

 红谷斋主人 2017-02-21

《诗经欣赏》——国风——鄭风——扬之水

 

夫妻误会

 

这是一首劝解夫妻免除误会的歌曲。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

无信人之言,人实女。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

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扬”,激扬。“楚”,荆条。“鲜”,寡,缺少。“言”,流言。“迋”同“诳”欺骗。“信”,诚信、可靠。

《诗序》说:《扬之水》“闵无臣也。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而作是诗也。”[《毛诗正义》]郑庄公寤生,因难产受到母亲的嫌弃,即位之后,把他母亲赶到颍,立誓不至黄泉不再相见,可见寤生是一个很厉害的脚色,在位期间,郑国达到顶峰。郑庄公寤生之太子忽,于郑庄公三十八年率军救齐,齐僖公想把女儿文姜嫁给他,这是一次郑齐联姻的好机会,太子忽却辞谢了。他说郑国是小国,不配与齐国这样的大国联姻。寤生死后,太子忽即位为郑昭公。宋庄公诱骗胁迫郑国大夫祭仲立公子忽的弟弟公子突为君,是为郑厉公。忽不得已流亡卫国。刚上台的郑厉公与祭忠不和,被迫流亡国外,公子忽回国复位,因为身边没有忠臣、良士谋划,在外出打猎时,被随行的高渠弥射死。故《扬之水》“谓忽为其臣高渠弥所弑也。作诗之时,忽实未死,序以由无忠臣,意以此死,故闵之。”[《毛诗注疏》]诗歌以“激扬之水”来比喻,“忽政教乱促。不流刺楚,言其政不行于臣下。”[《毛诗笺》]这种说法有不少疑点,最大的疑点就是:“终鲜兄弟”这句话。“《原繁》谓厉公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不得为‘鲜’,然则非闵忽诗明矣。”[清·姚际恒《诗经通论》]

方玉润先生说:“此诗终不可解。《序》以为‘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于死亡。’然诗云: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是兄弟二人自相告诫之词,非言臣与士也。且忽兄弟甚多,不止二人。何以云:‘维予与女’?”[清·方玉润《诗经原始》]

朱熹把《诗经·国风》中的郑诗,都与淫邪联系起来。他说《扬之水》:“淫者相谓,言扬之水,则不流束楚矣。终鲜兄弟,则维予与女矣。岂可以他人离间之言而疑之哉。彼人之言,特诳女耳。”[南宋·朱熹《诗经集传》]其中的“予与女”,即“男女自相谓也。”[南宋·朱熹《诗经集传》]“终鲜兄弟”就是“兄弟婚姻之称礼,所謂不得嗣为兄弟是也。”[南宋·朱熹《诗经集传》]用大白话说,就是说,兄弟也不能在自己的婚姻中间插一杠子,更不能传瞎话,造谣言。方玉润先生说:朱熹这些话“语虽寻常,意实深远。故圣人存之,以为世之,凡为兄弟者戒。”[清·方玉润《诗经原始》]

朱熹抛弃了《诗序》中的“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的说法,为后人理解这首诗歌,开启了一扇大门。闻一多先生说《扬之水》:“将与妻别,临行劝勉之词。”[闻一多《风诗类钞》]那么诗中的“无信人之言,人实女。”又该作何解释呢?束薪”这个词在《诗经》中经常出现,几乎都是比喻“男女待礼而成,若薪刍待人事而后束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意思就是,夫妻行“人事”,之后,好比是捆绑起来的薪柴,点起新火,开始新的日子。因此“诗人多以薪喻婚姻。”仔细玩味《扬之水》的意境,这首诗歌应该是婚姻中的男女产生误会后的剖白之词。

《扬之水》大意是:

第一章:激扬的流水,不能漂起成捆的荆条。我缺少兄弟,唯有和你相依靠。不要信别人胡编乱造,那是人家在造谣

第二章:激扬的流水,不能漂走成捆的薪柴。我缺少兄弟,唯有和你相依靠。不要相信人家胡说八道,那些人实在无聊。

诗歌用“束楚”、“束薪”来比喻夫妻生活,说明只要夫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相互信任,相互依靠,就没有消除不了的误解,没有克服不了的危机。比喻贴切,形象鲜明,寓意深刻。

诗歌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方面给读者留下深刻地印象。“终鲜兄弟,维予与女”,就是动之以情;“扬之水,不流束楚”,“扬之水,不流束薪”就是晓之以理。有情有理,真实诚恳,因此“无信人之言,人实女”,“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就有了可靠的说服力。

诗歌用词不受传统诗歌格式的局限,三言、四言、五言,随意使用,任意转换,犹如后来的长短句。语言的自由,使得这首歌曲如大白话,对方就站在她的身边,她脱口而出,从容应对,语言简洁而又直接,真诚而又委婉,坦白而又鲜明。是《诗经》中令人印象深刻的篇章。(峻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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