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市居民可以改名的理由有8条,可能你都不具备!!!

 boxing2010 2017-02-21


关于你的名字,法律条文是这么规定的:


  最好改的名字是网名和签名,想想你注册QQ以来,换过多少个名字,写下过多少个签名,想怎么改,全凭心情,没人可以干涉你,但是更改姓名就没有这么随意了。



  姓名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姓名权作为权利的一种,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现实的情况是,在一个超过13亿人口的国家,重名绝对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大众审美常常对某些汉字有特殊的情节,比如伟、勇、国、静、芳、英、丽、磊、杰等。




  关于规范姓名权的法律条文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监护人向婴儿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记入户籍登记簿,在户籍登记簿上登记的姓名为正式姓名。公民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另外一部体现男女平等的重要法律《婚姻法》规定,公民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公民更改姓和名都不应该是一件麻烦事。

 

更改姓名为什么这么难?


  据《西安晚报》报道,23岁的西安市民王凯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工作,到单位后发现在后勤部有一位同事也叫王凯,单位的人为了区分,都把他叫小王凯,把那位同事叫大王凯。“名字是父母给取的,但是从小到大经常遇到和他重名的人,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带来很大不便,有改名的想法。”王凯说,他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想要更改名字时却被拒绝了。 社区民警说,想要更改名字的市民并不少,但是想要改名字必须得有正当理由,如果没有充分理由,是不能予以更改的。



  作为户籍管理的公安部制定了《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包括: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2.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应该予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等表述给执法者留出了弹性空间,也可公民带来了难以接受的“麻烦”。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检索了近一年来媒体的公开新闻报道,并对微博和微信相关话题进行了内容分析后发现,公民改名遇阻的主要原因基本一致:理由不充分。



市公安局:8种理由可以更改姓名


  大足一位张姓市民通过《阳光重庆》咨询更名事宜,大足区公安局根据规定进行了回复:18周岁以上公民的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确须更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其学习、工作和生活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和产生不便依据或其它有充分理由等情况的依据以及所在单位对其更改姓名的意见。

  巴南市民“汤先生”要求更改名字也被拒绝了,巴南区公安局认为,经查,重庆市姓名为“汤先生”的公民只有一人,因此申请更名的理由不成立。

重庆市治安管理总队人口支队政委吴书斌等嘉宾做客《阳光重庆》广播节目时表示,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有关人员入及更正相关户口登记项目的通知》规定,只有以下情况的人员才能办理更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再婚子女更名;

  (4)被收养人更名;

  (5)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

  (6)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

  (7)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

  (8)其它有充分理由的。


 

更改姓名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改名要趁早,随着年龄的增长,涉及姓名的相关利益会越来越多。比如学位学历认证、银行财务证明、社会保障等。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公民更改姓名后,仍应将原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以备日后查考。改名后,你的证书、证件与原来不符,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可能需要提供一定的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而这些材料的开具可能需要花费你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chawawa520:莫改,黑麻烦,而且你以后要到很多地方更新资料,更新资料还要经常跑派出所打证明,反正你以前名字登记的所有东西全部要更新!后续如果还要做什么投资这些,改了名字有些还办不到。

  @pyt_zixin:莫改阿!我就是前面年底改的,各种麻烦啊麻烦啊麻烦啊!


  最麻烦的是出国,有曾用名者在办理出国手续前,需要为自己的曾用名办理公证,而办公证又需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和当事人使用过的曾用名证书,非常繁琐。而且在国外,很多地方需确认当事人的出生证明,若出生证明上的姓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上姓名不同,则又需出具大量证明材料。

同时,改名也要谨慎,一旦更改成功,再想进行二次更改几乎不可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