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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失职 宿州3干部被处分

 aj6688 2017-02-22

  昨日,安徽省纪委网站公布了宿州一起因发展党员失职,相关责任人被处分的事件。

  2016年8月,宿州市埇桥区纪委对符离镇粱套村党总支原书记欧阳某采取“两规”措施,审查其违纪问题时,发现欧阳某的入党过程存在疑点。随后,埇桥区纪委对时任埇桥区符离镇组织委员赵某进行了调查。

  “赵某同志,你任符离镇组织委员的时候认识欧阳某吗?是否审查了他的入党申请有关材料?”

  “我认可村党支部报来的材料,就没有审查。”

  经过调查发现,欧阳某1983年7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1年12月5日因敲诈勒索被判劳动教养3年。2005年12月,时任牛口村委会主任的欧阳某找到村支部书记欧某要求入党,但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时,没有如实说明以上经历和其他有关问题。

  欧某因与欧阳某是本家,所以安排其一名亲信作为入党介绍人、材料编写人,申请材料和党表上另一名入党介绍人的签名、手印都由其亲信代签。镇委组织部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召开有关会议,只是根据欧阳某上报的入党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欧阳某入党一路“绿灯”。

  “我在任埇桥区符离镇组织委员期间,对牛口村原村委会主任欧阳某入党问题把关不严,没有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使不符合入党条件的欧阳某入了党,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了严重后果,是我的失职,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接受埇桥区纪委调查时,赵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发展党员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组织委员、支部书记难逃干系。2016年12月,赵某因未认真履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牛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欧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区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副科长董某在核查欧阳某入党造假问题时,因未认真履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赵某作为镇组织委员,对入党有关资料不审查,入党审批工作流于形式,把发展党员这么重要的事视同儿戏,受到追责一点都不冤。对这几位干部的问责,就是要以行动来证明,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严把党员入口关开始。”埇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于相应的责任人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王凯)

  (责任编辑 何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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