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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判案面面观

 waxf 2017-02-22

粟千钟:糊涂官判糊涂案



  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担任怀柔知县的明晟,被调职到直隶献县任县令。

  明晟是以“才识练达,善析疑难大狱”而知名的官员,他虽然早在雍正元年就考上进士,可惜早年仕途不顺,担任了十四年的基层干部,宦海沉浮却始终尽职尽责,史书上说他“谨持其后,安静以养之。于是闾里清泰,不知有吏人。讼立判不留。差役藏贿,虽微必惩。严赌风,捕巨滑,于宽和纾徐中,时一震厉。提摄之民,爱以畏焉”。终于在乾隆年间得到重用,先后担任刑名督捕同知、江西提刑按察司副使等职,是个不折不扣的“政法系统”中人。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上任献县县令之初,明晟就遇到了一件多年无解的人命大案——双塔村悬案。

  献县的城东,有个双塔村,村子里有一座庙,庙里住着两个老和尚,平时经常去村子里化缘,村民们与他们都十分熟悉。有一天晚上,有两个老道来到庙前叩门求宿。一开始,两个老和尚以各种借口不同意,最后道士说:“佛教与道家虽然是不同的‘宗教系统’,但都是出家人,都讲求慈悲为怀,与人方便,师父您又何必执着于自己的偏见呢?”老和尚这才同意了。第二天有人到庙里烧香,发现庙门反锁,反复叩门都无人回应,有几个邻居觉得奇怪,就翻墙进去查看,发现庙里空无一人,平时有的东西一样没丢,而“道士行囊中藏数十金,亦俱在”。一种恐怖的第六感伴随着空荡荡的禅房,在人们的心中油然而生,他们赶紧去县衙报案!

  时任县令的粟千钟听闻凶讯,赶紧来到庙里查看,正困惑不解的当儿,一个牧童突然赶来报信儿,“言村南十余里外,枯井中似有死人”。粟千钟带着仵作“驰往视之”,派人下到井底一看,眼前的情形令人毛骨悚然:两个和尚和两个道士的尸体竟重叠在一起。用绳子捆着提到井外验尸,“皆无伤”。而派去查访消息的捕快也回来禀报,并无在附近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粟千钟于是作了一个“结案陈词”:“庙里的东西和道士身上的东西一样未少,说明不是强盗抢劫;道士和和尚的年纪俱大,都已衰老,所以不是什么奸情案件;借宿一晚,此前想必没有什么冤仇;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则不是杀人……四个人怎么会同时死去?四具尸体怎么会都在井底?庙门反锁,人是怎么出来的?桩桩件件,都出乎情理之外,我可以审问活人犯下的罪案,却办不了神鬼取人性命的官司,所以……就当成悬案挂起来吧!”

  粟千钟把自己的推理和建议上报,“上官亦无可驳诘,竟从所议”。然而百姓们却议论纷纷,认为这粟千钟把破不了的案件说成是闹鬼,纯粹是草菅人命、尸位素餐的一个昏官!而明晟的到来,则让大家对破案有了一线希望。




钱维城:假公济私惹冤鬼




  客观地说,粟千钟对双塔村奇案还是做了一番推理的,只是由于推理的前提很多是“虚构”出来的,所以十分不严谨。首先,庙里的东西一样不少,只是目测的结果,和尚们在暗处藏有什么宝物,并没有人知道,同样,“道士行囊中所藏数十金俱在”和“道士身上的东西一样未少”不能画等号,道士进庙时到底携带了什么,没有人目击,甚至行囊中所藏的到底是只有“数十金”还是另有其他珠宝,无人得见;其次,道士和和尚年纪俱大,奸情杀人的可能性确实不大,但偶尔投宿,只能排除和尚和道士之间的仇杀可能,却无法排除外人与之结仇并杀之的可能;第三,假如有几个人胁迫和尚和道士走夜路来到井边服毒自杀,然后将他们推至井底,完全可以解释得清井底的累尸,而身上没有伤口就不是杀人,验尸的仵作应该立刻卷铺盖滚蛋;其四,庙门反锁确实属于“不可能犯罪”,极有可能是凶犯为了拖延案件被发现的时间而采取的手段,既然有人能从外面翻墙跳进去,也就同样有人能从里面翻墙跳出来……总之,造成双塔村杀人事件的可能性有很多,就因为自己笨蛋破不了案,就把正凶推到“鬼”的头上,鬼恐怕要表示“这个锅我们不背”。

  而明晟就任献县县令之后,为这一案件明察暗访,绞尽脑汁,“思之数年,不能解”。而令人更想不到的是,这位以明察秋毫而知名的能吏,却对粟千钟表示出了钦佩。他说:遇上这种破不了的案件,干脆就作为悬案挂起来比较好,“一作聪明,则决裂百出矣。人言粟公愦愦,吾正服其愦愦也!”

  百姓都嘲讽粟千钟的昏聩,而明晟却说自己正佩服粟千钟的昏聩,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不妨援引一段清代笔记《履园丛话》中的记述:与明晟差不多同一时代的刑部侍郎钱维城有两个儿子,都“状貌魁梧、聪明绝世、能诗、工六法”,没想到年纪轻轻的,都突然亡故,一个死在船上,一个死在车中,死因不明,时人风传两人“无疾而死”是因为“遇鬼祟活捉”。后来《履园丛话》的作者钱泳查得一事,钱维城奉旨办理贵州威宁州刘标亏空大案时,了解到当事官员之一——原臬司高某在处理一起案件时,将自己的远房表侄判处绞刑,于是钱维城假公济私,“斩高以报复之”,事隔十年,高某的冤魂将钱维城的二子“收了”。

  不过在另外一部笔记《坐花志果》中,对钱维城“公子亦相继殁,诸孙多残疾者,钱氏之祀竟绝”的原因,归结为他率兵平定苗民起义时,滥杀无辜,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以“孽种难留”为名尽诛之,因而遭到报应。

  不管是冤杀高某还是滥杀苗民,都能看出作为国家最高司法官员之一的钱维城是何等的残暴无道,秉承的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严刑酷法理念,而当时秉承这一理念的各级官吏大有人在,宁可办冤案,也要争取“高破案率”,与这些人相比,粟千钟没有乱抓人,没有刑讯逼供,没有为了做“鬼神畏服”的青天大老爷而滥杀无辜,已属难能可贵。




李卫:“安守命运”不可取




  袁枚在《续子不语》中写过一件和明晟有关的事情,也是发生在他担任献县县令期间,读来倒是能令人深切地感受到一个正直的基层官员在黑暗官场上复杂的处境与心路历程。

  说是明晟遇到一起冤狱,经过他反复核查,准备替无辜者伸冤,但问题在于,当年判决此案的官员恰恰是现在明晟的顶头上司,这时如果坚持伸冤,很有可能会得罪上峰,导致原本就十分不畅的仕途之路更加坎坷。明晟可不像现在某些宣传报道那样,毅然决然地和不正之风做斗争,身在官场,不可能各个都是海瑞,总要考虑到四面八方的利益——尤其是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明晟“虑上官不允,疑惑未决”。

  他的门役中有一个名叫王半仙的,此人一贯神神道道的,交上了一个狐仙做朋友,每次遇到为难的事情,请狐仙帮助卜算吉凶,于是明晟让王半仙去找找狐仙,问一下自己到底该不该替那场冤狱平反。王半仙找到狐仙,把事情刚刚一说,谁知狐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明晟既然是一县百姓的父母官,遇到可疑的旧案,‘但当论其冤不冤,不当问其允不允’——难道他不记得李卫知府大人当年的事情了吗?”

  没错,这个李卫就是电视剧《雍正皇帝》和《李卫当官》里的那个李卫,雍正年间有名的能吏。狐仙提到的“当年事”,说的是李卫还没显达时,有一次过江,看到河面上一个人跟船家因为几文船钱争执,旁边一个道士叹息道:“命都快没了,还计较几文钱做什么?”李卫听了不知所云,这时恰恰一阵狂风吹过,“其人为帆脚所扫堕江死”,李卫大吃一惊,知道那道士有“特异功能”,可以预言一个人的未来。李卫也上了一条船过江,那道士也在同一船上,“中流风作,舟欲覆”,一船人都吓得要死,只有那道士气定神闲,念了几句定风咒,顷刻之间,风乃止。李卫连忙向道士拜谢,谢他救了自己的性命。道士笑道:“刚才那个堕江的人,是命数已绝,我想救也救不了;而你早晚会成就大业,遇厄得济,也是命数,我不能不救,不用谢。”李卫一听十分感慨:“谢谢您的指教,我今天才明白,人应该安守命运的安排,不要反抗,徒增烦恼……”

  谁知那道士横眉立目,断然喝止了李卫的话:“你这话真是糊涂至极,一个人或者穷困,或者显贵,这确实是命中注定,不安命就会生出很多虚妄,奔竞排轧,不择手段,最终落得可耻的下场,李林甫、秦桧这路货色就算是不陷害忠良,也能当到宰相,他们的所作所为,自增罪案也。但是涉及国计民生之事,大丈夫怎么能‘安守命运’,碌碌无为?!天地之生才,朝廷之设官,就是为了补救国家和百姓命数中的不足,给你权力,你却尸位素餐,那怎么对得起民脂民膏的奉养?当官的,遇到国家安危、百姓生计,只知‘知其不可而为之,只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哪能计较个人得失!”李卫张口结舌,这时船已靠岸,道士下舟,“行数十步,翳然灭迹”,显见得是个仙人……

  王半仙把狐仙的回答告诉明晟,明晟顿时有醍醐灌顶之感!立刻着手冤案的平反工作!


摘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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