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备选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体系建设,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备选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基本要求 1.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坚持改革创新、立足需求、科学管理、服务发展基本要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围绕中医药发展的战略规划部署。 2.满足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创新、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标准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或社会价值,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冲突。 3.熟悉《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了解团体标准定义、特点,明确所提备选项目的应用领域、实用对象、市场需求和推广策略。 2立项须知 (一)立项范围 1.临床类:临床需求大、应用前景广的相关中医临床标准。如:尚未制定或应修订的中医临床常见病诊疗指南等项目。 2.市场类:满足市场需求,填补市场空白,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相关标准。如:临床专家共识、专科建设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 (二)立项要求 1.填写并提交《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电子版1份) 2.填写并提交《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备选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1份) 3.填写并提交《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备选立项项目推广方案》(附件3)(电子版1份) 4.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 3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203室(邮编:100029) 联 系人:张霄潇、苏祥飞 电 话:010-64205923 邮 箱:bzhtcm@163.com 附件: 1.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备选立项项目汇总表 3.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备选立项项目推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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