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汉语日常中所说的“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其实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个政治实体构成的一个国家,四者并列存在,但英格兰是联合王国的主体。英格兰和苏格兰属于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历史上最初也是各自独立的国家,后来逐步联合,但确切地说是英格兰统治苏格兰。 古罗马时代,欧洲大陆西部生活着两大民族集团—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凯尔特人先进入不列颠群岛(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以及周边小岛),日耳曼人中的分支盎格鲁人和萨克森人后来者居上,把凯尔特人驱赶到大不列颠岛的北部和西部以及爱尔兰岛,同时可能也同化了部分凯尔特人,形成盎格鲁-萨克森人,他们成立了七个小国,最后统一为英格兰王国,他们所讲的语言也就是英语。凯尔特人也逐步建立了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这三个王国。苏格兰人的语言叫做盖尔语,“盖尔”无非就是凯尔特的另一个音译,和英语是不一样的。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第一次交集是在1603年。英格兰都铎王朝的末代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时任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开创斯图亚特王朝,在英格兰叫詹姆斯一世,一君治两国。但两国各自还是分立的,有各自的议会,只是形成一个共主邦联而已。正式合并是在1707年,安妮女王批准《1707年联合法案》,废止双方王国和议会,取代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和“大不列颠议会”,但两地原有的制度习俗依然维持、法律仍旧分开、货币各自发行、苏格兰教会与英格兰教会也同时保留。 现在的苏格兰,在位于伦敦的联合王国议会中有代表权。联合王国中央政府负责苏格兰的国防、外交及其它领域,苏格兰地方政府则负责苏格兰地方性事务。 1998年,苏格兰也设立了自己的议会,取代了联合王国中苏格兰事务大臣的部分职能并对地方政务、司法、卫生、教育、经济等方面有一定的立法权和行政权。但苏格兰议会不是主权机构,位于伦敦的联合王国议会对苏格兰议会拥有否决权甚至可以解散苏格兰议会 另外苏格兰的法律体系和教育体制和英格兰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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