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是确保所有社会成员不陷入贫困境地的最后防线。我国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农村偏远山区或边疆地区。这些地区是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那么,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应如何发挥扶贫作用?如何创新社保扶贫机制?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听他谈谈社保扶贫的那些事。 社保发挥“托底”作用 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记者: 在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体系中, 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位是什么? 王延中: 在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体系中,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由政府主要担责的扶贫制度安排, 发挥着 “托底” 保障的基础性扶贫作用, 尤其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扮演了最主要的扶贫角色。 在经济发展政策 “涓滴效应” 逐步减弱、 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减贫效应边际递减、 社会力量扶贫规模效应不足等诸多背景下,待遇政策以个人 (家庭) 为瞄准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民族地区扶贫政策体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我国 “十三五” 规划建议在论述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 要求实现低保政策、 救助政策和扶贫政策相互衔接, 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社会保障制度将在与其他扶贫政策有序衔接的基础上, 发挥更大的扶贫作用。 记者:就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如何发挥扶贫功能? 王延中: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中间层, 通过责任分担、 互助共济的方式,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它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只有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 才能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制度并不是缴费与待遇的完全对等关系, 高收入者通常履行较多的缴费义务, 低收入者通常可以获得与其缴费水平相比、 较高的保险待遇, 从而发挥制度的互助共济优势, 较好地调节收入差距, 起到预防贫困的作用。 民族地区已实现制度全覆盖 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加 记者: 民族地区的社保制度建设及扶贫作用如何? 王延中: 我国在积极实施扶贫开发战略的同时, 也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 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快速增长, 民族地区社会救助、 社会保险、 社会福利等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扶贫功能日益凸显, 为保障各民族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记者: 为了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应该如何完善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王延中: 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缓慢, 部分地区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与现代社会脱节。 因此, 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在反贫困的三大措施中, 经济发展是基础, 权利保障是前提, 而社会保障是根本。 社会保障可以较好地解决反贫困资金投入与贫困群体错位的问题, 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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