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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报告

 湖北十堰阿建 2017-03-02

桐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报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5年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和《关于印发〈2015年杭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杭粮安办〔20154号)要求,现将我县有关考核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截至2015年底,全县耕地总面积32.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58万亩、标准农田面积14.20万亩,均超过了市政府对我县确定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耕地保护

1.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均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并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经过前期调研,以及乡镇、部门征求意见,我县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水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试行)》,通过严格项目立项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实施监管,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切实提高垦造水田标准和质量。

2.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2015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垦造耕地任务为2600亩;我县实际共完成垦造耕地项目45个,规划新增耕地2846亩,新增耕地质量符合要求。

3.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2015年度,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89.93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461.08亩,通过拆除复耕等整改措施,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2%。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2015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涉土违法案件153起,涉及土地面积394亩;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涉及的各类变化图斑逐一开展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比对,全面核查变化图斑931宗,监测面积5547.7(其中耕地3583.1亩),涉及违法面积258.71亩(其中耕地178亩),遥感监测覆盖率100%。全年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

4.强化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保护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均签订了责任书,同时,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都签订了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落实到村、地块,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5.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5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同步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全县基本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任务30.58万亩。

6.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5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1.1万亩,目前,我县已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1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2万亩。

(二)粮食功能区建设和管理

2015年我县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个共8035亩,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8000亩,完成率100.44%。其中市级粮食功能区32433亩位于江南镇珠山村、瑶琳镇东琳村和瑶琳镇何宋村;市级旱粮功能区2525亩;县级粮食功能区10个共5114亩。管理与保护已建粮食生产功能区59831亩。2015年功能区建设共投入资金2473万元。2015年我县扩种旱粮0.51万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0.35万亩,完成率145.7%

(三)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桐庐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其中桐庐县2011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18个,共2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152亩;桐庐县2012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1个,共9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093亩;桐庐县2013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2个,共14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6733亩;桐庐县2014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0个,共1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5149.9亩。对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进行了地力等级评价,16个子项目10054.96亩标准农田全部提升了一个等级,综合地力指数提高到0.8以上,达到了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实现了预期的培肥目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编制并上报了桐庐县2015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施5168.9亩,落实了13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共5个项目区块,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

(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015年度实施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位于我县中部的旧县街道、横村镇和富春江镇,覆盖3个乡镇(街道)26个行政村,总投资3468万元。201411月陆续开工,至20159月完工,1117日通过市级年度验收。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改造渠道长度71.48公里,排水沟21.66公里,修复了项目区的灌溉和排涝渠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工程实施完成,我县2015年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7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7万亩。

二、粮食生产和收购

(一)粮食生产

2015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01万亩,粮食总产9.1万吨。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3.8%142.2%。其中春粮播种面积3.08万亩、产量0.71万吨;早稻播种面积0.15万亩、产量0.06万吨;秋粮19.78万亩、产量8.33万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再落实到村,引导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商品率。

(二)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完善和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根据2015年省、市关于粮食生产工作安排与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工作和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实际,县农林局、粮食局及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桐农林〔2015135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等。2015年我县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1万元。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拨付数534万,农机购置补贴96.1万。市级规模种粮补贴344万。

2.制定落实订单粮食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出台我县订单粮食收购价格,2015年我县小麦(三等,下同)、早籼谷、晚籼谷和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小麦和早籼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30元执行,晚籼谷和晚粳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25元执行。烘干补贴按实际烘干数量分别给予每吨80元补贴。在收购品种上新增加了小麦,解决农民往年小麦出售难的问题。全年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共7万元。

3.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收购储备粮的过程严格执行政策制订的收购价格与奖励政策,做到敞开收购、公平定等、依质论价、现款结算和优质服务;农民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在省外粮源基地粮的收购中加强监管,杜绝陈粮、转圈粮以及本县域外粮源进入当地政策性收购。

三、粮食储备落实和管理

(一)落实粮食储备

我县储备任务是1.4万吨,其中储备原粮13559吨、储备成品粮300吨(折合原粮441吨),另有储备菜籽油75吨。2015年我县新增储备任务1.31万吨,分两年完成,其中2015年新增储备原粮任务7000吨,2016年新增储备原粮任务6100吨。2015年本地晚稻收购工作受天气影响较大,通过省外粮源基地调粮的方式确保了全年轮换任务的圆满完成,储备粮中晚稻为14100吨,比例达到67%以上。储备成品粮是300吨,一年轮换四个批次,晚籼米比例达到100%。储备粮管理上严格执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强储备粮日常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坏粮事故。我县所有粮食储备都储存在县内,并由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存,没有省外代储情况。

(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县中心粮库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仓容1.6万吨,配套的智能化项目相关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三期工程的完工正好解决了我县新增储备仓容不足的问题,整个项目投资421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55万元,向县农发行贷款2500万元,县财政拨款1359万元,资金都已到位。工程项目设计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设标准达到科学储粮要求,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监督工作到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安全事故等问题。2015年年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制订了年度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计划,安排县中心粮库、旧县粮站和窄溪粮站等10余个维修项目。全年总计投入维修资金370余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5万元,其余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都已落实到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工程进度达到省内要求。维修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粮食储备条件,弥补了粮食储备规模增加后周转仓容不足的问题。

(三)引导全社会储粮

我县共选取规模较大的5家粮食经营企业,签订1080吨的最底成品粮库存和3900吨最高成品粮库存协议,根据协议按最底库存给予每吨原粮50元的补助,在政府启动《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时,统一由政府部门进行调控,也扶持了粮食企业的发展。县商务(粮食)局和县财政局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签约企业最底最高库存制度执行情况。

四、粮食应急体系

(一)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粮食应急预案,重新编制修订了粮食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组织指导粮食应急培训。全县应急供应网点21个,全部签订书面协议。为防止机械设备闲置造成的浪费,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的方式建立日应急加工能力200吨。为了提高应急情况下粮食运输能力,新签订物流公司一家,日运输能力达500吨以上。

(二)粮食市场监测预警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点10个,其中粮油市场监测点6个,健全粮食市场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物价局报告粮食价监测信息,全年共报送36期粮油市场价格信息。同时,有关价格信息每天在华数电视滚动播出,对农贸市场粮油、肉、蛋和面粉等食品类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次日在《今日桐庐》天天物价栏目上向社会发布。定期对监测点的原始台帐进行上门检查和指导,对当期上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监测点上报价格与执行价格一致,保证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价格监测工作的效能和质量。根据要求认真开展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对全县农户调查样本上门进行逐一调查,及时向上级粮食部门提交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报告;县内7家粮食经营企业每月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月报数据。

五、定性评价内容

(一)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我县订单粮送检结果显示存在重金属镉超标情况,为了整体掌握全县重金属镉超标分布情况,县中心粮站专门配备快速检测仪,对每一个种粮大户送来的粮食都进行了快速检测,做好记录和专仓存放,对检测结果重金属镉超标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2013年收购稻谷重金属项目检测及重金属超标稻谷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粮〔20148号)处理,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二)推进百万亩坡耕地雨水集蓄旱粮喷灌工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高校节水灌溉工程总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201515号)精神,我县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桐庐县坡耕地雨水集蓄旱粮喷灌工程及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方案》。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县政府重视粮食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等非等常设机构的通知》(桐政办〔180〕号)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粮食工作,督查各乡、镇(街道)粮食播种情况,指导县中心粮库三期建设工程。2015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新招大学生7名,县编办新核定人员编制5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粮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根据年初轮换计划进行预算,包括全年的维修计划,审核后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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