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手太小,别给他放太多。”(图片来源于网络) 01 这条令人心碎的新闻,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2月27日晚, 天津大悦城南开店4楼中庭,两个孩子坠楼当场身亡。 事发时,妈妈在负一楼屈臣氏购物, 爸爸在四楼,抱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从护栏往下看,结果没抱住,其中一个小孩不幸坠落,从四楼掉到负一楼, 爸爸条件反射去抓住他, 结果失手,另一个小孩也因此坠楼。 两个孩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 图片中,两个小小的尸体裹着蓝色的布,几名民警正在现场进行测量和拍照, 孩子的父母,每个人守着一个孩子的尸体,跪着在那哭。 话题女王姚晨,甚至也关注到了这个消息, 她在微博里说, “天津大悦城的事太过惨烈,一个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提醒有孩子的家长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两个稚嫩的生命,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突然地走了, 对于那一对年轻父母来说, 这大概是他们今生都难以告别的噩梦了吧。 02 不是第一次被这种新闻震惊了。 我工作的报纸就报道过, 一对夫妻因为将钥匙忘记在家里,将绳子绑在年仅10岁的孩子身上,从五楼吊下四楼回家取钥匙, 不幸的是,在吊挂过程中,绳子突然断裂,孩子坠楼而亡。 还有, 陕西咸阳的肖女士带3岁的儿子去游泳, 肖女士游泳池里玩手机,儿子在她三四米远的地方嬉戏, 孩子突然溺水,肖女士未曾察觉, 孩子挣扎几分钟后慢慢沉入水中。 最惨烈的,还是在天津, 一对年轻的父母吸毒,将女儿独自留在家里, 几天后,邻居发现,孩子已经饿死了。 这些事情太让人唏嘘了。 你知道吗,天津大悦城孩童坠楼事件真不是偶然。 数据显示, 中国每天约有150名儿童因意外失去生命, 全世界每年有100多万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 这组数字, 每年还在以7%到10%的速度在增长。 03 为人父母者,为什么总是犯下如此大错? 我认为,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法律太不健全太不给力了。 要知道,在不少西方发达国家, 儿童12岁之前不准独处, 任何人一旦发现家长对孩子的保护不当,或者是让孩子处于危险环境中, 都可以向警方报案。 警方如果一旦证实家长确有失职, 家长轻则要接受训诫与罚款,重则要被剥夺监护权。 如果在这些国家,抱住孩子往商场围栏下看,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但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这些规定都相当含糊,没有威慑力。 其次,是许多中国家长完全没有意识到, 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安全保护是一项法律义务, 既然不觉得是必须的义务, 种种匪夷所思的随意行为,就不再稀奇。 有的家长把孩子单独锁在车里自己去买东西, 有的家长任由孩子在商场的自动扶梯上奔跑打闹, 有的家长给两三岁的孩子喂着果冻花生,还逗得他们咯咯直乐, 这些行为一开始,悲剧就已经注定要发生。 04 我一直以为, 在保护孩子安全这件事情上,不少中国人都有个极大的误区, 那就是动不动就把孩子看做自己的私有物品, 因为习惯把孩子“私人化”, 所以,习惯用自以为正确的方式来保护孩子。 可是,自以为正确,往往只是一种侥幸心理。 你以为抱着孩子从商场的护栏往下看安全, 其实魔鬼已经潜伏在附近。 你以为推着婴儿车闯红灯会畅通无阻, 车祸却会在下一秒就会发生。 工作忙时,你将孩子托付给熟人照顾, 但这可能是一起儿童拐卖案的开始。 父母首先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 然后才是血缘关系上的亲人。 但对不少中国父母来说,他们都没有搞明白这点, 这正是许多孩童意外伤害悲剧的根源。 以前文中的孩子游泳池溺亡事件为例, 带3岁的儿子去游泳,本身就是一件冒风险的举动, 如果意识到作为孩子的安全监护人, 此时视线不应该离开孩子, 母亲也就不会沉迷于手机不可自拔。 总以为意外不会发生,总以为风险与危险很远, 其实,意外就在身边。 05 非常认同咪蒙昨天针对这件事的发言: “最可怕的是,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 作为一个成熟与合格的父母, 真的有几种能力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应该时刻认识到,自己是孩子安全的第一监护人; 比如,永远不要低估危险,永远不要高估自己的保护能力; 比如,孩童意外伤害事件不会经常出现,但出事概率即便只有千万分之一,一旦遇上,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 拿这来对比, 讲真,许多中国人都没有资格做父母。 每一起孩童意外伤害事件,都不是偶然发生的, 它背后,其实是父母对孩子长期的照料疏忽。 我不赞成,把天津大悦城孩童坠楼事件叫做“意外”: 没有意外的伤害,只有心不在焉的照料。 不是我们选择了孩子,而是孩子选择了我们。 他们来到这世界上, 就是相信自己能够被温柔以待,被安全以待。 让我们自觉成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让我们任何时候,都有底气对孩子说, 亲爱的,我是你们选对的父母。 作者:王耳朵,长沙青年作家, 个人微信公众号:王耳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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