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国建筑业大会3月召开,改革或有“大动作”!

 秦人老十三 2017-03-03

??????

3月2日,中建协官网发布通知,推迟了近2年的全国建筑业大会,定于3月下旬召开,建筑业即将迎来“深改”时代。 

全国建筑业深化改革大会,最初定于2015年召开,后因筹备全国城市工作大会而推迟。2016年,住建部集中精力进行调研,并开展了多项试点,总结经验。2017年,业界期盼已久的全国建筑业大会,定于3月下旬召开!

建筑业进入“改革深水区”

筑业“家大业大”,各方利益盘根错节。两年“难产期”,也从侧面说明,建筑业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区。

2017年2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直接针对建筑业出台文件,说明共识已基本达成,大的方向已经定了,接下来就是出细则,讲执行,撸起袖子加油干!

改什么?

2015年12月,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集中精力对建筑业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梳理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做好准备。

在第十三届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上,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提出

1、简化招投标程序,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1)非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发包的方式;对于政府工程,简化招投标程序,推进电子化评标。

2)研究合理、低价的中标方法,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3)改变建筑业结构,由“桶型”向“金字塔型”转变,最上面才是总承包。

目前,总承包企业有4万多家,专业承包企业有4万多家。现在是桶型的,所以形成了“专而不精、总而不包”的现状。住建部准备在总承包问题上出台政策文件,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来推广。

2、改革建筑用工制度,鼓励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1)建立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劳务派遣为补充的多元化的用工制度。

2)总承包可以进行分包,大的专业分包企业还可以再一次进行分包。

3)鼓励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技能型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将来可能不发劳务资质,在税收、社保方面等都有优惠。

另外,修改建筑法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

现行的《建筑法》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近20年来,建筑市场环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些条款需要调整。目前,《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

18件大事提上日程

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过去十几年发展迅猛,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房地产的火爆。随着政策调整,“去库存”的推进,建筑业的“产能过剩”越来越明显。承接不到业务怎么办?

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开篇就说明了,建筑业改革是“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

回想一下,从2017年1月份开始,国家发改委在一个多月内,连续发布中原城市群、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城市群等辐射国土三分之二以上的规划文件,推进各地建设,特别是城市基建领域建设。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项目大量上马。

另外,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绿色农庄等工程,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综上,今后的工程项目去哪里找,应该很明确了。

国务院在《意见》中,明确了建筑业的改革方向。经过整理,归总出18件大事,供大家参考!

资质管理

1、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2、简化资质类别和等级

执业资格

3、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2016年已发文,推进建筑设计个人事务所)

招投标改革

5、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言外之意,是不是准备扩大自主招标的范围)

6、招标过程透明化,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劳务用工改革

8、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9、建筑工人实名制。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10、培养专业技术工人。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1、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为施工企业撑腰!)

12、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13、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14、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

15、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大力推进

16、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17、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8、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