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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父母失职入刑责

 夜幕骑行客 2017-03-03

图:Emile Claus


天津南开大悦城,因父母行为不当,致使自己的两名幼儿坠亡。


因为父母好当,会性交即可,这类行为,并不罕见,它始终占有一定比例。大家开玩笑,投胎是门学问,就是这么来的。


这类悲剧发生之后,除了能证明父母是谋杀,大家骂完这些父母蠢之后,普遍还是同情的,毕竟他们自己承担了最大的损失,终生都有阴影。法律不管这事。


有政协委员建议应对此类父母追究刑责。他们的调查数字显示,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中国平均每天死亡儿童270余名,一年10万。


这数字听起来很可怕,所以从舆论上看,很多人支持追究刑责。


让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据2013年的数字,中国有2.79亿儿童,假设每年因父母疏忽死亡10万儿童是确定的,概率是0.00036%,数字很冷漠地告诉,这近乎可以忽视。


我毫不怀疑他人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如果一立法,这类小概率事件就会停止,那当然好,可惜的是,法律并非万能,立法禁止意外发生,意外照样会发生。


所有父母在养育孩子上,都会犯错误,都有疏忽。你没看错,是所有,无论你多么投入,多么认真。 


还有一些父母想对孩子好,但客观条件就不许,中国有6000万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进城务工,一年见不了几次,可能都符合法条里的疏忽,都可以抓。可责任不在他们,各种限制,让他们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读书都成问题。


最极端的,极穷苦人家的孩子,一出生,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就得干活,件件都是疏忽。越穷的父母,越容易犯疏忽罪。只有禁止他们生育一条路了,而这种禁令,稍有人性,稍有权利观的人,都不会认同。


法律成本很高,把天津那对父母抓起来,起诉、审判、坐牢,要花多少税金?有人举报农民工半年没回家看孩子,违法了,警察不能不管吧?抓起来关,他们的孩子处境就变好了?这种法律的设立与严格执行,只会把事情变得更糟糕。


父母的素质当然得提升,父母们本身也有这意愿,许多人做了父母,责任感,求知欲都大幅提升,即为明证。


保持开放心态,保持学习心态的父母,在移动互联的当下,每天都可以进步,孩子的幸福度时时提升,这点不要用法律去强制,这是人抚育下一代的本能。


确实有不负责任,伤害孩子的父母,平均素质以下的人,毕竟至少一半,他们多数也当了父母,他们的孩子当然倒霉一点,此时,就让人与人的关系自然调节,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伤害孩子的父母,我们应乐见他们的孩子长大后,对他们不理不睬,这才是正义。不过,估计到时又有一堆人出来说这是不孝,要刑责。


父母对孩子好,孩子对父母好;父母在养育上下功夫,孩子将来成就大,父母成就感强;父母不负责任,将来被孩子冷遇。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其人之道,还待其人之身。


立法不克制,跟着热点和眼泪走,往往是好心办坏事。


我们应该承认并接受这点:人的出生与成长,带有运气的成分,成长会有伤害和痛苦,这是人的命运,接受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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