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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卷一百三十一 乐考四(5)

 壹心專念 2017-03-03

  魏武帝时,杜夔精识音韵,为雅乐郎中。令铸铜工柴玉有巧思,多所造作,为时人所知。夔令玉铸锺,其声均清浊多不如法,数毁改作。玉甚餍之,谓夔清浊任意,诉於魏武,取所铸锺,杂参更试,然後知夔为精妙,而玉之谬也。

  晋武帝时,张华、荀勖校魏杜夔所造锺律,其声乐多不谐合,乃出御府古今铜竹律二十五,铜尺、铜斛七具,校减新尺,短夔尺四分,因造十有二笛。笛具五音,以应京房之术。笛体之音,皆各用蕤宾、林锺之角,短则又倍之。二笛八律而後成,去四分之一,而以本宫管上行度之,则宫穴也。因宫穴,以本宫徵管上行度之,则徵穴也。各以其律展转相因,随穴疏密,所宜置之。或半之,或四之,以调律吕,正雅乐,正会殿庭作之,自谓宫商克谐,然论者谓勖为暗解(初勖常於路逢赵贾人牛铎。及掌乐事,律吕未谐,曰:'得赵人牛铎则谐矣。'遂下郡国,悉送牛铎,果得谐矣)。时阮咸善达八音,论者谓之神解。咸常心讥勖新律声高,以谓高近哀思,不合中和。每公会作乐,勖自以为远不及咸,常意咸谓之不调,以为异己,乃出咸为始平相。後有田夫耕於野,得周玉尺,勖以校己所理锺石丝竹,皆短校一米,於此伏咸之妙。

  宋元嘉中,太史钱乐之以为京房六十律,上下相生,终於南事,乃因京房南事之馀,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沈重锺律议曰:'《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此则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数,用京房之术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为一部。以一部律数为母,以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母命子,随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数也。以之分配七音,则建日冬至之声,黄锺为宫,太蔟为商,林锺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五音七声,於斯和备。其次日建律,皆依次类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宫徵亦以次从。以考声徵气,辨识时序,万类所宜,各顺其节。自黄锺终於壮进,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损一以下生。自依行终於亿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运一律为终,不生。其数皆取黄锺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本,以九三为法,各除其实,得寸分及小分,馀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长也。脩其律部,则上生下生宫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黄锺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大吕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大蔟一部,三十四律。夹锺一部,三十四律。姑洗一部,三十四律。中吕一部,二十七律。蕤宾一部,二十七律。林锺一部,三十四律。夷则一部,二十七律。南吕一部,三十四律。无射一部,二十七律。应锺一部,二十八律。梁武帝素善锺律,详悉旧事,遂自制定礼乐,又立为四器,名之为通。通受声广九寸,宜声长九尺,临岳高一寸二分。每通皆施三弦:一曰元英通:应锺弦,用一百四十二丝,长四尺七寸四分差强;黄锺弦,用二百七十丝,长九尺;大吕弦,用二百五十二丝,长八尺四寸三分差弱。二曰青阳通:太蔟弦,用二百四十丝,长八尺,夹锺弦,用二百二十四丝,长七尺五寸弱;姑洗弦,用一百四十二丝,长七尺一寸一分强。三曰朱明通:中吕弦,用一百九十九丝,长六尺六寸六分弱;蕤宾弦,用一百八十九丝,长六尺三寸二分强;林锺弦,用一百八十丝,长六尺。四寸四曰白藏通:夷则弦,用一百六十八丝,长五尺六寸二分弱;南吕弦,用一百六十丝,长五尺三寸二分大强,无射弦,用一百二十九丝,长四尺九寸九分强。因以通声,转推月气,悉无差违,而还相得中。又制为十二笛:黄锺笛长三尺八寸,大吕笛长三尺六寸,太蔟笛长三尺四寸,夹锺笛长三尺二寸,姑洗笛长三尺一寸,中吕笛长二尺九寸,蕤宾笛长二尺八寸,林锺笛长二尺七寸,夷则笛长二尺六寸,南吕笛长二尺五寸,无射笛长二尺四寸,应锺笛长二尺三寸,用笛以写通声,引古锺玉律并周代古锺,并皆不差。於是被以八音,施以七声,莫不和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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