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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簡所見的洞庭郡

 南郭老生 2017-03-05
:「廿八年七月戊戌朔癸卯,尉守竊敢之:『洞庭尉遣巫居貸公卒安成徐署遷陵。今徐以壬寅事,謁令倉貣食,移尉以展約日。敢言之。』」籍貫為巫縣的「徐」為外郡人,由洞庭郡尉派遣至遷陵亦與陽陵戍卒如出一轍,「居貸」與「居貲」均為廣義的欠債,因此「徐」很可能是因欠債而在遷陵縣戍守的外郡戍卒。「謁令倉貣食」反映外郡戍卒的糧食由遷陵倉供給。本簡反映當「外郡人」、「居貲贖債」、「倉稟食」三項條件均滿足,其人便很可能為洞庭戍卒。又如簡8-1014:「/□出貣居貲士五(伍)巫南就路,五月乙亥以盡辛巳七日食。/    缺手」與簡8-1083:「士五(伍)巫南就曰路,娶貲錢二千六百/卅一年四月丙戌,洞庭縣官受巫/」,「路」在兩簡中身分均為「士伍」、籍貫均為巫縣南就里,無疑為同一人。路為外郡人,又有貲錢,又獲得倉「出貣」,可能是洞庭戍卒。又如簡8-764:「徑廥粟米一石九斗少半斗。卅一年正月甲寅朔丙辰,田官守敬、佐壬、稟人顯出稟貲貣士五(伍)巫中陵免將。」與簡8-1328:「/朔朔日,田官守敬、佐壬、稟人娙出稟居貲士五(伍)江陵東就娤/」來自巫縣的外郡人免將,既為「貲貣」,又領取徑廥的粟米;來自江陵縣的外郡人娤,既為「居貲」,又可領取糧食。兩人均可能為洞庭戍卒。至於簡8-793+8-1547:「士五(伍)巫倉溲產尸貲錢萬二千五百五十二。卅一年四月甲申,洞庭縣官受巫司空渠良。」產尸來自巫縣,為外郡人,有貲錢。雖不見領取糧食的紀錄,卻有洞庭郡收到巫縣司空文書的紀錄,與陽陵司空發文給洞庭郡如出一轍,亦可能為洞庭戍卒。
[202]競陵即「竟陵」,在〈地理志〉為南郡屬縣,在秦代亦應為南郡屬縣。參《漢書》卷28上,頁1567。
[203]《校釋》誤注為巴郡。
[204]《校釋》認為亦可能是人名「般」,里名「小莫郀」。此人似又見於簡8-1025,但闕「般」字,不能完全確定。
[205]見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220。
[206]《校釋》誤注為上黨郡。
[207]參許名瑲,〈《里耶秦簡(壹)》曆日校注補正〉,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13.9.7),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888。
[208]「八月丙戌,遷陵拔」,《校釋》作「[八月丙戌,遷陵拔]」。其實諸字墨跡大抵清楚可釋,惟「遷」()字較殘。
[209]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里耶發掘報告》,頁192-193。遷陵丞歐又見簡8-210、12-849,簡12-849見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215。
[210]參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頁383-384。
[211]又見簡8-137。
[212]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頁357。
[213]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頁358。
[214]外郡人任吏,有時會造成行政困擾。如簡8-60+8-656+8-665+8-748記載僰道人亭任冗佐而欠貲錢,欲使在僰道的家人還債,在老家的妻子卻以貧窮為由,拒絕還債。最終仍由亭就地居貲還債了事。公文書一來一往,何其折騰!
[215]又見簡8-197(三十四年)、8-730、8-912、8-1525(三十四年)、8-1538(三十四年)。簡8-896記載巸以「守丞」身分「免歸」,應在三十四年之後。簡8-1538的紀年據朔日推定,參許名瑲,〈《里耶秦簡(壹)》曆日校注補正〉,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888
[216]見簡8-60+8-656+8-665+8-748(三十五年)。
[217]見簡8-149+8-489。
[218]代理啟陵鄉嗇夫「夫」與代理貳春鄉嗇夫「福」分別為秦蜀郡及巴郡人,但本職不明,姑不討論。「夫」任啟陵鄉嗇夫又見簡8-157(三十二年)、8-1710(「鄉夫」上闕),任「令史」見簡8-138+8-174+8-522+8-523(二十六年)。福任「貳春鄉守」又見簡8-2247(三十二年)、10-1157(三十三年),任「尉史」見簡8-717。簡10-1157見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213。
[219]簡8-157記載啟陵鄉嗇夫欲除成里人「成」任成里里典、成里人「匄」任啟陵鄉郵人,簡8-651記載啟陵津船人「啟封」為都鄉高里人(高里位於都鄉,可見簡8-1537、8-1554),簡12-1527記載都郵人「辰」為都鄉高里人。諸簡似反映里典、郵人、津船人等基層職務由本地人擔任,與由外郡人擔任的縣鄉官吏有別。簡12-1527見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216;簡8-157的文書傳遞流程可參游逸飛,〈再論里耶秦牘8-157的文書構成與存放形式〉,載《簡帛研究二○一二》,頁64-69。
[220]參鄭威,〈里耶部分涉楚簡牘解析〉,宣讀於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辦,「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會第十三次年會」(2013.11.22-25,長沙)。
[221]見于振波,《秦律令中的「新黔首」與「新地吏」》,《中國史研究》2009年第3期,頁69-78。
[222]整理者釋作「夬」,《校釋》改釋「史」、讀為「事」。陳偉參考《嶽麓書院藏秦簡[叁]》後,放棄「史」的釋法,從整理者釋作「夬」。參朱漢民、陳松長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叁]》,頁101;陳偉,〈里耶秦簡中的「夬」〉,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13.9.26),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916。
[223]原無逗號。
[224]《校釋》認為「州里煩」,「州」為縣名、「里」為里名。此說不如「州」為里名來得通暢。此外《校釋》認為「州」縣「在《漢書.地理志》屬上黨郡」,亦誤,實為河內郡。
[225]參鄭威,〈里耶部分涉楚簡牘解析〉,宣讀於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辦,「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會第十三次年會」。
[226]參張春龍,〈里耶秦簡中遷陵縣學官和相關記錄〉,載《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頁232-234。
[227]「欣」縱非戍卒,仍屬外郡人任遷陵縣屬吏之例。
[228]原闕釋,據詞例與字形()可推測為「五」的壞字。較清晰的圖版可參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136。
[229]參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載《秦漢政區與邊界地理研究》,頁3-92。
[230]簡6-8「成都受遷」、簡8-961「成都安」,雖出現外郡地名(成都為秦蜀郡屬縣),但無法確定人名,存疑俟考。
[231]簡8-650+8-1462似為涪陵人至遷陵縣買鹽。
[232]類似例子又見簡6-10、8-1477+8-1141、8-2098。本地人遷出之例,如簡8-1873+8-1946記載遷陵縣陽里之一戶舉家遷至廬江郡。見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八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13.5.17),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852。簡8-2056則不知是自廬江遷來,抑或從遷陵遷出。
[233]見陳松長,〈岳麓書院藏秦簡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頁1-9。
[234]見朱漢民、陳松長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叁]》,頁223-225。
[235]自秦及漢,嫪毐、呂不韋、彭越、淮南王安等上層貴族均曾獲罪遷蜀。據上引岳麓秦簡可知遷蜀在當時是明文規定的刑罰,故上層貴族獲罪奪爵後,亦處以相同的刑罰。參《史記》卷六,頁227;卷八,頁389;卷十七,頁831;卷八十五,頁2513。
[236]見游逸飛、陳弘音,〈里耶秦簡博物館藏第九層簡牘釋文校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968;宋少華、張春龍、鄭曙斌、黃樸華編,《湖南出土簡牘選編》,頁211。
[237]參晏昌貴,〈秦遷陵縣鄉里考〉,宣讀於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芝加哥大學顧立雅古文字學研究中心主辦,「2014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4.10.23-25,芝加哥)。
[238]參杜正勝,《周代城邦》(臺北:聯經出版社,1979年);趙世超,《周代國野關係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239]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里耶發掘報告》,頁229。
[240]戰國晚期在東方六國的秦人考古學文化大抵均可視為外來的殖民文化,參趙化成,〈秦統一前後秦文化與列國文化的碰撞及融合〉,載《蘇秉琦與當代中國考古學》(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年),頁619-630;劉慶柱、白雲翔編,《中國考古學:秦漢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
[241]參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出版社,1990年),頁416。
[242]《校釋》指出簡8-782+8-810可能是芒季的回信。
[243]見簡8-1525(三十四年)。簡8-653、8-1050均為「贛」所書。
[244]見簡8-459、8-2371。
[245]見《雲夢睡虎地秦墓》編寫組,《雲夢睡虎地秦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年),頁25-26。
[246]「毋物可問」之語又見簡8-103。陶安(Arnd Helmut Hafner)於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討論時,懷疑是書信套語,不一定反映當時秦人的真實心聲。我認為此說值得重視,但「居者(諸)深山中」一語與里耶的地理位置緊密呼應,似非一般的書信套語;況且書信套語不一定不真實,更有可能超越個案,反映出秦人的一般心態。
[247]參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頁394。
[248]我曾於2012年11月1-2日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里耶鎮考察,略窺二千年前秦朝在此設置遷陵縣治的山川形勢。即使里耶鎮得里耶秦簡出土所賜,獲得大量國家調撥的經費改善交通、發展觀光,今日從湖南省會長沙到里耶鎮仍須轉兩趟車、於風景清麗的山路上顛簸十二小時。每日離開里耶的公車只有兩班,若搭乘下午的公車,當天便無法離開湘西山地,須在吉首市或鳳凰古城住宿一宵。
[249]參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頁422。
[250]參游逸飛,《戰國至漢初的郡制變革》第二章〈三府分立的秦代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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