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阳虎之乱后,鲁国政局动荡。“三桓”虽然势力依旧庞大,不过鲁定公的处境也有了些许改善。 鲁定公便在这时,任命孔子做了自己的采邑——中都城长官,那个时候称为“中都宰”。 关于这段经历,《孔子家语》中有详细的记载: 孔子刚做官时,担任中都邑的邑宰。 他制定了使老百姓生有保障、死得安葬的制度,提倡按照年纪的长幼来吃不同的食物——年老的人身体开始衰弱,适合吃些精细、软糯的、有营养的食物。而年轻人身体强壮,便可吃些粗糙的食物。 孔子还根据个人能力的大小来任命官吏,让他们承担不同的任务,任官以能。 在孔子的治理下,人们生活俭朴,使用器物不再追求浮华雕饰,民风淳朴。 鲁国有個叫沈犹氏的羊贩,他常常在早上用水把羊灌得饱饱的,以此来增加羊的重量,以诈骗市民。 还有個叫做公慎氏的,妻子淫乱,他也听任妻子放荡而不加制止。 还有個叫慎溃氏的,生活十分奢侈,超过了法令的规定。 还有鲁国那些贩卖六畜的人,往往把牲畜修整打扮起来,以等待高价出售。 然而,到了孔子执政的時候,那個沈犹氏不敢再給羊灌水了;公慎氏把妻子休了;慎潰氏也逃离了国境,迁居到別处去了。 孔子管理当地百姓,过了三個月后,卖牛马的也不敢等待高价了,只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货物;卖猪羊的也不再弄虚作假了。 男女在路上,各走各的道路,谨守礼仪;路上有丟失的东西,也沒有人去捡。 男子以尽忠守信为高尚,女子以坚贞和顺为高贵,大家都知礼守法,自行遵守道德仁义。四面八方的客人到了鲁国的都邑后,不需要去找那里的官吏来解决他们的生活所需,个个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样被人照顾帮助。 孔子还规定:死人装殓,棺木厚四寸、椁木厚五寸,依傍丘陵修墓,不建高大的坟,不在墓地周围种植松柏。这样的制度施行一年之后,西方各诸侯国都纷纷效法。 鲁定公对孔子的政治才能十分满意,对孔子说:“学习您的施政方法来治理鲁国,您看怎么样?” 孔子回答说:“就是整个天下也足以治理好,又岂止是治理好一个鲁国呢!” 就这样,两年后,鲁定公任命孔子做了司空。 “司空”是掌水利、营建之事的官,孔子根据土地的性质,把它们分为山林、川泽、丘陵、高地、沼泽五类,各种作物都种植在适宜的环境里,都得到了很好的生长。 当年,季平子当政的时候,把鲁昭公葬在鲁国先王陵寝的墓道南面(使昭公不能和先君葬在一起,以泄私愤)。 孔子做司空后,派人挖沟把昭王的陵墓与先王的陵墓圈连到一起。 孔子对季平子的儿子季桓子说:“令尊以此羞辱国君却彰显了自己的罪行,这是破坏礼制的行为。现在把陵墓合到一起,可以掩盖令尊不守臣道的罪名。” 之后,孔子又由司空升为鲁国的大司寇,他虽然设立了法律,却派不上用场,因为没有犯法的奸民。 原文:鲁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 《孔子家语》: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异)食、強弱異任、男女別塗、路無拾遺(遗)、器不雕偽。 初,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溃氏,奢侈逾法。 鲁之鬻(育)六畜者,饰之以储价。及孔子之为政也,则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溃氏越境而徙。 三月,则鬻牛马者不储价,卖羊豚者不加饰,男女行者别其途,道不拾遗,男尚忠信,女尚贞顺,四方客至于邑,不求有司,皆如归焉。(《荀子》) 孔子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guǒ,因丘陵為墳(坟),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 定公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国何如?” 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国而已哉。” 於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 先時季氏葬昭公于墓道之南,孔子溝(沟)而合諸墓焉. 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揜(掩)夫子之不臣。 二年后,孔子由司空為魯大司寇.設法而不用,無姦(奸)民. 继而,孔子升官做鲁国的大司寇(司寇是掌管刑事狱讼的官),代理行使宰相的职务,他表现出高兴的神色。 弟子仲由问他:“我听说君子祸患来临不恐惧,幸运降临也不表现出欢喜。现在您得到高位而流露出欢喜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回答说:“对,确实有这样的说法。但不是也有‘显贵了而仍以谦恭待人为乐事’的说法吗?” 就这样,孔子执掌朝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下杀了他,还在朝廷暴尸三日。 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进言:“这个少正卯,是鲁国知名的人,现在老师您执掌朝政首先就杀掉他,可能有些失策吧?” 孔子回答说:“你坐下来,我告诉你杀他的缘由。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连盗窃的行为也不包括在内。 一是通达事理却又心存险恶; 二是行为怪僻而又坚定固执; 三是言语虚伪却又能言善辩; 四是对怪异的事知道得过多; 五是言论错误还要为之润色。 这五种大恶,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恶,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五种恶行样样都有。 他身居一定的权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势力结党营私; 他的言论也足以迷惑众人伪饰自己而得到声望; 他积蓄的强大力量足以叛逆礼制成为异端。 这就是人中的奸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 历史上,殷汤杀掉尹谐;文王杀掉潘正;周公杀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杀掉华士;管仲杀掉付乙;子产杀掉史何;这七个人生于不同时代但都被杀了头,原因是七个人尽管所处时代不同,但具有的恶行是一样的,所以对他们不能放过。 《诗经》中所说的:‘忧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恶。’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担忧了。” 《孔子家语.始诛》: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 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之下,尸於朝.三日。 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 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 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 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榮眾,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姦雄者也,不可以不除. 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 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还有一个故事,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时,有父子二人来打官司,孔子把他们羁押在同一间牢房里,过了三个月也不判决。父亲请求撤回诉讼,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孙氏听到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司寇欺骗我,从前他曾对我说过:‘治理国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为先。’现在我要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吗?司寇却又赦免了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冉有把季孙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叹息说: “唉!身居上位却不按天道行事而滥杀百姓,这违背常理; 不用孝道来教化民众而随意判决官司,这是滥杀无辜; 三军打了败仗,是不能用杀士卒来解决问题的; 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是不能用严酷的刑罚来制止的。 为什么呢? 因为百姓之所以会触犯法律,是由于统治者的教化没有起到作用,罪责不在百姓一方。法律松弛而刑杀严酷,是杀害百姓的行径; 随意横征暴敛,是凶恶残酷的暴政; 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礼法,是残暴的行为。 施政中没有这三种弊害,然后才可以使用刑罚。 (这便是《论语》中孔子讲的“不教而杀谓之虐“ 在管理百姓的时候,如果没有事先好好教导他们,那么他们做错了,就是执政者的错误。所以说为政要首先教化百姓,所谓”教化“就是教育、感化。而教了以后,改不过来,才可以处罚他。否则,就是在虐待百姓——故意使他们犯法,然后处死,这不是”虐“民吗?) 《尚书》说:‘刑杀要符合正义,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断案不是那么顺当的事。’说的是先施教化后用刑罚,先陈说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如果还不行,就应该以贤良的人为表率引导鼓励他们;还不行,才放弃种种说教;还不行,才可以用威势震慑他们。这样做三年,而后百姓就会走上正道。其中有些不从教化的顽劣之徒,对他们就可以用刑罚。这样一来百姓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了。 《诗经》说:‘辅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这些,就不必用严刑峻法,刑法也可搁置不用了。当今之世却不是这样,教化紊乱,刑法繁多,使民众迷惑而随时会落入陷阱。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来控制约束,所以刑罚越繁盗贼越多。三尺高的门槛,即使空车也不能越过,为什么呢?是因为门槛高的缘故。一座百仞高的山,负载极重的车子也能登上去,为什么呢?因为山是由低到高缓缓升上去的,车就会慢慢登上去。当前的社会风气已经败坏很久了,即使有严刑苛法,百姓能不违犯吗?” 原文《荀子.宥坐》: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bì執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 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余,曩nǎng告余曰,國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 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歎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 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徵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 書云:『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 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咸知罪矣. 詩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 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 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踰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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