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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门遁甲著述·《太乙金镜式经》

 负鹏载舟 2017-03-06

《太乙金镜式经》,是一部传承千年的皇家秘藏绝学。包含神秘的奇门遁甲之术。作为治国经世、兵法谋略的参考,太乙数被古代帝王应用于天文观测、治国用兵、日常生活等多个领域的书籍。

 

『四库全书提要』

臣等谨案:《太乙金镜式经》十卷,唐,王希明撰。希明,不详其里贯,开元时,以方技为内供奉,待诏翰林。是书乃其奉敕所编。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书中多自称臣。而其间,推太乙积年,有至宋景元年者,则后人已有所增入,非尽希明之旧也。

史记,日者传术数七家,太乙家居其一。史记天官书印官碟极星,其一明者,为太乙常居。而《封禅书》齐人缪忌奏祠太乙方,名天神贵者太乙。郑康成以为北辰神名。又或以为木神。而屈原九歌亦称东皇太乙,则自战国有此名。汉志,五行家有太乙阴阳二十三卷,当即太乙家之书。然已佚不传。

惟周易乾鉴度有太乙行九官法,而今所传次序,乃特右旋以乾巽为一九。希明谓太乙和未来,故圣人为之,蹉。一位以示先知之义。郭璞则谓地缺东南,故蹉九以填之乐产。又谓太乙之理,后王得之。以统天下,故蹉一以就乾。其说须参差,而皆近于附会,故黄宗义至诋为经纬混淆,行度无  ,益术家又有所汨乳矣。核其大旨,乃仿易历而作。

其以一为太极,因之生二目,二目生四辅,犹易之两仪四象也。又有计神与太乙合这为八将,犹易之八卦也。其以岁、月、日、时为网,而以八将为纬,三基,五福、十精之类为经,亦犹夫历也。其法,以八将推其掩迫,囚击、关格之类,占内外灾福。又推四神所临分野,占水早、兵丧、饥饿、疾疫。又推三基、五福、大小二限、易卦大运,占古今治乱。

术士传习,其来甚久。故汉书己载,有阳九百六之语。南齐书高帝纪赞所引太乙九宫占,自汉高祖五年推至宋祯明年,几数百年。而其术逐大显于世。至希明承诏,纂次参校众法,益为详备。观李焘续通鉴长编,称夏主元昊通蕃汉文字,当推太乙金鉴。则其书且行于四矣。

然其所论徵应,实多错谬。如东周逢阳九,而不及于夏癸、商辛、少昊、帝舜,皆以灵神首出。周之成宣,唐之太宗,其时亦可称治安,乃谓与秦始皇同逢百六。其说殊不可通。且凶神、吉星所会,皆以分野不凭。而割裂牵配,尤以为渺茫无据。故宋时刘黻,亦当极议其非。《宋史刘黻传》黻疏言:佞者谓太乙所临分野,则有福近。岁自巽移蜀,信如其说,坤难安堵可也。今五六十州,安全者不能十数,福何在也。盖术数之学,如星平壬逐之类,所推止及于一身、一时、匹夫之精神志气,不能与造化相通。故韩、苏箕斗,种龙蛇,亦明为数所操,而不能遁然。

已为圣人所罕言。历代之治忽兴亡,则以为克享天心者,实在主德以为凝承之本。故圣王御世,而八荒实服;九敛顺成,时有和甘,物无疵疬。其太和洋溢,自有敛畴锡福之所以然。夫岂演纪寻元之可得?而推测是书所列,乃秦汉间缉书之遗祸?祥小数之曲说,不衷于正。宜为圣人所必斥。待以其术为三式之一,所传尚古,其书亦出自唐人。故附著于录,而详加辨正,以祛千古之惑马。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篡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贤墀

『《太乙金镜式经》序』

太乙,天帝之神也。下司九宫,中建皇极。钦若则彝伦攸叙。怠弃三正,错乱五常。黄帝以惠迪吉,而为五帝之圣。大禹戒从逆凶,而衍九畴之文。炎汉高祖受命,张良秘金九之录。吴主争权,刘口演炎旌之祥。神用于不言之,载睿化于无为之间。闭户而休咎自徵,拂鉴而毫发皆极。非主精妙物,执契于混沌之始者,又何足以知之?爰发上元,迄是帝载,几千年而一圣,数百年而一贤,得口隅有登龙之喜,窥关键而若重关之隔。沿波独往,泛沧海而不归;讨本穷源,恃孟门之崭绝。

至于计神,审物、天目、司奸,一三置将之数,四六对绝之气.掩迫、孤单、才杜、十精睺,交较以八节,占水旱九州,言吉凶五将,定主客亦犹兵戈胜负。丘明受经而作传,见非公谷、子夏,师圣而序诗,后殊毛、鲁,学而时习之,攻乎异端笺,他人之阕。未忘巳拙,以蠡测海,以管窥天,心见之外,愚衷谓尽或指陈实录。或诞锡嘉名。

正二局有阴阳之殊,纤六壬附时计之谬。淮南分野纵博我以多闻,黄道日  竟有疑。而则阙源流则广技业,扶疏孤裘,同士荐之风。玉石抵昆山之鹊。虽意,则屡中时,自贤于仲尼,而谋之不臧。且推过于季氏王,大实,遂偃弊风。国之事多惟惭德。

伏惟开元皇帝陛下,明极稽疑,睿圣作节。察璇玑以齐七政.制礼乐以穆百揆。明太乙之威神,对泰山之能事,高视万古名言。谓何神嘉承日月之照荷,覆帱之广参。诏赐于金马,观秘藉于兰台。嗟此式经有乖微旨,乃上稽天象,中迹算术,下统人事,旁贯岁时。考帝先于神女之符,历载纪于苍颉之笔。甲乙之终数,宫元之往复,奇偶之二算,胜负之八门,与人其法式之借,阵图水火之失,礼乐不兴之论,周字狂简之文,或义通而即流,或理僻而便削,皆考经义,以一贯之。穆若蕙畹,声如玉振。失诗对惠连,辄得嘉句,笔因乐广,便至能文,万殊皆极而同归。独见忘言。而既验校之以元纪,又精之以日时,代谋于述作之前,总括于天人之际,会披览得意之妙,动契合如神之在,亦旷代之能事也。

经凡十卷,名曰《太乙金镜式经》若笔削后于孔明用贤,则予房升堂,风后入室,宋琨乐产,李淳风属可座廊庑之下。如以尔言过矣,将俟来哲。

『太乙金镜式经卷一』

推上元积年

自上元以来,岁代绵远,纪法差殊。虽设繁词备而靡用。今从上元甲子到唐开元十五年,甲子岁通前计四万八百一算。臣按宋琨置元似童儿戏,推求人纪之年,下求不得日辰,上求不得冬至。自三百馀年,学者何多?逮于淳风,但效尤而己。臣今别修甲子元,四分历法,与太乙同元,举而力求用。得上元甲子冬至,引而下之齐,距岁计太乙行宫,进不达于四分,退不失于元纪。自上元混沌甲子之岁至今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一百九十三万七千二百八十一算。

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检将来,每年加一算。

推太岁所在法

置上元甲了积年,以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以六十去之,又不尽。命甲子口外,即太岁两在辰也。

推入六纪三元法

置上元以来距两求积年,以周纪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以纪法六十去之,所得为纪数。不尽为入纪年数也。

积太乙所在法

推上元积年,以周纪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以元法七十二去之,又不尽以太乙小周法二十四除之,又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官以来年数,其宫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得太乙丙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

推天目所在法

置上元积年,以周纪法去之,不尽以元法七十二去之,又不尽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不尚者命起武德,顺行十六,神遇阴德大武,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

推计神所在法

置积年,以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命起寅宫,逆行十二辰,算外,即计神两在也。

推太岁支合神法

假今太岁在子,合神在丑,逆行十二辰,十二年一周天矣。

推六纪月建法

一纪,二甲仲辰,甲子甲午。二甲仲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宫,武德为天目。计神寅合神丑。

二纪,二已孟辰,己已巳亥。二纪孟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宫,地主为天目。计神合神如上同。

三纪,二甲季辰,甲辰甲戌。二甲季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宫,大炅为天目。计神合神如上同。

四纪,二已仲辰,己卯己酉。二纪仲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宫,武德为天目。计神合神如上同。

五纪,二甲孟辰,甲申甲寅。二甲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一宫,地主为天目。计神合神如上同。

六纪,二巳季辰,己丑已未。二已季辰,十一月建甲子。太乙在六宫,大炅为天目。计神合神如上同。

凡三十有六纪。三十年有三百六十个月,是以甲子甲午同建。太乙天目,计神合神,用式之法一同。岁计之法,占验,遂顺其义亦等。臣今为李淳风定时计五日六十时法,以为月计。五年六十个月,三十年有三百六十个月,若有闰月,只以逐月节气时刻为正也。

推太乙月计差法

章岁,六百五十七。

章月,八千七百二十六。

闰差,二十秒二十七。

周纪法,三百六十。

秒法,二百。

推积月

置积年所求年,以章月乘之。章岁而一,为积月,不尽为闰馀。若有馀月,随数加之。

推求闰月

置闰馀每月加闰差及秒。满法从闰馀,满章岁则闰月所在。或六百三十秒者。以上无中气者详之。

推太乙月计所在

置积月以周纪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以元法七十二去之,又不尽以太乙小周法二十四去之,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月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月计太乙所在也。

推天目所在

置入月纪以天日周法十八去之,不尽命起武德,顺行十六,神遇阴德大武,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也。

推计神所在

置积月以纪法去之,不满者以周法十二去之,不尽命起寅,逆行十二辰,算外,即计神所在也。

推日计差法

日法,四十九。

月法,二干四百四十七。

朔策,二十九。

小馀,三十六。

纪法,六十。

推积月朔法

置积月以月法乘之,日法而来积日,不尽为小馀,以纪法除积日,不满为月馀,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算日辰,及小馀也。若更有馀日,随数加之。求次月每月加二十九,小馀三十六,各加法求之弦望。算如大历非此所须也。臣按:梁武帝天监三年甲申,帝召太史虞履乐茂言之,今日太乙在八宫,和德为天目,文昌将外宫,迫灾轻,无所畏也。退谓人日,外宫迫,为外人之迫也。四十年后,辰已之年,同于桓公大亨之岁。臣以日计太乙求之,积至梁天监三年甲申岁六月八日,凡得七亿七百五十万一千六十一日,以周纪法除之得一百九十六万五千二百八十,不尽以二百六十一小纪法除之,得四,不尽二十一,为入第五纪也。

推日计太乙所在

置积日以周纪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者以元法七十二去之,不尽以太乙小周法二十四去之,又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日数,其宫数命起一宫,不趋中五,算外,即太乙所在也。

推月计天目所在

置积月以元法七十二去之,不尽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又不尽,命起武德,顺行十六神,遇阴德大武,重留一,算外,即天日所在也。

推日计计神所在

置积日以纪法六十去之,不尽者又以计神十二除之,命起寅,逆行十二辰,算外,即计神所在也。

推时计差法

全数,二十六万。

(阙)千八百四十三。

气法,三万三千一百九十三。

辰法,三千六百八十二。

小分,十二分之也。

半辰法,一千三百四十一。

小分,十二分之四半。

求冬至法

置积年减一,以馀数乘之。为气法。而一得积日,不尽为小馀,以纪法去积日,不尽为大馀,命大馀起甲子,算外,即天正冬至日辰也。

求次气法

置天正冬至大小馀,每气加一十五日,馀七十三千五秒,满二十四从小馀,一满气法从大馀,满纪法去之,即次气大小馀也。

求加时法

先置半辰法之数一千三百四十一,以十二小分之四半,以夏至小馀加之,满法而一,两得为辰数。命甲子算外,则气应加时也,不尽以三乘之,辰法而一,得数命为一辰中孟仲季数也。

求太乙冬夏至人纪

阳遁,太乙冬至起乾;阴遁,太乙夏至起巽。凡一百八十二日,三万二千二百九十三分日之二万三十五,为太乙变行。

推冬至太乙加时变行

臣希明按:张良云,太神变顺气为馀。今置上元所求年天正积日及小馀,先加半辰法以辰法除之,得为加时辰数,及置积日减一,以十二乘之,拜加时辰数,为天正时。实以周纪法去之,不尽为入纪,实置入纪,实以太乙周法去之,馀者以三约之为宫数,不尽为入宫时数。命起第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天正加时太乙两在宫也。

推太乙夏至加时所在变行

置天正积日及小馀妙,加阳遁一百八十二日,三万二千二百九十三分日之二万三十五为小馀秒满。妙法微小馀一,不尽为秒,其小馀先加半辰法,以辰法除之,为加时辰数。乃置积日减一,以十二乘之,拜入加时辰数,为夏至加时,实亦以周纪除之,不尽为入纪。实置入纪,实以太乙周法二十四去之,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时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则为阴遁太乙变行也。

推冬夏二至以后太乙所在法

置冬夏二至以来拜今日两求日,减一以十二乘之,先加冬夏二至时数并今加所求时数,为冬夏二至后时。实以太乙周法二十四去之,不尽者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时数。阳遁,命起一官顺八宫不游中五,外,即太乙丙在宫。阴遁,命起九宫,逆行八宫,三时一移,不游中五,算外,即阴遁太乙所在宫也。

推阴阳二遁时计计神法

置时,实各以十二去之,馀者,阳遁,命起寅,逆行十二辰。阴遁,命起申,十二辰各一时一移,算外,即阴阳二遁计神所在也。

推时计太乙变卦

经云:太公约之其师旅,所要,以明军之吉凶。张良与四皓等,略定纪术。阳遁,太乙起乾而顺行。阴遁,太乙起巽而逆行。周旋八方,理于八宫。八方八卦,八八六十四也。六甲日时十二纪,以主一卦。六甲六十日,凡七百二十时五日计。汉,四十日为一月,六十时以为一纪,故积一十二一纪,配于一卦。自乾毕震,四十八纪。从巽终兑,四十八纪。二纪相去,有四卦。一卦一十二纪,故积四十八纪,三纪一百八十时,配于一气。臣以为从冬至夏至,有二百四十日二千八百八十时,以纪法除之,得四十八纪。兼之阴遁得四十八纪,兼之阴遁得四百八十日五千七百六十时,九十六纪。此谓六纪同在冬夏至也。若随起百以四卦,则有三十六纪,此皆非(缺)得气也。三纪一百八十时,配于一气。太公约之为二十四纪,一卦一十二纪。良与四皓等,定为冬至十纪,乾有一十二纪,甲子甲午,各推异神神位,皆同。是以并之为六纪,巽卦亦然,故有十二纪也。五日六十时一移局格,巽变为气用。变乾巽十二纪,因为六十四卦。三十六纪以配一岁二十四气而用之也。

推求阳遁太乙直使法

冬至起乾六甲之日夜半在一宫,以乾西北为一宫也。六己之日夜半在六宫,以兑西方为六宫也。顺历乾、坎、艮、震四卦,八宫顺行,四卦八宫之地,是以不居中五也。凡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太乙变行。

一卦主一节,四节之日,故为此数。太乙变顺行以为逆行。乾一纪,纪者礼也,以六十时为一纪也。二甲仲辰冬至六日,甲子甲午为二甲仲辰。夜半甲子,太乙直使在一宫,历五日六十时,三时一移,顺行八宫,不居中五。五日六十时一移宫,便行八宫,不游中五,为数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宫也。天目直使在武德,一时一移,左行十六神,乾坤二官二时一移宫,乾为天门,坤为人门,吉凶之主,天目鬼星之使,至于此门,施法奉令,故二时一移。计神直使在寅,右行十二辰。乾一纪,二甲仲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一宫,武德为天目,计神寅。乾二纪,二己孟辰,夜半甲子,太乙在六宫,地主为天目,计神寅。乾三纪,二甲季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一宫,大炅为天目,计神寅。乾四纪,二已仲辰,夜半甲子,太乙在六宫,武德为天目,计神寅。乾五纪,二甲孟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一宫,地主为天目,计神寅。乾六纪,二已季辰,夜半甲子,太乙在六宫,大炅为天目,计神寅。

求阴遁太乙直使之法

夏至起巽六甲之日夜半在九宫,以巽东南为九宫也。六已之日夜半在四宫,以震东方为四宫,逆历巽、离、坤、兑四卦八宫,逆行四卦八宫之地,不游中五也。凡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凡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太乙变行。太乙变逆行,以逆临行也。

巽一纪,二甲仲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九宫,吕申为天目,计神申。巽二纪,二已孟辰,夜半甲子,太乙在四宫,大威为天目,计神申。巽三纪,二申季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九宫,阴德为天目,计神申。巽四纪,二己钟辰,夜半甲子,在四宫,吕申为天目,计神申。巽五纪,二甲孟辰,夜半甲子,太乙在九宫,大威为天目,计神申。巽六纪,二巳季辰,夜半甲子,太乙在四宫,阴德为天目,计神申。

臣希明推此阴阳二遁定六纪之法,并是张良所定之日,法有定准,气无盈缩,维以为常。今更考较算术,度气深浅,然后推之,以定宫次,庶合深旨。

按张良时计六纪云,二纪季辰冬至之日,夜半甲子,乾六宫,纪太乙在六宫,大炅为天目者,乘气而行,则合冬至气历。太乙方在一宫,武德天目岂有绕入天正以行。五纪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太乙小雪气内,太乙甲已变行,或在立冬气终,已经之纪则变化无复纪纲。又云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若此,则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中分言之。若气历,则早晚或未之定。臣今但以冬至气应,则太乙变行,亦不分阳日、阴日,孟仲季辰,以此为元,又自乾毕震,三十六纪,计日而言,始行一百八十日犹有二日八分日之五,即却用乾之初纪至于气变入幽行,以司鬼事,若气应早晚,断在临时。

夏至以后,变顺为逆,从巽终兑,唯前冬至以下十精,命甲已仲孟季等,悉皆仿此。

帝问曰,张良与四皓有所未通乎?答日,是何言欤?张良所言己未日冬至入乾之六纪者,谓上元之时甲已仲辰冬至在乾之一纪,若

至已未望初,甲子已在乾之六纪,此则相望而言。凡设法规矩,事合如此,非诸冬至皆类于斯也。且四计之中,时计尤要,失之毫发,将何敢用?

臣以开元十八年三月二十日于含元殿,帝问太乙神验岂有错谬误吉凶之应验乎。

推二十四气黄道日度所在立成法

冬至,斗九度。

小寒,斗二十四。

大寒,女八。

立春,危二

雨水,室一。

惊蛰,室一。

春分,奎四。

清明,娄二。

谷雨,胃四。

立夏,昴四。

小满,毕八。

芒种,参六。

夏至,井一。

小暑,井二十七。

大暑,柳。

立秋,张三。

处暑,翼一。

白露,翼十六。

秋分,轸十三。

寒露,角九。

霜降,氐二。

立冬,房一。

小雪,尾六。

大雪,箕三。

推黄道数立成

◎北方

斗,二十四。

牛,七。

女,十一半。

虚,二十五分半。四分度之一

危,十八。

室,十七。

壁,十。

◎西方

奎,十七半。

娄,十三。

胃,十四半。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一。

参,九。

◎南方

井,三十。

鬼,三。

柳,十四。

星,七。

张,十九。

翼,十九。

轸,十八半。

◎东方

角,十三。

亢,九。

氐,十六。

房,五。

心,五。

尾,十七。

箕,十半。

推列宿十二分野立成

斗牛,主吴越,属扬州、交州,丑。

女虚危,主齐,屑青州,子。

室壁,主卫,属并州,亥。  

金娄,主鲁,属徐州,戌。

胃昴毕,主赵,属冀州,酉。  

觜参,主晋,属益州,申。

井鬼,主秦,属雍州,未。  

柳星张,主周,属三河,午。

翼轸,主楚,属荆州,已。  

角亢,主郑,属兖州,辰。

氐房心,主宋,属豫州,卯。  

尾箕,主燕,属幽州,寅。

右十二分野,算日在河宿,计属何辰,以时加位,立贵前后,以论将之吉凶。

推太乙当时法

所二至以后日度两在,加时位,加于时支也。明太乙天目,类时计终法立五将,式之天乙,朝暮治神。

甲日,朝治小吉,暮治大吉,戊、庚日,反是。

己日,朝治神后,暮治传送;乙日,反是。

丁日,朝治登明,暮治从魁;丙日,反是。

癸日,朝治太乙,暮治太冲;壬日,反是。

六辛之日,朝治功曹,暮治胜光。

不理魁、罡二辰,戌为天狱,辰为天庭,非贵所居也,老将所在,以宰杀推吉凶。

天乙贵神,土,主贵人接引,升进王相,吉囚死凶。

前一,媵蛇,火,主惊恐、战斗,凶。

前二,朱雀,火,主文书、口舌、衣物,凶。

前三,六合,木,主凡事和合、婚姻,吉。

前四,勾陈,土,主勾留、战斗,凶。

前五,青龙,木,主边官、钱财、婚姻,吉。

后一,天后,水,主蔽匿、妇人淫乱事。

后二,太阴,金,主阴人掌事,吉。

后三,玄武,水,主盗贼、亡失财物,凶。

后四,太常,土,主财物、金玉、酒食,吉。

后五,白虎,金,主死亡、哭泣、兵刃、道路,凶。

后六,天空,土,主万物欺殆、奴婢欺诈,凶。

臣希明以为算术时计,立五将亦未能决定大、小将之吉凶,更以日度加时,因步六壬式,知天乙成败之分。其主客诸将,在此吉神下者,吉。若在凶神下,凶。若门具将发遇吉神,则大吉。若门杜闭塞凶神,则先吉后凶。若门杜闭塞遇吉神守,固大利也。

假十月五日,庚申时,加戊寅入立冬气六,阴遁,曰入第六纪、壬子元二十七局,太乙在九宫,大武为天目,午为计神,己为合神,主口得二十九,主大将在九宫,主参将在七宫,以计神加和德宫,天目下临,高丛卯客,算得单四客,大将在四宫,参将在二宫,因步天乙式,立冬六日日在心宿,加寅庚日,天乙朝治大吉,太乙在青龙下,主人将在青龙下,主参将在太常下,客大将在六合下,客参将在天定下,以此观之,诸将吉凶定矣。虽微有差未,可近而取之。

推太乙玄命法

天子,玄命在天乙。皇后,玄命在天后。公侯,玄命在太常。将军,玄命在勾陈。九牧,玄命在腾蛇。常侍,玄命在天空。二千石,玄命在青龙。大夫、吏、士,玄命在朱雀。庶人,玄命在行年。

推太公考时法

右太乙,左天目。假令太乙在一宫,天日临在三宫,是右太乙,左天目。阴阳和顺.上下无掩击迫、囚关格对,并不相四。(缺)郭固杜,又不提挟。太乙不在阳绝之地,神将独立,吉道清虚。吉道,谓开、休、生三门是也。清虚,谓门无凶恶之神也。则三门具,五将发,利以行兵,又合玄命,王相挟和。假令天子玄命于天乙,临在旺相之乡,上下相生,故曰合也。门与玄命上天乙直使,前三五,后二四,合者大吉。

推八门用法

张良云:阳遁,冬至甲日,夜半甲子,以后开门直使。丙日日中甲午,以后生门直使。己日夜半甲子,以后惊门直使。辛曰日中甲午,以后休门直使。三十时移门。

阴遁,夏至甲日,夜半甲子,以后杜门直使。丙日日中甲午,以后死门直使。已日夜半甲子,以后伤门直使。辛日日中甲子,以后景门直使。三十时一移门也。

常以直门加太乙及主客大将,随数而行,太乙三时一移,大将一时一移,也。臣今太乙冬至夏至初临之,时门则随数起,时尽则移,不拘其甲、丙、已、辛、日也。阳遁四门,开、生、惊、休。阴遁四门、杜、死伤、景。

推冬至加时所直门法

臣希明今置天正时,实以二百四十去之,不尽以一百二十去之,不尽以三十约之。为门数,命起开门,以次而行,即天正冬至加时两直门也。

推夏至加时所直门法

置夏至时,实以一百二十去之,不尽者以三十约之,为门数(缺)而行之,即夏至加时所直门也。

推八门占岁计法

李淳风云:常以开门加太乙,即太乙之八门也。又以开门加主大将,即主大将之八门也。又以开门加客大将,即客大将之八门也。又以开门加定计大将,即定计大将八门也。本是,太公考岁计,定八门.,立五将也。又云,客主八门与太乙八门,开休生合者,大利;太乙、天目在主客三门下者,闭塞不通。今云客主八门与太乙八门开休生三门,合者大利。臣今别立新术,置上元甲子以来距所求积年求岁计八门,以大游纪法七百二十去之,不尽以三分纪法二百四十除之,馀以三十约之,为直门数,不尽即直门所入年,命起开门,以次休、生门,左行八门,周而复始。假令今开元十二年甲子,即开门为直使,至三十一年甲午岁,即休门为直使,他皆仿此。

『太乙金镜式经卷二』

推太乙所在法

传曰,太乙者,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灾害之国也。常考之,顺行八宫,不游中五,三年徙一宫。

第一年,治天齐,日月星辰,使七曜无差其度,以明天道所临之发。承天道而行,则获治天之考。第二年,治地,调四气八风,能使风雨不借其候,以明地道所临之分,无兴土木之功,役人民、妨稼穑,则获治地之考。第三年、治民,使君臣父子长幼无失其序,以明人道两临之分,进忠良,察狱讼,恤孤寡,则获治人之考。

古太乙,考治天下。若无道之国,失礼之君,恃干戈,恣侵伐,则兵灾、水旱、饥馑、流亡,以行其罚。若守道安民,戢兵禁暴,则五纬不愆度,四民无失业。故经云,太乙所临之国,有道则昌,无道则殃。乐产云,能使日月无光,五纬孛现,山崩地震,川涌河竭者也。

推五将所主法

五将得,太乙监将,并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将也。监将者,东方岁星之精,受木德之正气,王在春三月。上目者,南方荧惑之精,受火德之正气,在天为阳,号始击,将属客,王在夏三月。下目者,中宫镇星之精,受土德之正气,在地为阴,号文昌,将属主,王在四季。客大将者,北方辰星之精,受水德之正气,主兵革,王在冬三月。大将者,西方太白之精,受金德之正气,主战关,王在秋三月。又五将各应五方,随四时各有休王。经云,主客两阵相当,乘生气者,胜,乘死气者,败。

假令八月攻东方,以太簇为始击,将乘生气也,大胜。若高丛为始击,将乘死气也,大负。他仿此。岁计者,岁星之使也。谓计岁、月、日、时之事也。是故,圣人则而象之,创法而制局太乙。为人君二目法辅相。五将定主客,八门分胜负。运沉机才樽俎之间,突雄略才帏幄之内,盖王佐之要道也。

推九宫所主法

昔燧人氏仰观北极而定方。包牺氏因画八卦。帝宣受命,使大挠造甲子。容成以造历数。八卦九宫之旨,自此兴焉。九宫之义,法以灵龟。以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此为不易之常道也。黄帝又

命风后为太乙式,九宫皆差一位。自晋以前,莫详所以推。郭璞曜灵经云:地缺东南,官数多者不出于九。故差九以填灾,乐产曰:太乙寄理,以明人事。后王得之,以统一天下。所以差一宫以就乾位。王希明曰:太乙统人事以知未来之道,故圣人特差一宫,以明先知之义也。

一宫在乾,主冀州、并州。若文昌将关囚,必有迫胁君父之象矣。二宫在离,主荆州。若太乙临之,君诛大臣将相矣。三宫在艮,主青州。若始击临之,嬖宠进中宫,兵起。四宫在震,主徐州。若始击临之,主西戎来侵。六宫在兑,主雍州。若客大将临之,南楚来侵。七宫在坤,主梁、益州。若主大将临之,梁、益二州兵起。八宫在坎,主兖州。若太乙临之,臣欺君也。九宫在巽,主扬州。若客大将临之,幽、冀二州来侵。

张良经云:八、三、四、九为阳,二、七、六、一为阴。一官为纯阳,九宫为纯阴。五月一阴生,至戌月毕阳,亥月绝阴,戌亥在一宫之地,故曰绝阳。十一月一阳生,至辰月毕阴,己月纯阳,辰己在九宫之地,故曰绝阴。凡六、四为绝气,二午、八子冬、夏之至,位阴阳交易之地,故曰绝气。凡至阳绝之气,与事皆凶也。

推八门所主法

玄女云:天有八门,以通八风也。地有八方,以应八卦之纲纪。四时,主于万物者也。开门直乾位,在西北,主开向通达。休直坎位,正北,主休息安居。生门直艮位,东北,主生育万物。伤门直震位,正东,主疾病灾殃。杜门直巽位,东南,主间塞不通。景门直离,正位南,主鬼怪、亡遗、惊恐、奔走。死门直坤位,在西南,主死丧葬埋。惊门直兑位,正西,主惊恐、奔走。开休、生三门,大吉。景门,小吉。惊门,小凶、死   伤。杜,大凶。八节八门,各主王四十五日。遇王,以战胜,吉。不王,凶。

推十六神所主法

尔雅云:四时和为玉烛。律历志曰:太极运三辰五星于天,元气转三五流行于下地也。

子神曰地主,建子之月,阳气初发,万物阴生,故曰地主也。

丑神曰阳德,建丑之月,二阳用事,布育万物,故曰阳德也。

艮神曰和德,冬春将交,阴阳气合,群物方生,故曰和德也。

寅神曰吕申,建寅之月,阳气大申,草木甲拆,故曰吕申也。

卯神曰高丛,建卯之月,万物皆出,自地丛生,故曰高丛也。

辰神曰太阳,建辰之月,雷出震势,阳气大盛,故曰太阳也。

巽神曰太炅,春夏将交,盛暑方至,阳气炎酷,故曰太炅。

己神曰太神,建己之月,少阴用事,阴阳不测,故曰太神。

午神曰大威,建午之月,阳附阴生,刑暴始行,故曰大威也。

未神曰天道,建未之月,火能生土,士王于未,故曰天道也。

坤神曰大武,夏秋将交,阴气施令,杀伤万物,故曰大武。

申神曰武德,建申之月,万物欲死,荠麦将生,故曰武德也。

酉神曰太蔟,建酉之月,万物皆成,有大品蔟,故曰太蔟也。

戌神曰阴主,建戌之月,阳气不长,阴气用事,故曰阴主也。

乾神曰阴德,秋冬将交,阴前生阳,大有其情,故曰阴德也。

亥神曰大义,建亥之月,万物怀垢,群阳欲尽,故曰大义。

推太乙式仪法

黄帝受命,龙马负图而出河,因体其象,而制太乙式。体有三重:上青法天,下黄法地,中体象人,即天、地、人三才悉备。天有十二辰,地有十二次,四维、八门、九宫、十二神,咸有象焉。

推太乙运式法

经云:运式之仪有八。一详太岁所在,欲求计神,故先详之。第二详太乙所在宫,以立监将。第三详何神为天目,以置文昌、始击诸神也。第四详何神为计神,以知主、客计。第五详何神为始击,以计神加和德宫,求文昌所临宫;以艮为鬼门方,求幽冥吉凶,故加和德而计之。第六视天地二目各在何所,求主客之算。第七详置算之数,以定主客大将之宫。第八论主客置算,若得十,置一;若得二十四,弃二十,置四;馀皆以例而推之。各视天目所在宫,而行算。若天目在正宫,则按本数。若天目间神,则加一数而行算,至太乙官止矣。

假令太乙在九宫,大义为天目,后大义一算,地主八算,和德三,高丛四,计得十六。馀仿此。

推太乙用式不同法

礼设尊毕,易陈贵贱。臣行君道,则政悖;子行父道,则义乖。故用式之道,事各不同。洪范曰:洪者,大也;范者,法也;言天地之大法也。

王省维岁

王所有岁,兼总群吏,如岁兼四时也。

卿士惟月

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也。

师尹惟日

象正官之吏分治其职,如岁有日-也。

岁、月、日、时无易,各顺其常。故王者用岁计,卿士惟月计,师尹惟日计。故时通上下,则上自天子,下及庶士。时通用也。

推阴阳和不和

张良经曰:阴阳和不和者,谓太乙及上下二目,就算数以相配。下目立正宫为阳,立间神为阴,立阳算得奇,为重阳;立阴算得偶,为重阴;则不和。上目两临阳宫,算得阳,为重阳;临正二宫,算得奇也;临阴宫,算得阴,为重阴;为临间神,算得偶也。若在阳,算得偶,阴算得奇,为阴阳和,和则吉。算十一、十三、十七、十九、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七、三十九为阳数。目临为重阳,口中阴阳。若算得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二十八为阴,皆不和也。太乙在阳宫,算得奇者,为重阳之数。八、三、四、九为阳宫。太乙在阴宫,算得偶者,为重阴之数。二、七、六、一、为阴宫,皆不和。若太乙在阴宫,阳奇,算得偶数者,为阴阳和也。

上希明曰:三、九、寅辰,为纯阳、二、八、己、丑,为杂阳;二、十六未亥为纯阴,七、一戌、申,为杂阴;三十三、三十九,为重阳;二十二、二十六为重阴;二十四、二十八,为杂阴;十三、秘、三十一、三十七,为杂阳;皆以次凶尤甚。太乙,天目在阴位,算得纯阴;在阳位,算得纯阳;为内外有谋,在纯者胜。太乙、天目在阴位,算得重阳,为内有谋。若算得十四、十八、三十三,为上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二,为次和;十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四、三十八为下和。右太乙、天目立阴阳位,阳多者,利为客;阴多者,利为主。更须考其深浅,以明胜负也。

推帝王年纪法

臣希明:自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为上元,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通计算一千五百六十一年矣。

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入第一纪。周幽王五年甲子,入第二纪。周惠王二十一年甲子,入第三纪。周桓王三年甲子,入第四纪。周定王十年甲子,入第五纪。周景王八年甲子,入第六纪。周敬王四十三年甲子,入第一纪。周威烈王九年甲子,入第二纪。周显王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周赫王十八年甲子,入第四纪。

秦始皇十年甲子,入第五纪。

汉文帝三年甲子,入第六纪。汉武帝元狩六年,甲子,入第一纪。汉宣帝五凤元年甲子,入第二纪。汉平帝元始四年甲子,入第三纪。汉明帝永平七年甲子,入第四纪。汉安帝延光三年甲子,入第五纪。汉灵帝中平元年甲子,入第六纪。

魏齐王正始五年甲子,入第一纪。晋惠帝永兴宁二年甲子,入第二纪。晋哀兴宋二年甲子,入第三纪。后魏太武元年甲子,入第四纪。后魏太和八年甲子,入第五纪。西魏太武文统十年甲子,入第六纪。

隋文帝仁寿四年甲子,入第一纪。大唐高祖龙朔四年甲子,入第二纪。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

『太乙金镜式经卷三』

推掩法

经曰:始击将临太乙官,谓之掩。岁计遇之,王纲失序,臣张君弱,宜修德以禳之。盖掩,袭劫杀之义。若掩,太乙在阳绝之地,君凶;阴绝之地,臣诛。掩,主大将,主人算,和吉不和凶,参击之胜。

推击法

经曰:太乙所在宫,客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前击;在太乙后一辰,为后击。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击;在太乙后一宫,为内宫击。所为击者,臣凌君,卑凌尊,下凌上,僭也。岁计遇之,将相相伐之义也。

推迫法

经曰:前为外迫,后为内迫,为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四将,在太乙左右为迫。王希明曰:上目无迫。若下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外辰迫;在后一辰,为内辰迫。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迫;后一宫为内宫迫。宫迫,灾微缓;辰追,灾急疾。岁计遇迫,人君慎之。

推囚法

经曰:囚者,篡戮之义也。若文昌将并主客大小四将俱与太乙同宫;总名日囚。若在阳气绝气之地,大凶。若在绝阳绝阴之地,自败。臣受诛。若诸将与太乙同宫,或近大将,谋在同类,近参将谋在内也。算和者,利算不和者,谋不成也。

推关法

经曰:客主大小将,目相宫齐,为关。王希明曰:关之为义,但将相怕忌之事,不及于君也。主客大小将同宫数齐,皆为关日。

推格法

经曰:客目大小将与太乙对官,为格。言政事上下格也。若在阳绝之地,又与岁计遇,格不利有为。所格者,格易之义也。若格太乙者,盗侮其君。主客算不和者,必败。

推对法

经曰:下目文昌将与太乙冲而相当者,为对。若下目相对之时,皆为大臣怀二心,君逐良将,凶奸生,下臣欺上。

推四郭固法

经曰:四郭固者,文昌将囚大乙宫,至大将、参将又相关,或客目临之,或客大小将相关,皆四郭固也。主人胜固者,凭胜不利先起四郭之固。岁计遇之,主篡废之祸,利以修德禳之也。

推郭杜法

经曰:四郭杜者,为客参将与文昌将并主大将与客大将并兼之掩迫、关格、提挟。以出兵为闭杜不通,及谋诸事不成。岁计遇之,无大祸也。

推执提法

经曰:执提者,为开、生二门合冲,皆为不利。名为执提,对为提格。岁计遇之,不可举事。所谓开、生二门合冲者,假令开门为直事,不可与开门合;冲生门为直事,不可与生门合冲;大凶。伍子胥曰:三门皆不可与太乙相冲。  

推提挟法  

李淳风云:客主两将或一将而共太乙,挟客主目或大小将于正宫者,为提挟。若客主二目临间神,客主二将共太乙,挟二目于间神,谓之挟闭。主人虽见提挟,而在内犹可战。自一至四为内宫,若囚死在阳绝气者,虽在外亦凶;客虽提挟,而在外犹可战。自九至六为外宫,若在囚死及阳绝之地者,虽在内,亦凶。

岁计遇提挟,凶。客主有内外迫者,不利先起。张良云:客目大将、参将挟主目,客胜,挟太乙,先胜后败。主计目因迫太乙,客胜。

太乙三门五将立成胜败铃(略)

五子元积年立成法

置上元甲子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三万一算,先以周纪法三百六十去之,馀以七十二约之,不尽,为入元局数也。

『太乙金镜式经卷四』

推三门具不具

古法曰:三门者,谓开、休、生三门也。若太乙、天目在开、生二门下,为两门不具;若在休门下,为三门不具。岁计,州郡遇三吉门下,为大吉;景门,小吉;若在元、惊、伤、杜门下者,大凶也。置演纪上元甲子.两求积年与小游同,以二百四十去之,不尽以三十约之,为直门数。不尽算外,即直门所入年。命起开门,次休生,左行八门,周而复始者也。假令上元甲子开门为直使,满三十年即休门为直使。他仿此。

年、月、日、时直使同此法,在第一卷门篇内也。

推五将发不发

经曰:五将发不发,谓始击将无掩击,文昌将无囚迫,主客大小将无相关,即门具、将发也。若开、休、生三门具,五将自然相会也。若三门不具,不可出兵,五将不发不可临战也。

推主客相关法

古者言太乙主客相关者,以林虎渊蚊而为喻,盖取势不两立,物无双存之义。大抵与敌相遇,事不得已,当看客关得主人;则客胜;主人开得客,则主胜。皆用日计,纳音以决之。所谓关者,取五行相制之道也。假令高丛为地目,木神也;太蔟为天目,金神也;金制木,此为客关得主人,客胜也。假令阴主为此目,土神也;地主为天目,水神也;土能制水,此谓主人关得客,主人胜也。

推主客

经曰:主客者,先后之理,动静之义也。古法曰:陈兵原野,先动者,为客;后应者,为主。若要居之势,先动者,为主;后应者,为客。若得三门具,五将发,阴阳和,称兵两向必克。先胜后负。若三门不具,五将不发,阴阳不和,则不利举兵,宜固守,吉。欲知主客出入之者,东以阴德,南以和德,西以大炅,北以大武,为始发之神,以定主客两起归之神也。客欲知主,视其算所知也。主人欲知客,亦视其算所知也。

推出师法

经曰:行师必出奇门,略地并用其二。古法:人君须出其各地及要置诸军者,算十二、二十二、三十二,五将发,三门具,乃可出兵各地。择便处以出军。故曰:各地并用二奇门者,为出开、休、生三吉门也。

推陈兵向背时计八门

算得一,出军宜西北,战利东南,背深涧隐匿之地,用方阵、举白旗。算得二,出军宜正南,战利向正北,邪道向西南,背山邑火光耀耀焦之地,用直阵、举青旗。算得四,出军宜正东,战利向正西,背林木穷道曲堤之地,用锐阵、举亦旗。算得五,出军宜正北,战利向正南,背积土负城邑山林之地,用曲阵、举黑旗。不然,深沟高垒固守,吉。算得六,出军宜正丁,战利向正东,背水泽堑于丘墟之地,用方阵、举白旗。算得九,出军宜东南,战利向西北,背高山丘陵积土之土,用锐阵、举赤旗。今则太乙,兵起、乡阵随于地,观方制变,皆算称神。此用兵之神道也。

推制阵随地法

经曰:置阵者,曲阵为水,锐阵为火,直阵为木,方阵为金,圆阵为土,皆取主、客。置阵,次以五行相克而取胜负。不知置阵之法,皆取地形而置之。若地形后高前下,则为锐阵,利以进战,以溃其敌也。前高后下,不便进退,利以近关,宜为直阵,以守之,以疲敌力。若地湾邪不便于战者,宜为圆阵,利以坚守。若地高南而平,宜为方阵,利以四向以通敌也。若左右势高,则宜为曲阵,以吞敌。若地顺其向,则吉;若地反其向,则凶。今则太乙,兵起之,乡阵随其地,观方置变,运变称神。此用兵之法也。  推随地制变  晁错曰:善兵临战合用之急者有三,一日士卒服习,二日随其地开三日善用兵器。五文之沟,居堑之水,山林积石,川泽兵阜,草木两临,此步兵之地也,车骑三不当一。土水平陵,曼衍相属,平原广野,此车骑之地也,步兵十不当一。两阵相返,平地浅草,可前可后,此长战之地,剑盾不当一。萑葺竹萧,草木蒙笼,枝叶接茂,此矛锤之地也,弓弩三不当一。平阳相连,山谷幽涧,仰高临下,此弓努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禁,避难不及,前击后解,与金鼓之指相失,此多动卒之过也,百不当一。兵不完利,与空手同;中不能入,与无镞同;此将不习兵之超过也,十不当一。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与敌也;座不可用,以其将与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与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与敌也;此四者,兵之要也。是以太乙用兵之道,克敌于未来,制胜于来兆,临敌观变,在于将也。故曰:出兵当从奇门,临敬随形制变,此之要也。

推太乙在天外地内法

古法曰:太乙在八、三、四宫者,为此内宫,助主人。太乙在九、二、七、六宫者,为天外宫,助于客。若助主人之时,原野不利先起。若助客时,发居不利先起。经曰:欲为客,待太乙在天外之时。欲为主,候太乙在地内之时。又须得门具、将发,则决胜也。

推奇伏法

经曰:能识奇伏,变祸为福。为释五兵之义也。奇兵之法:若有百人,以三十人为奇兵。中有千人,以三百人为奇兵。若有万人,以三干人为奇兵。随地伏形,不可常也。古者,伏兵必败大煞之地,望敌鼓噪而发。大煞之地,天目两临之下也。得十二、二十二、三十二之时伏兵。经曰:伏藏隐遗迹,必居其一。算十一、二十一、三十一之时,藏于山林沟涧之中,人不能见也。经曰:伏兵必用掩迫之时也。故伏兵待敌来掩袭者,必取掩迫。太乙军可发。若贼急,则伏兵于要害也。

推太乙风云飞鸟助战法

经曰:助战之法,常须观风云之势,察飞鸟之情。若太乙两在宫有风云飞鸟等来冲格追击,太乙者在大败之兆。若迫击大将宫者,主入。若从主目上去击客,客败。若从客目上击主,主败。若从主人形上来,客败。若有风云飞鸟从太威、太阴月建上来,击主人,主人败。击客,客败。若有风云飞鸟扶主人阵者,主人胜。扶客阵者,客胜。若其日有回风起伏,飞鸟旋转于阵中,旗折,大败之兆。若众来嗓阵者及有风云冲突主人阵,主人败。冲突客阵,客败也。

推阵有风云气定胜负

臣按:前篇但云气在敌上,击我,我败者,大义如此。中不无至妙令世之言。

假令敌在北方,若有黑气气在敌阵上,敌大胜。若壬癸日,弥佳。若白云气在敌阵上,敌欲罢阵求和。若有青云气在敌阵上,将宽缓,急击则平。若红云气在敌阵上,客胜。若黄云气在敌阵上,大败,壬癸弥恶也。

假令敌在南方,若有赤云气在敌阵上,大胜,丙丁日弥佳。若青云气在敌阵上,欲罢阵求解。若黄云气在敌阵上.敌钭迟钝,急击则平。若白云气在敌阵上,失利。若黑云气在敌阵上,敌大败,同伴丁日弥恶。

假令敌在西方,有白云气在敌阵上,庚辛日弥佳。若得黄云气在敌阵上,欲求解。若黑云气在敌阵上,将宽缓,急击平。若青云气在敌阵上,敌败。若赤云气在敌阵,上敌大败,庚辛日弥恶。

假令敌在东方,若青云气在敌阵上,大胜,甲乙日弥佳。若黑云气在敌阵上,欲求和。若赤云气胜,甲乙日弥佳。若黑云气在敌阵上,欲求和。若赤云气在敌阵上,敌将迟钝,然不可击。若黄云气在敌阵上,大败,甲乙日弥恶。

此诸云气在敌阵上,既然。若在我阵上,亦尔。诸胜气动,利大胜。虽得胜,云气若 断续不次,或南北溃乱,亦败。右得败云气坠宝,动大利,则虽得败气若断续溃乱不至,全恶。若对阵之时,若胜云气在大将上,大胜;参将上,参将胜。若败云气,反此。则前诸格迫,蔌太乙云气,皆须约其方面,审候云气胜负,以定吉凶。若都无云气多少方分,无战或复相匀也。

『太乙金镜式经卷五』

推积年法

自上元甲寅之岁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二十八万五千一十一算。臣今恐速要,自流安帝元初甲寅为近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六百十一算。

推君基太乙法

经曰:君基两临之地,至宜服其地,、或幸其方,以应兆也。置上元以来,以大周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置入周以来年数,以三十除之,为邦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其邦数命起戌邦,顺行十地邦,算外得君基所在也。

推臣基太乙

经曰:臣基所临之分,宜进献,以供圣人也。置上元积年以来,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心为入周以来年数,置入周以来年以小周法三十六除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三约之,为邦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命起戌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即臣基所在也。

推民基太乙法

轩上元积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尽为入周以来年数,又以小周十二去之,不尽为入小周以来年数,置小周以来年,命起戌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即民基太乙所在也。

推五福太乙法

经曰:五福太乙两临之分,无兵革、疾疫、饥荒、水旱之灾,行宫有五,四十五年移一宫,二百二十五年一周。

其一曰黄秘官,在西河之乾地,西北方也。其二曰黄始宫,在远东之艮地,东方也。其三曰黄室宫,在东吴之异地,东南方也。其四曰黄庭宫,在西蜀之坤地,西南方也。其五曰玄师宫,在京都洛阳之地,中原也。

置上元积年以来至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一岁,若上考往古,每年减一;下检将来,每年加一。

置积年以大周法二百二十一去之,不尽为人周以来年数,又以四五约之,为宫之不满,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乾艮异坤中宫,算外即五福两在也。今开元十二年甲子,在辽东十一年也。

推大游太乙人纪年及天目法  

纪法:七百二十(以六纪通周得纪法)。  

元法:四千三百二十(是六纪数亦名元纪也)。

乘行率:一百二十。

太乙小周:二百八十八(以八来三十六得行率)。

太乙行官:三十六以三乘十二也。)

天目周率:二百一十六(以十二求十八)。

天目行率:十八。

自上元甲寅岁,太乙在七宫,天道为天目,子为计神(三十六年移宫)命起七宫,顺行八官,不游中五,为大游所在也。自上元甲寅岁距今开元十二年甲子,积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一年,上元年以来,以元法除之,得元数也,不尽为入元年也;以纪除之,得纪数不尽为入纪年也。今从鲁穆帝永和十年甲寅为上元至今开元十二年甲子,计三百七十一年也,不足以纪法除之,即为入上元第一纪,三百七十一年。

推大游太乙两在(天目大煞附)

经曰:大游、太乙者,巡考八宫,与小游同宫。一考三十六年。十地年治在,十二年治地,十二年治人。考较人君善恶。二百八十八年一周,而行其伐。太乙在阳宫,辽东不见兵。太乙在阴宫,蜀汉可可以全身。八、三、四、九为阳宫,二、七、六、一为阴宫。置上元甲寅两求积年,以元法四千三百二十去之,不尽为元以来年数,以大游小周法二百八十八去之,得周数,不尽以三十六除之,为宫数,不尽为入宫以来年数。其宫数命起七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大游太乙所在宫。

推大游天目所在法

置上元以来积年,以天目无法七十二去之,不尽以天目周法十八去之,命起天道,顺行十六神,遇大武阴德重留一,算外即天目所在也。

推小游太乙积年法(与四神天乙地乙直符同用)

置演纪上元甲子岁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  子岁,积得三干三百六十一算。轩积以小游  大周法二百四十去之,不尽以小周二十四除  之,不尽以三约之,为官数。不满,入宫以  来年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  外即得小游太乙两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小  游,主事见在岁计中,自此不复载,天目亦  然也。

推四神太乙法

经曰:四神太乙者,水神也。纪纲有道  之代则昌,无道之代则殃。若临克贼之乡,兼  君无道,则兵革、水旱、饥荒也。

置上元甲子,两求积年以一百八十去之,  不尽以三十六除之,为纪数;不满,算外为  入纪来年数,其纪数命起第一纪,算外即得  四神太乙两在及入纪以来年数也。入纪有五,  三十六为一纪。第一,甲子;第,庚子;第  三,丙子;第四,壬子;第五,戊子。置入  纪年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年  数,命起一宫,顺行尽九宫,又以绛官、明  堂、玉堂接之,算外即得四神太乙两在及入  宫以来年数也。

推天乙太乙法

经曰:天乙太乙者,金神也。取六宫金气,主兵某。若累年兵革相接者,天乙临之,即有胜负。为金能决断,主兵丧也。置入纪年与四神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算外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六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得天乙太乙两在及、宫以来年数也。

推直符太乙法

经曰:直符太乙者,火神也,乃天帝之使者,天遣观察理道于万忆。若临无道之邦,即兵革、水旱、疾疫、饥算、流亡也。置入纪年与四神太一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五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直符太乙两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

四神三元五纪立成(略)

『太乙金镜式经卷六』

推太乙七术序

太乙术者,昔玄女传授于黄帝,黄帝获之,败蚩尤于涿鹿,则前术也。其后范蠡习之,佐越王勾践而平吴国,终成霸业。治平。赢秦失道,炎漠将兴,张良用辅沛公,西入关中,子婴衔璧,东会垓下,项羽摧锋。若然,入则为师,出授将各,或攻或守,靡不喻兹。其法有心,故谓之七术焉。

推临津问道术(一)

临津问道者,常以吕申加敌兵,起年,当视大神之下,是破年,又以吕申加破年,大神下是破月,又以吕申加破月大神下,是破日,又以吕申下加破日大神下是破时。假令敌以甲子年起兵征,便以吕申加子,则大神临卯,则敌当在丁卯年五月酉日子时破也。

推狮子反掷术(二)

狮子反掷者,常以吕申加敌起年,常视大神之下,临囚死休合,破。如在旺相间,则不破。假令敌以甲戌年起兵,便以吕申加戌,则大神临丑,丑且属艮,在东北,即知其敌当在辛卯年破也。

推白云卷空术(三)

白云卷空者,谓两阵相敌,则课太乙,悉宜主客,便以吕申加主大将宫,看大神囚死休废者,若展旗交锋、攻战,大败。若临冠带,士卒战死。若临帝王,不可触犯。假令两军相见,太乙上元第一纪,第二局,太乙在一宫,武德为天目,主算七,大将七,参将一,寅为计神,始击将临大武;客算十三,大将三,参将九;先以吕申加主大将七宫,则   大神临一宫金神,火克金。经曰:我克者囚,此名主大将乘囚气,则主大败。次以吕申加客大将于三宫,则大神临九官,水神经。日生我者为相,此名大神乘相气,则大胜也。

推猛虎相拒术(四)

猛虎相拒者,视敌下宫日,以吕申加其日,太乙,大神临王相,具营不可攻击;衰死兼墓,其营不久见破矣。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七局,庚午日下营,其日太乙在三宫,便以吕申加三宫,则大神临九宫,木神。经曰:生我为相,此名大神乘相气,此宫不可攻也。

推雷公人水术(五)

雷公入水者,常以吕申加太乙宫,看大神两临之下宫。若克主大将宫,将必死,克参将亦然。若克客大将,必厄,克参将亦然。不然,则士卒奔逃背叛矣。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一甲子元,十三局,丙子日,太乙在六宫,大炅为为天目,主算十八,大将八,参将四,寅为计神,始击将临太阳;客算十九,大将九,叁将七,便以吕申加太乙于六宫,则大神临八宫,属水。主大将八宫亦属水。经曰:同类为王。此为主大将乘王气胜。客大将九宫,属水。大神临八宫,属水。生我者为相。此名主大将乘相气,亦主小胜。

推白龙得云术(六)

白龙得云者,以吕申加其日太乙宫,视大神大将所临下之宫,与主乘旺相,宜出军、下营。加临囚死休墓,不可出军。若彼阵大将宫刑克我军大将官,出战必死。克小将亦然也。假令上元第一甲子元,二十二局,乙酉日,太乙在九宫,阴德为天目,主算十六,大将六,参将八,己为计神,始击将在天道;客计三十,大将三,参将九,便以吕申加太乙于九宫,则大神临大武于七宫,主大将在六宫,属金。大神下宫,生主大将宫。经曰:生我者,为相。此名主大将乘相气于下营,屯军吉。客大将在三宫,属土。与大神下营同类为旺。此名客大将乘旺气,亦利屯军下营,吉。

推回军无言术(七)

回军无言者,常以品申加彼军初来时日,太乙宫,看大神下。若彼军临旺相,其下有伏兵,宜备之。如临囚死休废,彼军自破,无能为也。立可克之。如临本军旺相,亦自宜埋伏兵士。假令上元第一纪,第一甲子元,二十八局,辛卯日,太乙在二宫,吕申为天目,主算十四,大将四,参将二,灾为计神,始击将在大炅;客计得九,大将九,参将七,便以吕申加彼军初来时日,太乙在二宫,则大神I临太蔟,金神。客大将在九宫,属木,大神属金,金来克木。我克者,为死此。客大将乘死气,无伏兵,自破,立可克之。经曰:欲知诸将休旺者,常以同类为旺,生我为相,克我为死,我克为囚,我生为休。假令高业、木以吕申、大炅迪为旺,以大义、地主为相,武德、太蔟为死,和德、大武太阳、天道为囚,大神、大威为休。馀仿此。

推三才以占天地人(八)

三才者,天地人也。若算中无十者,无天。天变,则二曜亏蚀,五缉失度,彗孛飞霜雹为害也。此为算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为无天者也。经曰:算中无五者,为无地。地有变,山崩地震,川竭蝗蝻之象。此算得一、二、三、四、十一、十二、一、十四、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此无地也。经曰:若算得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为无人。人有变,口舌妖言,更相残贼,疾疫,边移、流亡也。

推长短以占缓急(九)

经曰:天目所算主,以长算宜缓,短算宜急。十一以上为长,单九以下为短。长多,利深入。短少,利浅入。长为胜、短为负也。

推五音以占灾变(十)

经曰:算一、二为宫,宫有变,占在君。经曰:一为宫,二为比宫,宫有变,占在君。经曰:算得三为徵,四为比徵,徵有变,占在宗庙。经曰:算得五为羽,羽有变,占在后妃。经曰:一为比羽,羽有变,占在后妃。经曰:算得七为商,商有变,占在子孙。经曰:算得九为角,十为比角,角有变,占在疾病。

推孤单以占成败(十一)

经曰:算孤单,以占主客成败。一、三、七、九为单阳,二、四、六、八,为单阴;一一十、三十为孤阳,二十、四十为孤阴。单阳拜孤阳,为重阳。单阴并孤阴,为重阴。单阴算,并不利下、不利客。单阳算,不利上、不利主人也。

推内外以占攻击(十二)

经曰:算有内外,以占攻击者为天目前为内,可以攻外,后为外,可以攻内。天目外孤内虚,欲举事。于外欲得外算,于内欲得内算。阴德至太阳为内,大炅至阴为外也。

推多少以占胜负(十三)

经曰:多少以占胜负者。客以多算临少。主人败。客以少算临多,主人胜也。

推阴阳以占厄会(十四)

经曰:太乙在阳宫,算得奇,为重阳,厄在火。太乙在阴宫,算得偶,为重阴,厄在水。若主人得主厄,若客得客厄也。

经曰:算有两主,以明吉凶。谓十为将军,五为吏士,一为兵卒,无此算者,凶。若数得十六以上,将吏卒备,百事吉也。

『《太乙金镜式经》卷七』

推太乙积年法

置演纪上元甲子岁至今大宋景祜元年甲戌岁,得一于一十五万四十九百五十。若考往古,每年减一;下检将来,每年加一。若求小游太乙并天目所在,义见岁计。若月、日、时并置其积,同法求之,惟阴遁取阳遁两冲,各得两在也。

推天皇太乙法

经曰:天皇太乙者,在紫微宫、勾陈、口中。星日天皇大帝,兼万国神图。天皇与太乙合东方,日晕大风。合西方,日晕云气。合在南方,大昏。合在北方,阴昏。天皇与飞鸟合,天小阴雨。与天时合,有小阴昏。与太尊合,太阴日月有变。与五风合,疾风起。与太乙计数合,有大风雨。天皇者,置积年以天皇小周二十去之,不尽者命起武德,顺行十六神,至阴德、大炅、大武和德,重留一。算外即天皇所在也。

推帝符太乙法

经曰:帝符太惭者天,节之使也。星赞日;天节奉使,寿对无疑。帝符若与太一合,则日晕大风。若合太乙旺相之地,小雨小阴、云气卒起。若帝符与天目合,小阴、疾、风、日月有变,帝符者,置积年以帝符小周二十去之,峭尽从阴主,顺行十六神,至地主、高丛、大威、太蔟,重留一。算外即帝符所在也。

推天时太乙法

经曰:天时太乙者,昴星之使也。鸡鸣伺晓,审昼夜,察天时。与太乙合于旺相之地,有风云卒起,或则阴雨也。天时者,置积年以天时小周十二去之,不昼,命起吕申,顺行十二辰,算外即天时所在也。

推太尊太乙法

经曰:太尊太乙者,黄星之长也。经曰:太尊一星,威此圣公。太尊与太乙合旺相之地,有阴雨寒。合八宫日晕。合六宫阴昏,合二宫太阴昏寒。合四宫日晕。太尊与飞鸟合,天温小雨。与帝符合,天阴雨大昏。与天目合,天有阴雨。太尊者,轩积年以太尊小周四除之,不尽,命起八宫,顺行四正宫,算外。即得太尊所在也。

推飞鸟太乙法

经曰:飞鸟太乙者,七星之使,朱雀之体也。飞鸟与太乙合旺相之地,天星有变。与天皇合,有大风雨。与天时合,有大阴风。置积年以飞鸟小周九除之,不昼,命起一宫顺行九宫,算外即飞鸟所在也。

推五行太乙法

经曰:五行太乙者,五星之使也。其变犹影音之与形声也。五行与太乙合旺相之地,暴风、大寒、云气昏暗,或即有雨。与天目合,有大风,阴,日月有变。与帝符合,风昏小阴。与太尊合,日月有变色,小阴。与天时合,大阴、风。轩积年以五行小周五除之,不尽,命起一官,以三、五、七、九、二、四、六、八,算外即得五行所在也。

推三风太乙法

经曰:三风太乙者,必星之使也。谓心有三星,故曰三风也。三风与太乙合在旺相之地,日月无光,寒云四起。与天时合,小阴。与飞鸟合,疾风、云阴,日月有变色。与太尊合,小阴风。与帝符合,小阴。与五风合,日月色变。与天皇合,有小风,日月有变。与天目合,大风雨。置积年以三风小周九除之,不尽,命起三宫,次行七、二、六、一、五、九、四、八,算外即得三风所在也。

推五风太乙法

经曰:五风者,箕星之使也。箕有五星,故曰五风也。乐产经云,月之精也。上元甲子岁起一宫,次行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周而复始。若与太乙合旺相之地,主日月连日不见,天暴风疾雨。置积年数以五风小周天除二九,不尽,算外即五风所在也。

推八风太乙法

八风者,毕星之使也,毕星有八星,故曰八风。其星好雨,近之觜参。其星好风,乐产经云,八政之风气。上元甲子岁起二宫,次顺行九宫,算外八风所在也。置积年以小周天法九除之,命起二宫,顺行二、三、五、六、七、八、九、一宫。

推太乙数法

经曰:太乙数者,五子元七十二之数也。与太乙合,日晕大风。数与太乙冲者,日晕风起。数得三十,日晕大风。数得四十,有阴雨黄雾。数得五十,与天目合旺相,日晕。数与太乙狭天目,阴雨日晕大风。数与飞鸟合六、八、九宫者,日数与天地并,日晕。(天十也九)数与主计合,日晕。数与天地相当,大风。置积年以太乙局法七十二去之,不尽,命起一。算数外即得太乙数所在也。

推十精太乙法

古者诸贤,两论太乙岁、月、日、时,各有篇目。推而求之,臣等今削去繁芜,撮其精要,演纪寻元,步历考数,并起上元甲子,求岁、月、日、时之积,十精以阳遁两冲,即各得阴遁十精所在也。

推候十精太乙云气法

经曰:常以太乙初移宫,日出、日午、日晡、日旁,(馀二时不使也)当候日之上下左右,若云气色青而日时计得三、四,则变发在寅、卯时。若候云气赤色而日时计得九、二,则变发在寅、卯时。若候云气赤色而日时计得九、二,则变发在己、午时。若云气色白而日时计得七、六,则变发在申、酉时。若云气色黑而日时计得一、八,则变发在灾、子时也。经曰:帝符、太尊、天时、五行、八风与太乙合,在阳宫则为晴旱。合在阴宫,则为阴雨。(合阴合阳者在位也)天皇与太乙合,在阳宫则日暝。天皇瑟太乙合,在阴宫则月晕衣大昏。飞鸟与态太乙合,则风从其下来,天气纯厚则雨,天气华薄则风,天气黄雾则晕,天气赤黑则风,天气青白则寒,天气凝润则雾。雨云气如归,则晴云气色文彩输困,萧索则天大晴。天旱常阴阳占之,天雨常以阴占之。十精阴阳若得旺相气则变疾速也。

推太岁有阳九之灾法

阳九灾者,若入元之始及元之未,或与太岁冲并于分野,亡国杀君事也。该四千五百六十为一元,四百五十六岁为一阳九也。十三年移一邦,命起寅邦,顺行十二邦,算外即阳九所在也。置演纪上元甲寅岁至今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积得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一年。臣希明今求算,得炎帝熙三十五年庚寅人第二阳九,少昊十二年丙寅入第三阳九,至夏王相四年壬寅入第四阳九,后二十四年为升所篡也。至殷沃丁二十九年戌寅入第五阳九,至殷王庚丁十三年甲寅入第六阳九,后渐国微至帝禄绝。至周平王宜臼二十年,庚寅入第七阳九,王室仿弱政由方伯。至周赫王延二十年,同伴寅入第八阳九,数昼之主。至汉桓帝延熹五年,壬寅入第九阳九,桓灵道丧,至献终亡。至隋义宁二年即武德元年也,戊寅岁入第十阳九,隋禄永终归于我唐。至太唐开元十二年以后三百五十年,方会阳九之数。

推太乙有百六之厄法

百六者,太乙之厄。若入元之始及元之未,或与阳九及太岁冲并于分野,其灾为篡杀之祸。置积年法以二百八十八年为一周,十五周为二元,共计四千三百三十为一元也。二十四年移一邦,命起寅邪,顺行十二年,算外即百六所在也。

自炎帝神农一百十三年戊寅入第四百六。

自帝来二十六年丙寅入第五百六。

少吴六十八年甲寅入第六百六。

舜帝五十七年壬寅入第七百六。

夏王不降三十年庚寅入第八百六。

殷王小甲四年戊寅入第九百六。

殷盘庚二十七年丙寅入第十百六。

至周成王诵二十九年甲寅入第十一百六。

周宣王二十九年壬寅入第十二百六。

周敬王九年庚寅入第十三百六。

秦始皇二十四年戊寅入第十四百六。

汉明帝永平九年丙寅入第十五百六。

东晋帝永和十年甲寅入第二元一百六。

大唐贞观十六年壬寅入第二元二百六 也。

『太乙金镜式经卷八』

九宫分野  

一宫冀州  二宫荆州  三官青州  四宫徐州  五宫豫州  六宫雍州  七宫梁州  八宫兖州  九宫扬州  绛宫交州  明堂益州  

推九宫分野

昔者,元始无象,太素流形,对越在天,以为元首。则记所谓冬居营窟,夏居橹巢,饮血茹毛,未有麻丝者也。及燧人钻火,庖牺出震,风宗下武,炎祚昌基,昼夜无闻,其规归一拨也。黄帝则东海江南,登崆蹑岱,至于昆峰,振蛮风山,访道存诸汗竹,未可厚诬。高阳任地依神。帝口顺天行义,东逾蹯木,西济流沙,北至幽陵,南抚交趾,日月所经,舟车两至,莫匪王臣,不逾兹域。帝尧时,禹平水土,以为九州。虞舜厥功弥劭。表礼类而分区字,判山河而考疆域。冀北创并部之名,燕齐起幽营之号,则书两谓肇十有二州者。夏功至于唐尧,殷亦无两损益。周武克商,自岂徂镐,至成王时,改作禹贡。梁徐人并青雍,异野折于幽并。职方掌天下之土,以别厥州保章。辨九州之野,皆有星分焉。

九州分野躔次

魏太史令阵卓,因费直蔡邕月令章句颇有先后,乃重订郡国,两入宿度皆不取。止取天文玉历,森罗纪内,躔次为正。

角亢氐、郑兖州,在天三十八度在地三十二度;东郡入角一度鲁地;东平任城山阴入角六度;济北陈留入亢五度泰山入角十二度;济阴入氐一度;郏东入氐七度;房心宋豫州,在天十度在地十四度;颍州入房一度;汝南入房二度;沛郡入房四度;梁国入房五度;淮阳入心一度; 鲁国入心三度;楚国入心四度;

尾箕、幽燕州,在天二十七度,地同;凉州入箕中十度;上谷入尾一度;汉阳入尾三度;右北平入尾七度西河;上郡北地辽西辽东入尾十度;涿郡入尾十一度;渤海入箕一度;乐浪入箕三度;玄菟入箕六度;广阳入箕九度;凉州入箕十度;斗牵牛须女、吴越扬州,在天四十一度,在地四十三度;

九江入斗一度;庐江入斗六度;豫章入斗十度;丹阳入斗十六度;会稽入牛一度;临江入牛四度;广陵入牛八度;泗水入女一度;六安入女六度;闽在牛女之交;虚危齐青州,在天二十七度地三十四度;

齐国入虚六度;北海入虚九度;济南入危一度;乐安入危四度;东莱入危九度;平原入危十一度;菑州入危十四度;营室东壁卫并州,在天二十七度,地三十五度;

安定入营室士一度;天水入营室八度;陇西入营室四度;酒泉入营室十一度;张掖入营室十二度;武都入东壁一度;金城入东壁四度;武威入东壁六度;敦煌入东壁八度;奎娄胃、鲁徐州在天十五度,地十八度;

东海入奎一度;琅琊入奎六度;胶东入胃一度;昴毕、赵冀州,在天二十九度,地三十四度;魏郡入昴一度;钜鹿入昴三度;常山入昴一度;广平入昴七度;中山入昴八度;沮河入昴九度;信都入毕三度;赵郡入毕八度;安平入毕十四度;河间入毕十度;直定入毕十三度;

觜参、魏益州,在天三十度,地三十七度;广汉入觜一度;越雋入觜三度;蜀郡入参一度;犍为入觜三度;东井与鬼、秦雍州,在天三十三度,地三十七度;

雁门入井十六度;定襄入井八度云中入井一度;代郡入东井二十八度;太原入东井二十九度;  上当入与鬼二度;柳七星张周三辅在天十四度,地同;弘农入柳一度;河南入七星三度;河东入张一度;河内入张九度;

翼轸楚荆州,在天三十七度,地同;南阳入翼六度;南郡入翼十度;江夏入翼十二度;桂阳入轸六度;零陵入轸十一度;长沙入轸十三度;武陵入轸十度;

甲齐  乙东夷  丙楚  丁南蛮  戊韩  己魏

庚秦  辛酉戎  壬燕  癸北狄  子齐  丑吴

寅燕  卯宋  辰郑  己楚  午周  未秦

申晋  酉越  戌曾  灾卫

一宫冀州

得保、安定、瀛、冀、深、洺、磁、相,西南尽河之地也。冀州,按《禹贡》《周礼》并为河内之地。舜置十二牧,其一也。春秋元命包臼昴毕。散为冀州。为赵国。其地有险有易。帝王两都,乱则冀安。弱则冀强。荒则冀丰。州南北阔大,分卫以西为并州。燕以北为幽州。周人因焉。

冀  贝  相  卫  怀  泽  潞  绛  晋

  隰  汾  石  代  并  邢  蔚  赵

镇  定  瀛  幽  易  平  檀  营  沁

  蒲  朔  云  忻

二宫荆州

得施、黔、黄、郢、信、阳、分、与、国及荆南以西之地也。荆州,《禹贡》荆及冲阳之地。舜置十二牧,其一也。《周礼》曰:正南荆州。春秋无命包日轸星。散为荆州。强也,言其气强躁。亦日警也,言南蛮数为寇逆。其人有道后服,无道先强。常警备也。又云取名为荆山。七国时其地楚分。

荆  峡  郢  辰  鼎  施  襄  邵  随

  安  黄  申  鄂  澧  岳  潭  衡

柳  永  连  沔

三宫青州

得齐、青、淄、潍、密、登、莱,及辽东之地也。青州,按《禹贡》为海岱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三一也。于舜以青州越海,又乃分为营州,则辽东本为青州,故以为名也。春秋元命包日虚危。流为青州。

青  齐  莱  密  菑  乐  济  德  平

四宫徐州

得宿、全、徐、兖、沂、淮阳,连海之地也。徐州,按《禹贡》海岱及淮之地。舜置十二牧,其一也。于周入青州之地。春秋元命包日亢氐。流于徐州。历徐丘以立徐州也。

五宫豫州

得东京、南京、曹、军、广、济、毫、号陕,及京西、信阳之地也。豫州,按《禹贡》为荆州、河内之地。《周礼》日豫者,舒也。中和之气,性理安舒也。春秋元命包日钩铃。列为豫州。自华山东至淮北,自济南介荆山,秦并天下为三川。

豫  洛  郑  宋  毫  曹  汝  汴  陈

  颍  商  虢  邓  沛  梁  淮  邳

六宫雍州

得永兴、河西、渭水、岷山,西北瓜沙之地也。雍州,按《禹贡》黑水西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以其四山之地,故以雍名焉。亦为西北之地。阳两不及阴,阳气雍关也。《周礼》日雍州,盖并、禹、梁州。周自武王克商,都于酆镐。雍州为王畿。及平王东边洛阳,以岐、镐之地赐秦襄公,为秦地。累外都。至始皇遂平六国至汉光武都洛阳,关中复置雍州。

雍  华  同  岐  邠  鄜  绥  银

延  丹  庆  原  云  沙  伊  会  夏

  临  胜  丰  秦  渭  兰  河  廊

鄯  凉  甘  肃

七宫梁州

得全、叠、石、阶、成、凤、商、金、房及泗州,滁、施、黔之地。梁州,按《禹贡》华阳黑水之地。舜置十二牧,其一也。言西方金之气刚故,因名焉。《周礼》职方氏以梁并雍,漠不立州,名以其地为益州。及献帝初平六年,以临江县属水宁郡。刘备据于蜀,又分广漠之葭萌、涪城、梓潼、白水四县。改萌日漠寿。魏泰始三年分益州为梁州于漠中焉。

益  金  房  己  渠  成  风  典  利

  蜀  剑  梓  遂  嘉  涪  渝  夔

邛  嵋  陵  资  泸  戎  牂  黔  果

  梁  洮  叠  岷  宕  武  挟  陇

八宫兖州

得北京、滑濮、济、斩、澶、恩、德、博、滨、沧、汾、乾、宁,永净之地也。痛州,按《禹贡》济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东北日兖州。春秋元命包日氐星。为兖州。端信也。又云盖取痛水以为名焉。

兖  郓  济  魏  沧  德  泰山  东平

  东郡  任城  山阴  济北  济阴  郏东

九宫扬州

得潮、福、建、江、浙、淮、南、徐、宿、亳、黄,连海之地。扬州,按《禹贡》淮海之地。舜置十二牧,其一也。《周礼》东南日扬州。春秋元命包日牵牛。流为扬州。分为江南之气操劲,厥性轻扬,亦日州。界多水,水势波扬,故曰扬也。于古则荒服之国,战国时,其地分为楚也。

扬  濠  寿  光  斩  舒  和  润  宣

  苏  越  杭  钦  婺  处  睦  饶

泸  梧  廉  崖  歙  吉  乾  表  洪

  循  潮  高  瑞  邕  雷  杜  郁

交  膝  震  广

绛宫

交州,按《禹贡》扬州之城,是为南越之土。秦始皇略定扬越以南。戌卒五十万人守五岭,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也。遂定南越为桂林、南海、象等三郡。非三十六郡之限,乃置南海尉以典之。

合浦  交趾  新昌  武宁  九真  日南  九德  象林

明堂

明堂,益州,按《》禹贡》及舜置十二牧,其一也。为梁州之城,周合梁为雍州之地。春秋元命包曰参宿。流为益州。益之为言也。亦日疆壤益大,故以名马。

成都  犍为  汶山  汉嘉  江阳  越雋  牂牁  蜀郡  益中  广漠

玉堂

玉堂,幽州,按《禹贡》冀州之域。舜置十二牧,其一也。《周礼》东北日幽州。春秋元命包日箕星。散为幽州,分为燕国。北方太阴,故以幽为号。漠高帝分上谷,置涿郡。武帝置十三州,幽依旧,名不改。

幽州  范阳  燕国  右北平  广谷  广宁  代郡  辽西

『太乙金镜式经卷九』

推敌国动静

经曰:欲知敌国动静者,当用日时决之。若客计得诸五,八门杜塞,则敌不来。若门具、将发,不掩迫、关格,主客俱会太乙前,此则两间皆吉,敌来降,不为寇。若占北方事,天目数转而南行者,为来;转而北行者,不来矣。假令阴遁第三纪,第五十二局,乙卯时,太乙在八宫,阳德为天目,己为计神,始击将临太蔟,客计得七,大将七,参将。此为五将发,阴阳和,主客俱会北方,又敌转而北方。如此则敌来不为盗。

推敌使言虚实

经曰:欲知使言虚实者,当用太乙所制,以时决之。若太乙能制客目,客大将,则敌使言实而可信。若客目克太乙宫,反此言虚不可信也。假令阳遁第一纪,二十五局,戊子时,占其时,太乙在一宫,地主为天目,寅为计神,始击将临大义,客算四十,大将四宫,参将二宫,太乙在一宫,属金;客大将四,属木;以金制木,则敌言实可信之。

推敌国有无间谍

经曰:欲知敌国有无间谍者,当视天目以决之。假令太乙在一官,太蔟为天目,从太蔟至一宫,为前内;却从太蔟至七、二、九,为前外;从大义八、三、四行去,为后内。若客目临阴主,是为敌人入我境,宜备之。假令阳遁第一纪,第二局,乙丑时,太乙在一官,大蔟为天目,丑为计神,始击将在阴,主客计得一,客大将一,此局主客目与大将俱会,太乙前内下。如此,则敌之将卒并入我境,宜设备防之也。

推敌来方面法

经曰:尘埃起,烽火举。射敌将多少,有将无将,从何方来者,若将在阳,有贼;在阴,无贼。阳奇阴耦之数也。若算得十六以上,阴阳和,贼来有将卒,其数必多。若算十五以下,贼少,无将。若天目临左,从东方来。临右,从西方来。诸五、八门杜塞,贼不来。假令阳遁第一纪,第八局,辛未时,占贼太乙在三官,为阳;有贼在阳奇之宫。阳德为天目,未为计神,始击将在大武,客算   二十二,阴阳和,则贼未有将,有卒其数多;客目临左,贼从西方来。

推太乙所在兵法

宜居一,祀西北方,以牛脯三分,酒三杯,白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一官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一,出军步卒在前,东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二,祀正南方,以牛脯三分,酒三杯,赤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二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二,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三,祀东北方,以牛脯三分,酒三杯,黄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三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三,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四,祠正东方,以牛脯四分,酒四杯,青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四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四,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六,祀正西方,以牛脯六分,酒六杯,白绢为藉。大将再拜祸曰:六官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六,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七,祠西南方,以牛脯七分,酒七杯,黄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七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七,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八,.祀正北方,以牛脯八分,酒八杯,黑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八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从,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宜居九,祠东南方,以牛脯九分,酒九杯,青绢为藉。大将再拜祝曰:九宫太乙,万神护吾三军,令敌莫敢当我。算得九,出军步卒在前,车骑次之,大将居中,出门无剽掠。

算得毕五、十五、二十五、三十五,皆为杜塞无门,不利出军,宜深沟高垒,画地丽守之,吉。注云用遁(缺)。

推始击将临二十八舍法

古法云:始击将者,荧惑之精。随岁计所边,临二十八舍于岁中,各有所主之事矣。

东方七舍:临角,大人有忧、兵出。临亢,主民有疾疫之灾。临氐,内有叛臣、忧火灾。临房,主人君将相灾。临心,诸王忧。临尾,后宫惊恐,后妃有灾。临箕,兵起。

北方七舍:临斗,爵禄关梁闭塞。临牛,米贵民饥,牺牲多死。临女,后妃有疾病、忧火灾。临虚,诸侯有忧,更政令,或有赦。临危,主岁我疾死者,又有土工,兵起。临室,大人匿谋,岁不收。临壁,文章兴,兵发。

西方七舍:临奎,有下臣为孽。临妻,山林有鬼,道路不通。临胃,五谷不收。临昴,胡人疾病燕赵兵。临毕,有兵。刑罚相用,临觜,将叛,牛马疾行。临参,有移动事,将有忧。

南方七舍:临井,川渍满溢,小有兵动。临鬼,后妃失势,民多疫疾。临柳,民饥馑流亡。临星,忧火灾,临张,礼仪多变易。临翼,阴阳失序,多雨水。临轸,有死丧也。

推太乙上下二目与太阴相并

经曰:太乙、文昌、将始击与太阴并(太阴者,太岁后二辰是也)。主其年必有聆国进婉淑之女,入奉王庭。假令太惭在一宫,太阴在戌亥是也。若文昌将与太阴关,忧上将与妃主怀二事。被制之者,尤甚验也。

推太乙与太岁格

经曰:太岁格太乙,格者主有崩亡、兵役之事。太乙在三宫,太岁申,当有扫星出东北助太岁。西南,国前败;东北,国后败。若扫星出西南方,反之皆东北,主流亡、疫疾。太乙在四宫,太岁在酉,当有太白出西方助太岁。东国前败,西国后败。太乙在八宫,太岁在午,当有荧惑出南方助太岁。北国前败,南国后败。若辰星出南方反之,兵革、丧亡也。太乙在九宫,太岁在戌亥,当有彗孛西北方助太岁。东南,国前败,西北,国后败。若彗孛出东南反之,主兵丧,疾疫。以上太乙在三、四、八、九来格,午、未、申、酉戌、亥。岁而言之,此六年皆煞气。如若有妖星出见,其方凶。君王以修德禳之知。馀年皆生气。惟格对无害,故不言之。

『太乙金镜式经卷十』

推天子巡狩

古法曰:欲知天子巡狩之事,当视太乙与天目在四维之岁,则为天子巡狩。若不出,则遣使者按行风俗。欲知出何方者,以主目两临起处决之。假令天目在阴德,出东方行。在和德,出南方行。在大炅,出西方行。在大武,出北方行。

推郡国举贤良

经曰:欲知郡国举贤良,方正,学艺之士者,则须岁计天、地、人具,则郡国必然举也。王希明曰:近立新术,虽得天、地、人具,又须是亥、卯、未三合之年,则举也。经曰:若岁计遇十六以上,为天、地、人算具,则举之。若毕九以下,为不举也。

推太乙择日

古法曰:择日之法有二。若太阴九地之下日,利客。太阳九天之上日,利主。疬非太乙元经之义。臣等今删而不取。但以日计太乙局法,看太乙局在何元、纪、宫分定。上下无掩迫,关击,则某日可以行师出军征讨与造百事。反此,俱不利也。法曰:天目以前为内,以后为外)。曰未在外,或算得在外,皆不得一日。天目掩内亦以前为内一日。主人在外,皆不得一日。天目掩太乙,得而更失一日。欲击捕彼人,由须知彼人藏匿之处。当得太乙临之,又带掩迫,往必擒之。两捕之地如王相,必被辱败也。

推太乙择时法

王希明曰:新术有择时之法,上自人君,诸王、冢宰、后妃、将相,卿、大夫、士、庶人等,各设算数而用之。臣等今参说此言,属乎胶柱,非通儒之至论。并皆削去,斯不复录。今两择时,但取时计。太乙门具、将发,阳阴和,主客无掩迫,则为吉时。用此征伐、与造、庶务百事利。若用此法择时,极天人之际,理通神明之德也。

推岁中灾发

经曰:以岁合神,编加月建,若天目掩格太乙,即其月有灾变。假令上元甲子岁,天目起武德,若太乙在一宫,二月、三月为掩,八月、九月为格。若州郡君长远数厄。会遇之者,宜预防之。

推域名厄会法

古法曰:欲知州郡厄会,常以吕申加域名,太阳两临之辰,其州以兵徭为厄。阴主所临之辰,其州以疾疫为厄。

假令荆州属丁未,当以吕申加未,则太阳临酉,酉年其州有兵徭之厄。阴主临卯,卯年有疾疫之厄。李淳风曰:先以吕申加域名之干,次以吕申加域名之支,并而推之。今荆州属丁未,先以吕申加丁,则太阳加辛,阴主加乙;次以吕申加未,则太阳加酉,阴主加卯。当以辛卯年,辛酉年有兵徭;乙酉、乙卯年有疾疫之厄也。

推飞行四杀

古法曰:若攻其域名与飞行四杀并合,必有屠城之象。常以阴主加域名地主下,为灾杀。又以域名合神加域名灾杀下,为天贼杀。月杀者,孟月酉、仲月己、季月丑。阴杀下为天吏杀。常以阴主加岁、月、日、时、合神加阴主灾杀下,为鬼杀。月杀下,为天败杀也。

推九州域名法

冀州:丁丑。  荆州:丁未。  青州:癸丑。  徐州:甲辰。

豫州:乙己。  雍州:甲申。  梁州:戊戌。  兖州:乙未。

扬州;癸酉。  益州:辛丑。  幽州:癸卯。  交州:壬申。

又曰: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

己,韩  。庚,秦。  辛,西夷。  壬,燕。  癸,北夷。

又曰:子,周。丑,韩。寅,楚。卯,郑。辰,晋。已,吴。午,秦。未,宋。申,齐。酉,鲁。戌,赵。亥,燕。

推见闻虚实法

古法曰:若闻事以时计占之。若天目掩迫太乙,闻不善事实,闻善事虚。若门具将发,闻吉则吉,闻凶亦凶。若四郭固杜,闻吉不吉,闻凶则凶。经曰:重阳有重吉,重阴者重凶,皆以重阳、重阴并数决之。

推望行人法

古法曰:主人数在南方,客数亦在南方。此为自得。主人之数焉不来?又法曰:望北方,人得北方,算不来,得南方。算来,掩迫关格者未来。又曰:望北方,人得八、三,不来。得二、七,来。又望东方,人得四、九,不来。得一、六,来。望西方,人六、一,不来。得九、四来。望南方,人得七、二,不来。八、三,来。各以算数论之也。算近一日来。一曰以天目算决之。数得二算,二日至。或数昨三,三日至。若数尽行人即至也。

推执囚

古法曰:天目掩迫太乙,或主人在外,或客立旺神,皆吉。宜对吏入狱。易解,一日主人在内,主人立旺神,不可入狱对吏。一日太乙初入宫日,入狱必迟留难解。一日太乙与主人同宫,天目临之,入狱易出,见贵人解忧患也。

推求索

古法曰:算得天目在内者,吉。可请竭见贵人及求财物,皆得。若天目在外者,反此。天目前为内,后为外。算得外为孤,内为虚。一曰主挟客,不可请竭、求索。反此,皆得。若主人在内,得在外,不得。一日算得天目在内者,竭人必在,有求皆得,利见贵人。算得天目在外者,访人不见,两求不得。一曰天目格太乙,见贵人,请竭。词讼,百事上下格之。一日主人立王神,不可以请竭及见贵者。一曰天目,春、夏得六,秋、冬得四,皆不可用之。

推叛亡

古法曰:讨捕叛亡,当用时计以决之。若客格主人,或天目在内,或太乙与主人同宫,或天目临之,皆为捕得也。主人挟客,客算长,天目在外,皆不获。

推杂事

古法曰:天目掩太乙,出征、与造、买  卖、百事皆败。天目迫太乙,行者见呵,留  客挟主人,或得废算,并凶。一曰,门具将  发,阴阳和,百事吉。反此,凶。一曰,凡  占万物,皆以太乙立休旺神决之。

刑日,天阴、下雾、空有风多也。游曲  日,天阴主有风雨,半阴晴。大集日,天阴  主有夜雨,昼有微少。会曲日,天阴主大早  伤田禾,万民灾。武曲日,天阴主风损田禾、也。

占雨日有无多少

太乙日,下雨上见日光。太岁日,下雨、风雾三。刑日,风随日光止。游曲日,风雨  随日光止。大集日,雨名乍雨未时止。会曲日,下雨午时日光止,武曲日,下雨福丙丁日止也。

太乙占雨法

此法从未上数初一日,顺行十三日,遇太乙、太岁等日,必见有雨、无雨之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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