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程建设,是我们每一个工程人时刻追求的目标。招投标可以说是几方对垒的第一战,如何打响,咱一起往下看。(建筑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计价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招投标需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推行,是“控制量、放开价、企业自主定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思路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发挥企业个别成本的竞争力,也有利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特点通过制订统一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 (1)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2)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四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考虑到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在“措施项目清单”一栏,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1)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招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来决定具体报价。 (2)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在此报价权力归属于施工企业。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运用技巧
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划,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
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档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的数学表达式为: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定额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的数学表达式为:工程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构成工程造价的费用项目名称不同,但实际上并无实质差异,定额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是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述的费用项目组成表达的,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构成是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费用来表达的。
定额计价模式下,其计价依据的是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于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其计价依据的是各投标单位所编制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
定额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中的工程数量是由各投标单位分别计算的,相应的单价按统一的预算定额计取。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中的工程数量是由投标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并提供给各投标人。
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各投标人根据相同的预算定额及估价表投标报价,所报的价格大体相同,从而造成结算突破预算的现象。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各投标人根据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自身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投标报价,其价格具有多样性。
定额计价模式下承发包计价、定价,其风险承担人是由合同价的确定方式决定的,但在合同中往往明确了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实际上风险通常由发包人承担。
两种不同计价模式项目名称的划分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定额计价模式中项目名称按照“分项工程”划分,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项目名称按照“工程实体”划分。 (2)定额计价模式中项目内含施工方法等因素,而清单计价模式中不包含。
按照定额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是施工时工程的实际数量,通常考虑工作面等;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因素,所计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图纸所示尺寸的数量。 【建筑帮】 专为建筑行业打造的新闻自媒体平台。提供建筑资讯前沿、行业政策、企业管理等全方面建筑领域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