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盐酸多西环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20017 【功能主治】
【用法用量】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 100 mg(1 片),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 100~200 mg(1-2 片),一日 1 次,或 50~100 mg(半片~1 片),每 12 小时 1 次。 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 100 mg(1 片),每 12 小时 1 次。共 7 日。 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 100 mg(1 片),一日 2 次,疗程至少 7 日。 梅毒:一次 150 mg(1 片半),每 12 小时 1 次,疗程至少 10 日。8 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 2.2 mg/kg,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按体重 2.2~4.4 mg/kg,一日 1 次,或按体重 2.2 mg/kg,每 12 小时 1 次。体重超过 45 kg 的小儿用量同成人。【不良反应】
【禁忌】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孕妇不宜应用。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8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无特别要求。 【药理作用】本品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作用机制为特异性地与细菌核糖体 30 S 亚基的 A 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病奈瑟菌对多西环素也耐药。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多年来由于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球形微丸。 【贮藏】密封,在阴凉(不超过 20 ℃ )干燥处保存。 【包装】铝塑包装,6 粒/盒,10 粒/盒。 【药物分类】四环素类 【是否OTC】否 【有效期】48 个月 【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催吐、洗胃、大量饮水和补液等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修改日期】2006 年 11 月 30 日 2010 年 05 月 21 日 2011 年 08 月 20 日 2012 年 04 月 16 日【警告】无特别要求。 【规格】0.1 g(按 C22H24N2O8计算) 【FDA妊娠药物分级】D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吸收完全,约可吸收给药量的 90% 以上,进食对本品吸收的影响小。单剂口服本品 100 mg 后,血药高峰浓度为 1.8~2.9 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多西环素有较高的脂溶性,对组织穿透力较强,在胸导管淋巴液、腹水、肠组织、眼和前列腺组织中均有较高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 60%~75%,在胆汁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 10~20 倍,表观分布容积(Vd)为 0.7L/kg。蛋白结合率为 80%~93%,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 12~22 小时,肾功能减退者 t1/2β延长不明显。本品部分在肝内代谢灭活,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泄,给药后 24 小时内可排出约 35%~40%。肾功能损害患者应用本品时,药物自胃肠道的排泄量增加,成为主要排泄途径,因此本品是四环素类中可安全用于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物。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毒理研究】致癌性: SD 大鼠连续 2 年经口给予多西环素 20、75 和 200 mg/kg(以 AUC 计,其暴露量约为临床女性剂量的 9 倍),结果 200 mg/kg 引起雌性大鼠子宫息肉。在 200 mg/kg 组雄性动物中未见相关的肿瘤发生。 遗传毒性: CHO/HGPRT 突变试验和微核试验均阴性。但 CHO 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提示多西环素为弱致断裂剂。 生殖毒性: SD 大鼠经口给予多西环素 ≥ 50 mg/kg/d(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临床剂量的 10 倍),能降低精子活力和浓度,引起精子形态学异常,增加植入前和植入后的丢失。本品对大鼠的生育力有损伤,但对人的生育力的影响尚不清楚。【核准日期】2006 年 11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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