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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春 2017-03-07

【成份】

盐酸多西环素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20017

【功能主治】

  1. 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1. 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 Q 热。

    2. 支原体属感染。

    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 回归热。

    5. 布鲁菌病。

    6. 霍乱。

    7. 兔热病。

    8. 鼠疫。

    9. 软下疳。

    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

  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

  4. 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 100 mg(1 片),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 100~200 mg(1-2 片),一日 1 次,或 50~100 mg(半片~1 片),每 12 小时 1 次。

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 100 mg(1 片),每 12 小时 1 次。共 7 日。

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 100 mg(1 片),一日 2 次,疗程至少 7 日。

梅毒:一次 150 mg(1 片半),每 12 小时 1 次,疗程至少 10 日。8 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 2.2 mg/kg,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按体重 2.2~4.4 mg/kg,一日 1 次,或按体重 2.2 mg/kg,每 12 小时 1 次。体重超过 45 kg 的小儿用量同成人。

【不良反应】

  1. 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 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 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

  4. 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 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

  6. 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7. 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禁忌】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

  2. 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 1 次,至少 4 次。

  3.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

  4. 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

  5.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2. 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与本品同用时,上述药物可由于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多西环素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调整多西环素的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孕妇不宜应用。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8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

无特别要求。

【药理作用】

本品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作用机制为特异性地与细菌核糖体 30 S 亚基的 A 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病奈瑟菌对多西环素也耐药。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多年来由于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球形微丸。

【贮藏】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 20 ℃ )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6 粒/盒,10 粒/盒。

【药物分类】

四环素类

【是否OTC】

【有效期】

48 个月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催吐、洗胃、大量饮水和补液等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修改日期】

2006 年 11 月 30 日

2010 年 05 月 21 日

2011 年 08 月 20 日

2012 年 04 月 16 日

【警告】

无特别要求。

【规格】

0.1 g(按 C22H24N2O8计算)

【FDA妊娠药物分级】

D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吸收完全,约可吸收给药量的 90% 以上,进食对本品吸收的影响小。单剂口服本品 100 mg 后,血药高峰浓度为 1.8~2.9 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多西环素有较高的脂溶性,对组织穿透力较强,在胸导管淋巴液、腹水、肠组织、眼和前列腺组织中均有较高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 60%~75%,在胆汁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 10~20 倍,表观分布容积(Vd)为 0.7L/kg。蛋白结合率为 80%~93%,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 12~22 小时,肾功能减退者 t1/2β延长不明显。本品部分在肝内代谢灭活,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泄,给药后 24 小时内可排出约 35%~40%。肾功能损害患者应用本品时,药物自胃肠道的排泄量增加,成为主要排泄途径,因此本品是四环素类中可安全用于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物。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毒理研究】

致癌性: SD 大鼠连续 2 年经口给予多西环素 20、75 和 200 mg/kg(以 AUC 计,其暴露量约为临床女性剂量的 9 倍),结果 200 mg/kg 引起雌性大鼠子宫息肉。在 200 mg/kg 组雄性动物中未见相关的肿瘤发生。

遗传毒性: CHO/HGPRT 突变试验和微核试验均阴性。但 CHO 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提示多西环素为弱致断裂剂。

生殖毒性: SD 大鼠经口给予多西环素 ≥ 50 mg/kg/d(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临床剂量的 10 倍),能降低精子活力和浓度,引起精子形态学异常,增加植入前和植入后的丢失。本品对大鼠的生育力有损伤,但对人的生育力的影响尚不清楚。

【核准日期】

2006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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