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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检察出台工作意见,为“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道德是底线 2017-03-07

温岭检察出台工作意见,为“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四届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部署要求,迅速投入我市开展的“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行动,深入践行绿色司法,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治手段,为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温岭市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为我市“环境大整治 习惯大变革”行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工作意见》。

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

深刻认识增强法治保障的重要性

温岭检察出台工作意见,为“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刻认识“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行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刻认识抓环境就是抓安全,抓环境就是谋发展,抓环境就是促转型,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环境,依法保障社会民生环境,依法保障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司法,促进社会善治。

重拳出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

营造绿色协调的生态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阻碍“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一打三整治”的犯罪案件,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持续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

温岭检察出台工作意见,为“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对环境资源领域的检察监督,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有效促进生态领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环境大整治的法治化水平。

温岭检察出台工作意见,为“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惩治市场经济领域犯罪

保障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从严从快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村梗地霸欺行霸市”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强化对市场经济领域的检察监督,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有效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逃废债”的预警管控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安定有序的民生环境

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

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建筑安全事故、生产责任事故、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春季卫生大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刑事犯罪。

强化社会民生领域检察监督

强化对社会民生领域的检察监督,突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农村违法建筑、“应拆未拆”老屋、“一户多宅”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合力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推动全院工作习惯大变革

努力提升法治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转变作风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有效保障、依法打击的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

把为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举措、细化措施,健全相关机制,合力攻坚。

注重宣传引导

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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