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场加班成常态,1/3白领每周加班超5小时!】 如今加班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上海彩虹室内合唱团的一首《感觉身体被掏空》,唱出了'加班狗'面对没日没夜的加班但又无可奈何、强颜欢笑和温顺努力的痛!
前段时间票选北、上、广、深最强'加班楼'在网络上很火。相关数据显示,恒隆广场写字楼、外滩中心、世纪商贸广场位居上海地区前三名。最强'加班楼'没有最晚,只有更晚,用凌晨走出办公室的白领的话说-'我们的工作是5+2、白加黑'。更疯狂的是,置身其中的白领对加班已经麻木,'反正合同就是这么写的,下班前做不完的工作就要自愿留下做完'。'年轻时用命换钱,年老后用钱养命'已经是他们不得不面临的一种循环了。
另一方面,'从疲劳到癌症仅需4步',28岁的网易女编辑王雅珊生前在自己的微博中曾转载过这样一条微博,并发出感慨:'我就是例子啊!'此后没多久,这位年轻女孩就被癌症夺走了生命,令人唏嘘不已。然而,长期熬夜、饮食不规律、作息紊乱、健康严重受损,王雅珊只是众多加班族的一个缩影。 (1)领导布置的工作量已经远非上班时间内能完成的,自己只能选择主动加班;
(2)是否主动加班已经变成企业评判员工是否努力的标准,即便工作按时完成了,但是由于其他同事还在工作,自己也不得不留在公司一起加班; (3)出于生活所迫,要想拿到更高的工资就要多干活,挣加班工资。 上述第3种情况多发生在生产型企业,由于基本工资较低,员工都是靠加班工资来维持收入水平,企业表示如果不安排加班反而会造成人员流失。但工作量与行业是否景气、订单量、淡旺季等客观情况有关,企业无法完全保证员工收入水平,也不敢随便加工资造成用工成本压力,这对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企业不妨可以尝试通过集体协商来商定工资增长幅度及周期、订单量减少时的应对措施等关键问题,同时尽量将加班时间控制在法律规定的每月36小时以内,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当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月平均加班时间也应控制在36小时以内。 而上述第1种、第2种情况多发生在非生产型企业,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无法拿到加班工资。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所在岗位实行的是何种工时制度,如果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那么员工有权获得加班工资。如果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无法获得平时加班及休息日上班的加班工资,在有些地区,甚至连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都无法获得。相信'加班楼'里不少员工都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虽然拿不到加班工资,但估计都冲着业绩奖金拼命加班。作为员工,加班应量力而为,如有身体不适需及时向公司反映,调整工作量。作为公司,也要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比如晚下班的第二天晚上班,或者给予调休等。如果员工超负荷工作累倒了甚至发生了过劳死等极端情况,对员工本人和公司都是严重的打击,追悔莫及。 如果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接下来要看员工是否在加班期间确实提供了劳动。上述第2种情况的'陪加班'是不是真正的加班还有待商榷。现在很多公司都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加班前需要申请,公司根据加班审批结果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可以控制员工的加班时间,掌握员工工作进度。但是,如果公司实行加班审批制度但员工未经审批擅自加班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实践中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以加班审批的结果为准,第二种观点认为以员工实际加班情况为准。事实上,要说服裁判人员采纳第二种见解,关键在于员工的举证,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综上,加班无法避免,但得悠着点,当对身体造成伤害时勇敢说'不'。另外,如果公司拖欠加班工资或者少付加班工资,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工作邮件、考勤记录、谈话录音等,劳动者维权是解决超时加班问题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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