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61011300009XK004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承运不可解体物资、设备的超限运输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承运人应当持有关资料向始发地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实行一证通行。 受理机构: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决定机构: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适用范围: 个人、企业、事业、行政、其他团体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等。 申请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纸、应急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承诺书、安全技术评价报告、评价单位资质、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委托书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4天 法定期限 15天 办理基本流程: 窗口初审、受理→部门审核→签发→窗口发放审批结果 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陕价经发〔2009〕30号文件 2、收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批准证件: 许可证 结果送达: 窗口发放审批结果 办理部门: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路政稽查大队 办理地点: 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联系电话: 029-85382204 029-82301399 监督电话: 029-8822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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