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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农村中 “空心村” 现象及对策

 方正平 2017-03-09


方正平

所谓“空心村”,就是整个村庄向外扩展,而村内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众多的空闲的以及杂草丛生的院落,造成既影响村容又浪费土地的现象。

    空心村现象的形成,有历史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空心村现象同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很不相称的。面对当前的“空心村”现象,笔者进行了走访调查,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举家进城住,而使房子闲置。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批地向城市转移,农民劳动力的聪明才智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们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挣了钱,在城里买下了房子,全家搬到了城里住。农村的房子自然闲置起来,形成了空闲院落。

二是自己在外工作,老人过世后房子闲置。从农村出来因参军转干、转士官服役期满而被国家分配工作的,以及从农村考上大学而被分配工作的,他们大部分都在城里结婚生子,不再回家居住,村里原来的房子老人住着,一旦老人过世,房子便闲置下来,形成了空闲院落。

三是因嫌自己的宅基小在80年代从村里“买下”的宅基地,而盖新房子后,老宅基闲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颁布实施前,大部分农村的土地管理混乱,个人抢占、村里做主划给的新宅基地比比皆是,村子周围向外延申发展,而村内的局面是落下了一个个杂草丛生墙倒屋塌的破院子,整年的没人问津。造成了村子外围都是年轻人、住的是新房,而村子中心几乎全是住的老年人和破烂不堪的房子,同样一旦老人过世,房子便闲置下来,而年轻人都有房子住,所以他们也不会去理会村中的旧房子,于是,一个个杂草丛生墙倒屋塌的破院子便形成了。

四是已定有村规划的村庄中,有的人自己按规划盖房而邻居因种种原因暂不盖房,自己盖新而不拆旧而使旧房子闲置。自己按规划盖了新房后别人仍占着自己的按规划的部分宅基地,如自己拆了旧房,自己就吃亏,所以不拆;而自己不拆旧房又将影响其他的邻居按规划盖房。如此恶性循环,盖新而不拆旧,形成了现在的“空心村”现象。此种现象在现在有农村规划的村庄中占大多数。

五是有些村干部自己多占,盖新而不拆旧,助长了此种风气延续。

不出现此现象的做法有:

一是村里一直没有按规划盖新房,村民都是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盖新房,如需再要新宅基地,就自己想办法买别人的空闲旧院落,拆除旧房,原地盖新房。此种做法尽管使“空心村”现象有所下降,但不足之处是显现不出按照城乡规划建成的新型农村景象。

另一种做法是较富裕的村里先盖一些高层村民住宅楼,村里不再向上级申批新宅基地,凡需要新房的,一律给于一定的补助,卖给高层楼;再就是只要想翻盖新房的,村里规定一律优惠卖给高层楼,不许在原宅基地盖新房,原宅基地收归村集体,若干年后将复耕为耕地。此种做法的出发点是无可非议的,但问题是一些新建的住房,因需要很高的补偿,村里没能力让人家拆;再就是一些困难户,就是优惠价也买不起楼房。村民们说,村委会想把旧院落变更为耕地的想法,恐怕三十年二十年也难实现。,

针对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村委会应主动找相关人员谈话,劝他们要服从村里的规划,并说明村里并不是无偿收回他们的房子,而是将给予合理的对价,并以村委会的名义给他们签协议,并进行公正,保证他们什么时候愿回村里居住,村里都会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缺乏法律依据)。这样,把他们腾出的院落按规划批给需要房子村民,“空心村”现象将减少。

至于第三种情况,笔者建议村委会应主动出击,找相关人员谈话,说明村委会将有偿收回他们的闲置院落,希望他们配合村委会的工作。如此,村委会就可以把收回的旧院落按规划发放给需要盖房的村民,闲置院落的补偿费用由他们来付。

对于第四第五种情况,笔者认为:首先村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要起带头作用,把自己应拆的旧房子拆掉,然后再动员党员和自己的亲戚朋友们行动起来。当然,对于那些不拆旧房将影响其他的邻居按规划盖房引起恶性循环的住户,村委会应区别情况,找出发生恶性循环的源头,先解决源头问题。通过调查发现,现在仍住着旧房的村民,也并不是想住旧房,而是都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大都有一样的根本原因,那就是因为家里经济紧张,暂时盖不起新房。           

对于这些家里确实有困难的村民,村委会应及时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苦衷,在村里安排一些岗位给他们,增加他们的收入,或帮他们解决资金,按规划盖新房;或是村委会给他们讲清原因,租新一些的房子给他们住。这样,既解决了个别村民的困难,也解决了邻里之间的因盖新不拆旧而出现的空心村现象。

当然,对于那些无任何合理理由而无理取闹的个别钉子户,村委会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使之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样村民们将会拍手称快并积极的行动起来,配合村委会进行“空心村”的治理工作。

     通过走访和调查发现,现在村民的用房需求量并不是太大,将村中的闲置院落充分利用起来,将是富富有余的。而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第一个把关人是村委会。村民们热切地盼望国家能尽早制定相关的强制政策,使闲置院落能区分情况依法给与赔偿并及时收回,才能真正解决“空心村”问题,美化他们的家园,保住他们的口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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