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已有材料 亲属关系线索(线索表见附1) 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或委托书模板见附2)【国内】提供经公证及双认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国外】
被继承人(死亡时年龄达80周岁及以上)的父母死亡凭证掌握尺度 (见附3) 需要留存房产证原件(收件收据见附4)办证费用告知申请人 亲属关系线索表(上海市徐汇公征处 外调信息表): (点击图片看大图) 【备注】 1、为方便当事人,阅档工作由本公证处直接办理,当事人应尽量提供准备、详细的信息; 2、可以确认的事项当场准确填写; 3、不清楚的信息,当事人确认后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承办员; 4、调查员摘抄档案信息事应标明年代、分段摘抄; 5、本表一式三份(承办员、调查员、当事人各一份)。 (1)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模板 放 弃 继 承 权 声 明 书
声明人:________,男/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我是被继承人________的________,被继承人_______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死亡,死后遗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继承人________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是他(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他(她)遗留的上述财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继承权,今后也决不反悔。我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会影响我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2)94方案房屋放弃权利模板 声 明 书
声明人: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房产购房时的购房人或工龄人或职级人或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我对国家94方案的规定了解,即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现经我慎重考虑决定,放弃主张上述权利,今后也决不反悔。
声明人: 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 托 书(之一)
委托人:甲,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受托人:乙,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委托人甲是被继承人丁的__________,被继承人丁于X年X月X日在__________死亡。死后遗留有登记在被继承人丁名下的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 )。丁生前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是他(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他(她)遗留的上述财产享有继承权,委托人甲因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产的继承、过户、领取产证等相关手续,故委托受托人乙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全权办理如下事宜: 一、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继承公证手续; 二、 代为办理与上述房屋继承公证手续相关的一起事宜; 三、 代为办理房地产产权继承转移过户登记事宜; 四、 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 五、 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六、 代为办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其它事宜。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本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二○一__年__月__日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 托 书(之二)
委托人:乙,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受托人:丙,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丙为公证处中间业务部工作人员)
委托人乙是被继承人丁的______,被继承人丁于X年X月X日在_____死亡。死后遗留有登记在被继承人丁名下的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丁生前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我是他(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他(她)遗留的上述财产享有继承权,委托人乙因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产过户、领取产证等相关手续,故委托受托人丙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全权办理如下事宜: 一、 代为办理房地产产权继承转移过户登记事宜; 二、 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 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四、 代为办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其它事宜。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本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二○一__年__月__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转 委 托 书
转委托人:乙,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受托人:丙,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丙为公证处中间业务部工作人员)
本人受甲的委托,代理其办理上海市XXX房地产继承、过户、领取房产证等相关事宜,现本人因故不能亲自代理,特转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全权办理如下事宜: 一、 代为办理房地产产权继承转移过户登记事宜; 二、 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 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四、 代为办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其它事宜。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本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二○一__年__月__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转委托人: 年 月 日
【说明】 甲、乙均为遗产继承人,丙为公证处工作人员。甲为不能到场的继承人,乙为到场办理继承公证的继承人。 甲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权限为办理继承公证并办理产证,且该委托有转委托权。乙办理两个委托公证:一为乙本人的委托办理产证的委托书;二为转委托公证:将甲委托乙办理产证的事项转委托给公证处工作人员丙。 被继承人(死亡时年龄达80周岁及以上)的父母死亡凭证掌握尺度: 1、 报死亡户籍注销证明; 2、 若无1,则人事档案中证明; 3、 若无1、2,则由继承人作声明书(模板附后) 居村委证明/墓碑照片/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证人作证。 声明书模板 声 明 书
声明人:甲,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我是被继承人丁的_____,被继承人丁于X年X月X日在_____死亡。死后遗留有登记在被继承人丁名下的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房屋地址)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丁生前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丁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有以下X人: 配偶,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父亲,男,X年X月X日出生,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母亲,女,X年X月X日出生,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儿子,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女儿,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丁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共有以下X人: 祖父,男,X年X月X日出生,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祖母,女,X年X月X日出生,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外祖父,男,X年X月X日出生,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外祖母,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已于X年在何地死亡; 兄/弟/姐/妹,男/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本声明真实无讹,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 月 日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继承权代办产证收件收据 收件编号: (点击图片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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