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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技,如何抓住法官的心?| iCourt

 刘锡春律师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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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云初

微信号:law-yunchu


“史上最强法官履职保障办法”最近刷爆朋友圈,然而许多法官朋友的关注焦点却在于:真的可以不加班吗?毕竟暴力相向是小概率事件,“过劳”才是普遍痛点。尤其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收案量持续攀升,审判系统里一盏盏黄灯如同“打地鼠”一样按下这头起了那头,简直是“此恨绵绵无绝期”。然而,纵使诚意满分,“不得强迫法官加班”的宣言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帮助法官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任务才是关键。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曾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比喻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如果说司法改革针对体制,是决策方式的革新,那么信息化针对的则是技术,是工作方式的革新。唯有改变传统“刀耕火种”的工作方式,进入“蒸汽时代”乃至“信息时代”,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放人力、提高工作效率。


事实上,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法律人工作方式的改变早已经悄然发生。从运用各种笔记软件进行知识管理,到制作大数据报告预测诉讼结果,再到使用可视化技术进行案情分析,律师和法务已经走在了技术和法律结合的前沿,极大地提供了工作效率。而今,这种变化也开始在法院之中酝酿。不妨从几个场景来看看,技术将会给法官的工作方式带来怎样的改变:

工作场景一:阅卷


除了少数类型化的简单案件有套路可循之外,大部分案件都需要经过阅卷以确定审理思路,于是常常可以看到法官们埋首堆得小山一样的卷宗,做笔记、贴便签,方便此后查阅。然而,同时进行的案件动辄几十个,十分考验记忆力,况且工作日的时间大部分都要用来开庭,想要安安静静地待在办公室阅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技术对阅卷工作的改变,从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开始——在电子卷宗已经从探索变成实践的情况下,打造一个电子案件管理平台,电脑、pad甚至手机,所有的移动终端都可以实现卷宗的阅览和批注,全部案件的进度和批注一目了然,下一步需要做什么也有章可循,再也不用担心忘记某个案件的程序事项。尤其是摆脱了时空限制,可以把被开庭分割出的零碎时间用来阅卷、查资料,白天多看一本卷,晚上就可以少加一会儿班了。

工作场景二:评议


评议是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评议更是法律的硬性要求,也是法官不能由他人代劳的重要工作内容。因为案多人少的压力,长期以来,评议虚化的现象一直受到诟病。常规评议场景多半是,承办法官讲述案情,现场传阅卷宗,合议庭成员讨论,书记员记录,集齐三人本就不易,沟通案情还需费时,大大影响工作效率。技术对于评议方式的改变,通过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开始——所有法官都能够在案件管理平台上查阅案情,承办法官对于案件的梳理情况可以在团队内部共享,合议庭成员亦可进行批注、发表意见。简单的案件,通过平台上的沟通就可以得出结论,复杂的案件,各位法官也可以提前了解案情,提高评议的质量和效率。此外,随着可视化和大数据技术的普及,将案情可视化也渐渐成为法官的选择,尤其是在法官会议或者审委会会议讨论之时,一张图,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所有人了解案情、争议焦点和相似案件的裁判思路,增强讨论的针对性。


工作场景三:出庭


对于法官而言,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堂清”,这意味着与裁判有关的事实已经过庭审确认,双方当事人也已经充分发表了意见,无需再次安排开庭,径行做出裁判即可。一般而言,除了法官本身的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之外,庭审效率的提高主要还是依赖于庭前准备的严谨程度。如果能够准确总结争议焦点、理清庭审提纲,将会有助于庭审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实现应审尽审,不应审的也不浪费时间。技术对于庭前准备的改变,从类案信息的提取开始——在裁判文书、庭审笔录等都已经电子化、数据化的当下,通过对电子卷宗中体现的当事人诉辩意见的梳理,自动匹配出类似案件的庭审笔录与裁判文书,即可生成基本的争议焦点总结和庭审提纲制作,法官仅仅只需要针对本案的不同之处稍加处理即可。对于年轻法官来说,大数据技术直接将其他法官的智慧打包,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提升的过程,同时,开庭前了解类案的裁判思路,也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


工作场景四:写判决


文书写作是法官智慧的凝结,也是裁判中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法官们写判决的方式仍然停留在“刀耕火种”的阶段,也就是自己对着电脑把所有的文字内容敲进去,需要引用的法条、查阅的资料均是如此。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之外的格式性内容填充,法官助理可以帮助法官分担,但毕竟消耗人力,而且也需要法官进行把关修改。事实上,有关当事人身份、起诉意见等内容,都能够在案件管理系统或者说电子卷宗中体现,如果能够直接提取,自动生成文书模板,将会大大减轻法官的工作量,让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完成文书的主体部分。技术对于写判决方式的改变——从增加文档插件开始,通过关键词匹配与文字提取,自动生成文书模板,同时,在写作过程中相关的证据、法条和论述自动进行提示,无需额外进行查询,可以直接使用,真正将法官的精力集中于判断之上。


文中所提到的服务于法院的技术,并非畅想,而是已经有了扎实的基础,甚至部分功能已经在探索和实践之中了,例如,上海法院系统推出的电子卷宗阅览,又如,北京法院系统推出的“睿法官”支持平台等。


回到开头所说的不加班的话题。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深入,已经不可能通过增加人力的方式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此,技术或许能够提供解决方案。但是技术的搭建和普及需要时间,不能一蹴而就,不仅需要法院内部加快信息化进程,也需要法律人的共同努力。在当前的环境下,如果律师能够提前整理出案件的争议焦点、罗列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那么不仅有利于确定诉讼策略,也能够帮助法官快速切中案件要害,提高判断的效率。而为律师工作提供服务的在线平台,市场上也已经开始了群雄逐鹿的争夺战。例如iCourt研发的Alpha平台,提供大数据助手的功能,能够基于律师在所有网页查询的案例、法规和其他信息,自动采集进入Alpha系统生成大数据报告,并在团队内部进行分享。这项“黑科技”,会帮助律师形成与法官在诉讼层面的全新合作。而在这个一切互联互通的时代,法律与技术的合作,法官与律师的合作,甚至是各个平台之间的合作,都非常值得期待。


技术深刻地改变了这个世界。十年以前,我们都难以想象,手机将会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互联网会让人们以新的方式联结在一起。眼下,技术已经不再是新兴行业的专有名词,而是已经大刀阔斧地进入传统行业,进行改造和升级。法律虽然是一门古老的行业,但技术的潜流也已经开始澎湃。相信随着法律人的不懈努力,技术与法律的结合,将会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专栏编辑  |  雪梨卷     排版编辑 |  七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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