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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寅与两淮盐务(转自fracken的网易博客)

 荟文苑 2017-03-10

    盐课,对清王朝来说,“关系国赋,最为紧要” [1]。天下盐课,则又以两淮为最。清朝首任两淮巡盐御史李发元在《盐院题名碑记》里说:“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 [2]。在被康熙钦差担任两淮巡盐御史以后,曹寅也曾在给康熙帝的奏折中说道:“盐政虽系税差,但上关国计,下济民生” [3]。两淮巡盐御史,专管淮南、淮北盐政,巡视两淮盐课,统辖江南、江西、湖广、河南四省三十六府商纲亭户的赋敛出入、额运督课,并缉捕私贩;“在实践上,他们的时间主要花在三件事上:按盐引配额征收盐税,审计账目,制止盐的走私”[4]“从1705到1720年的大部分时间……当时两淮各种盐税总额为二百五十万两银子,包括一百五十万两正常盐税和五十五万两余钱。在这个时期,两淮盐税一般要占全国盐税的百分之五十二,占政府盐税和土地税总收入的约百分之六点五” [5]

康熙中叶,康熙先后六次巡幸江南,尤其是最后两次南巡,踵事增华,剥削盐商,首开铺张排场之风气,也让康熙见识了两淮盐商的经济实力。于是,康熙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更多的金钱集中到自己的手里,以裕课养民[6]。然而,查察之下,令康熙大吃一惊的是,自己的南巡已然造成了江南的巨大亏空;再加上“积年以来委曲情弊,难逃皇上洞鉴” [7],因此,整饬盐务,弥补亏空,去蠹苏商,已成当务之急。关于这一点,康熙是非常清楚的。因此,康熙首先是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道:“朕南巡时,闻龙潭地方建造行宫,恐致累民,曾谕总督阿山令其拆毁。至他处建造行宫,朕皆未之知也。总之,此不欲累民之念,可以自信,亦可见信于天下后世!朕历年蠲免天下钱粮至数万有余;今此项亏空,若令补垫,亦不为多,然岂忍以此累地方乎?” [8];接着,康熙直接命令属于内务府上三旗包衣的曹寅与李煦轮管两淮盐课十年,“这是史无前例的一步,皇帝通过它一方面稳定了两淮的税收,另一方面把更多的权力和金钱集中到自己的手里” [9]

因此,在康熙四十四年(1705)曹寅接任两淮巡盐御史的时候,他所接下的并非“利薮”,反而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烂摊子:“比来盐壅商困,朝廷钱粮渐有积欠,”而且已经开始影响到国计民生。其积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御史怠忽,互相容隐,求一年回差之轻便,不顾库藏之盈虚”;二是“浮费甚多,……派之众商,朝廷正项钱粮未完,此费先已入己” [10];三是“奸商恃怙效尤,预投贷借”,而其中又有不可告人之情弊[11];以至于“运司库项钱粮亏空八十余万两” [12]。造成这些亏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曹寅“继承了一个腐败的系统和庞大的一个赤字”,“自满普1701年担任巡盐御史以来,每年有二三十万两的赤字,这样一笔钱可以由以后的巡盐御史填补。但是1702年,巡盐御史罗詹对每份盐引增加一半的收费,结果导致盐贸易中断,税收减少。1703年,巡盐御史噶世图通过降低盐引数量和每份盐引的运盐量来节省开支,但只能完成百分之四十的税收配额”[13];第二,清朝盐政制度在设计上有很大的不足,这种制度规定巡盐御史通常在每年的十月履新,在来年的十月解任,而盐商则必须在六月还没有卖掉一粒盐的时候缴税,“整个制度并不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而要求同样数量的税收,商人和盐务官员陷入了困境”[14];第三,康熙四十六年(1707)、四十七年(1708),江淮地区连续发生较大规模的自然灾害,而由于交通、天灾等多种原因,两淮盐课的亏欠曾经达到七百五十八万余两白银之巨[15]

作为包衣近侍、承命钦差,曹寅临危受命,主动向康熙帝表明了自己的耿耿忠心:“臣曹寅世蒙豢养,生殁殊荣,今复邀皇上格外加恩命兼管两淮盐课,臣捐糜莫报,惟有督销额引,清查积弊,充实国帑,抚恤商民,勤慎臣职守而已”[16]。曹寅接着雷厉风行地将自己的决心付诸于行动。康熙四十四年十月十三日,也就是曹寅到扬州接印的同一天,他就给康熙上奏:“窃臣寅由苏州调补江宁织造,历任十有五年,即闻巡盐御史于每年额引之外,有盐二十斤,名为院费,故御史与笔帖式有三十万两之羡余,因此条充织造衙门钱粮。其承差发收,系近年漏规,于二十斤之外又多增七斤,其中委曲难逃天鉴。……臣寅今日履任,随将无院劄承差及发收等项,一概裁革,从此众商可甦一分。但浮费之革,必清其源,上自督抚,下及州县,内外过往官员尚属众多,前总督阿山名为禁革浮费,独不自禁及其所属,实恐臣等内员,一遇事件即行入告,故于臣未到任之前先为之计。”[17]同年十一月二十日,曹寅又在《奏陈盐课积欠情形折》中道出“运司库项钱粮亏空八十余万两”的重要原因:“该臣看得两淮历年积欠不已,皆由御史怠忽,互相容隐,求一年回差之轻便,不顾库藏之益虑。更有奸商恃怙效尤,预投贷借,酿成此弊。”两天以后,曹寅再上《奏查过盐商借帑清弊折》,揭露了“去年圣驾南巡,蒙恩赏借两淮商人库银一百万两。臣访闻商人只实得八十万两,其中又有非商借名领去者,臣不胜惊异。随行文按册集商细查,见其皆联络保结,一人有欠,全纲摊赔,日后征收无碍,虽有瑕疵,臣不敢苛刻多事。”由鉴于此,他在《奏为禁革两淮盐课浮费折》里提出了旨在培商裕课的切实措施:“臣自到任后,察访两淮浮费甚多,比来盐壅商困,朝廷钱粮渐有积欠,若不痛革禁止,则于课饷有碍。臣筹画至再,是以将一切浮费[18],细行助定禁革。计算商人一年成本,即江广盐价不起,商本万一不致亏摺,如此奉行一二年,商力有馀,便当加课。”面对那种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曹寅敢于排除干扰,整饬盐务,正本清源,秉公力行,显示了他清除积弊的胆识和决心。  

清人王守基在谈到两淮盐政时,曾这样说过:“至裕息时有乘除,每年亦五十余万两。总计淮南输纳之款,在五百万上下,此引目课程之大略也。以区区三州之地,所办课赋至五百万,此非全因地利,亦半由于人事。如修河渠以利运,设弁兵以巡私,裁浮费以恤商,筹款项以养灶,法详且备。若得廉明大吏,因时损益,当为万世之利。”[19]曹寅在巡视两淮盐政期间,也正是在这个范围内,作出了自己的积极努力。从康熙四十三年(1704)接任两淮巡盐御史以后,曹寅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工作:首先,如前所述,曹寅任职伊始,即奏请裁革浮费,在康熙要求“留心细议”、不能造成“尾大难收,遗累后人”效果的情况下,坚持努力“将一切浮费,细行酌定禁革”,结果革除了除“省费”以外的所有如院费、司费、杂费[20],将近二百万两银子,“其采办而区画者,尤公私两便,而施恩用爱之无偏”[21],曹寅自己也不无得意地说:“褒衣对衡秤,匝月困已极。宿逋因之清,豪猾横不得” [22]。二是积极打击走私。康熙四十五年(1706)正月,针对两淮“营汛有司,巡缉怠驰”,“不行实力缉拿兴贩之徒,以致私买场灶盐货,装载回空粮船,官员差座,运石船只,越境贩卖”的情况,曹寅会同两江总督阿山、江宁巡抚宋荦、安徽巡抚刘光美等联合具折要求加强对淮河中下游大小官私船只夹带私盐的缉查,并将缉查结果列入沿途官员考绩,此举得到了康熙的嘉许,“奉旨钦尊”,并允许巡盐“举劾属员”[23]。三是积极筹措款项,弥补亏空旧欠。在这方面,曹寅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曰以“余银补充正课”。余银又被称之为“余盐”,“余盐者,灶户课外所余之盐也。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场,毋许越场买补;勤灶有余盐送场司,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其盐召商开中,不拘资次给与。成化后,令商收买,而劝借米麦以振贫灶。至是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请令商人买余盐补官引,而免其劝借,且停各边开中,俟逋课完日,官为卖盐,三分价直,二充边储,而留其一以补商人未交盐价。由是以余盐补充正课,而盐法一小变”[24]“1704年[25]的官方决定是这样的:为了在两淮地区增加三十万两白银的收入以支付织造、购买铜器和修理运河的费用,每份盐引增加四十二斤的运盐量。……它成为基本收入份额的一部分,额外的运盐量加倍,是为了让商人们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利润。1705年的夏天,商人得到了更多的援助:发出盐引的实际数目减少,使江西和湖广的盐价提高,更高的利润得以实现”[26],也给商人与盐官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二曰“带征”。“1705年5月,他(指曹寅)和阿山以及江苏、安徽巡抚一起就两淮赤字上了一份奏折。1703-1704年商人拖欠运税一百二十万两白银,他们希望在支付从1705年开始的连续八年年费的过程中偿还这笔费用”[27],带征既减轻了两淮盐商一次性偿还欠税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又使得两淮盐税不至于因盐商无法偿还欠税而流失。三曰“官商分认”。“官商分认”是李煦在康熙五十年(1711)六月十三日的奏折中提出的,由于康熙四十八年江南大灾,当时两淮盐税有一百三十七万两亏空,李煦于是提出了“官商分认,三年带征”,“于商人名下催完六十七万两,臣等代商人捐补七十万两”[28],计划在康熙五十三年(1714)全部还清这笔亏空。曹寅积极响应了李煦的建议,并认真付诸实施,直至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病逝时,仍以不能还清自己名下的二十三万两盐税亏欠孜孜为念。四曰向康熙建议在两淮盐税征收中实施各种优惠政策。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曹寅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二月所获的户部议覆:“二月,户部议,织造巡盐御史曹寅言,两淮从前积欠,四十二年,蒙敕借帑一百万两。四十四年,臣到任,将新欠具奏,又蒙恩准带征一百二十万。四十五年,又令臣等于五年内每年带还二十三万。今年方得清结,臣旧年交代新旧存库各课银共三百一十七万余两,现奉部拨一百三十七万余两,仍存一百七十余万两,今年春秋二季或再拨五十万,则所存只百余万两,若再多拨新课,四课同时督催,商力不无困乏。求将已丑一纲新钱粮提起,分作五年带纳,或将一纲钱粮内,只提起一百万两,分作五年带纳,则旧课即可督催,而新课亦不致交混,如此一二年,即可以年运年销。再臣等定例,十月上任,六月即行奏销,半年之间,督催太速,求将奏销暂移在十月任满考核之时。应如该御史所请。奉旨:'依议’”[29],在这篇奏折中,曹寅在康熙四十二年(1703)已经“蒙敕借帑一百万两”的基础上,又一口气向康熙建议了提税带征、延展奏销日期两项优惠政策,都得到了康熙的首肯。四是兴修水利以保障盐运。康熙四十九年(1710)的冬春之交,曹寅责成当时的仪征县丞金玌重修仪征东关水闸,“砻巨石以甃其下,筑疆堤御其冲”,并亲作《重修仪真东关石闸记》以纪其盛。曹寅之所以对仪征东关的区区一闸如此的重视,就是因为“盐艘在淮南者,万樯矗立,商经二三百里。从都转运使分司于通泰,催办于亭场,至是通赴仪真批验过所,始抵里河口闸,则由东关闸入,檥泊天池”,等候御史躬亲临按,秤掣覆验,“后乃解捆运行,俾商载江南、江西、河南、湖广四省。”[30]换句话说,仪真东关石闸是两淮之盐运往江南、江西、河南、湖广四省销售的必经之地,其经济与交通地位至为重要。

曹寅在钦差巡视两淮盐课御史任上的所作所为,得到了当时朝野各阶层的一致好评。从曹寅病危时康熙亲赐圣药,“限九日到扬州”[31],到曹寅病逝后张伯行在祭文中所称:“两淮盐课,为财赋要区,公则悉心经理,尽力缉私,诸如请蠲逋,议疏通,绰然有赋充商裕之机权”[32],再到曹寅病逝六年以后的康熙五十七年(1718),扬州商民在小东门街太平坊建曹公祠祭祀曹寅[33],总之,“曹寅在他最后的任期干得不是太坏,他留给李煦最多六十九万两赤字,但是不要忘记他是从他宣称的二百八十六万二千两白银的赤字开始的,……以康熙晚期盐政粗略的标准而言,他作为两淮巡盐御史还是完成了勘为楷模的最后一个任期”[34],曹寅在他的任期内,努力弥补了两淮盐运的盐税亏空,平息了当时因两淮盐壅商困而出现的隐性经济危机,更为后来乾隆年间“盛世”的出现打下了坚实的社会与经济基础。

 

 

[1]引自[清]佶山等修撰《嘉庆两淮盐法志》卷首,扬州书局[清]同治9年(1870)重刻本。

[2]同上。

[3]曹寅《奏谢钦点巡盐并请陛见折》,收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3月版。

[4]引自[美]史景迁著《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室宠臣的生涯揭秘》,上海远东出版社2005年5月版。

[5]同上。

[6] 康熙四十三年(1704)十一月,曹寅有《奏陈盐课积欠情形折》,其中云:“臣本庸材,膺此重任,日夜忧思,务求万全,使良商不致困乏,积欠可以顿完,渐求裕课养民之法,仰报主恩”;同月,曹寅又有《奏为禁革两淮盐课浮费折》:“臣筹画至再,是以将一切浮费,细行助定禁革。……如此奉行一二年,商力有馀,便当加课”;据此可见康熙当初派遣曹寅与李煦共同掌管两淮盐务的初衷所在。

[7] 曹寅到任之前,两江总督阿山即有《题请革除浮费折》(参见[清]山等修撰《嘉庆两淮盐法志·优恤》,扬州市图书馆古籍部藏扬州书局同治九年(1870)重刊本),罗列诸色浮费,总额已在银二十万两以上,可见当时康熙已经注意到两淮盐务浮费甚多的问题。

[8]《清圣祖实录》卷二四四,引自《清实录(中华书局影印本)》,中华书局2008年11月版。

[9]引自[美]史景迁著《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室宠臣的生涯揭秘》,上海远东出版社2005年5月版。

[10]徐珂《清稗类钞·度支类》“扬州盐课”条载:“扬州繁华以盐盛,两淮额引一千六百九万有奇,归商人十数家承办。中盐有期,销引有地,谓之“纲盐”。以每引三百七十斤计之,场价斤祇十文,加课银三厘有奇,不过七文,而转运至汉口以上,需价五六十文不等。愈远愈贵,盐色愈杂,乡曲贫民,有积日累旬坚忍淡食者矣。此非正课致之,商人积弊累之也。诸商所领部帖谓之“根窝”,有根窝者,每引抽银一两,先国课而坐收其利,一也。运脚公用,额定七十万,其后十增其五,而用不及半,二也。汉口岸价,每引又派一两有奇,三也。即此三项,已倍正课而过之。加以盐院供亿,各大宪缉捕、犒赏,又豢养乏商子孙,月支万计。最奇者,当时有春台、德音两戏班,仅供商人家宴,而岁需三万金。又总商谒见盐院,一手版数十文耳,而册载一千两。率由总商妄立名目,取诸众商。”引自《清稗类钞》第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12月版。

[11] 曹寅有《奏查过盐商借帑情弊折》:“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江宁织造、郎中臣曹寅谨奏:去年圣驾南巡,蒙恩赏借两淮商人库银一百万两。臣访闻商人只实得八十万两,其中又有非商借名领去者,臣不胜惊异。随行文按册集商细查,见其皆联络保结,一人有欠,全纲摊赔,日后徵收无碍,虽有瑕疵,臣不敢苛刻多事。合将查过原由,具摺奏闻。” 收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3月版。

[12]这是曹寅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11月初步调查所得的数字(参见曹寅《奏陈盐课积欠情形折》、《奏为禁革两淮盐课浮费折》,资料来源同上)。

[13]同本页注217。

[14]同上。

[15]这是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三月统计的数字,曹寅在此时的《奏设法补完盐课亏空折》中说:“臣今年新钱粮正杂带征各项,多于往年,共该征银二百三十八万余两,连前商欠共银五百二十余万两……”,据此,此时两淮盐务亏空已达七百五十八万余两。

[16]曹寅《奏陈盐课积欠情形折》。

[17]曹寅《奏报禁革浮费折》。

[18] 曹寅在《奏为禁革两淮盐课浮费折》中详细开列了必须禁革的浮费的具体名目:“一、院费,盐差衙门旧例有寿礼灯节代笔后司家人等各项浮费,共八万六千一百两有零。一、省费,系江苏督抚司道各衙门规礼共三万四千五百两有零。 (朱批: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两无多,何苦积害。)一、司费,系运道衙门陋规,新运道李灿系皇上特用之人,能依臣檄减革书承衙役家人杂费,共二万四千六百两有零,尚存一万两有零,养济各项人投。一、杂费。系两淮杂用交际,在阿山条奏别敬及过往士夫两款之外,共六万二千五百两有零。”

[19]王守基《盐法议略》卷一,收入《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91—1992年版。

[20] 即便是省费,也就是两淮盐商给江苏督抚司道各衙门共三万四千五百两的规礼,也是在康熙认为“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的情况下才得到保留的。

[21] 引自[清]张伯行《正谊堂文集》卷二十三,齐鲁书社1997年7月版。

[22] 曹寅《楝亭诗钞》卷五《真州述怀答徐道积编修玩月见寄原韵》。

[23]参见王利器《李士祯李煦年谱》“康熙四十五年”条,中华书局1983年8月版。

[24] 引自[清]张廷玉等编撰《明史》卷八十《食品货志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

[25] 即康熙四十三年。

[26]引自[美]史景迁著《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室宠臣的生涯揭秘》,上海远东出版社2005年5月版。

[27]同上。

[28]引自李煦《地方官员情形及设法补完库欠折》,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李煦奏折》,中华书局1980年版。

[29][清]佶山等修撰《两淮盐法志》(嘉庆十一年(1806)刊本),扬州市图书馆古籍部藏扬州书局同治九年(1870)重刊本。

[30] 曹寅《楝亭文钞·重修仪真东关石闸记》。

[31]李煦《奏颁赐药饵未到曹寅即已病故折》,收入《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3月版。

[32] 张伯行《正谊文集》卷二十三,齐鲁书社1997年7月版。

[33]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二十五《祠祀》:“曹公祠:在太平坊,祀康熙间盐政曹寅,康熙五十七年建。”引自[清]阿克当阿修、姚文田等撰《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广陵书社2006年12月版。

[3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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