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通〔2017〕15号
关于2016年度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对全市25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2016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1、优秀学校(4所) 宁远舜德学校 永州德宇成人教育中心 永州博尔专修学校 永州湘南高等教育函授辅导中心 2、合格学校(14所) 永州陶铸中学 东安县天成学校 永州育才科技职业学校 东安金桥中等职业学校 永州东方科技职业学校 永州九嶷工业学校 永州湘南旅游学校 永州方正职业技术学校 宁远九嶷理工学校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艺术学校 永州卓博成人教育中心 永州博海高等教育函授中心 永州锦程教育培训学校 永州大成教育培训中心 3、限期一年整改的学校(3所) 永州自考辅导站 永州英才成人教育中心 永州潇湘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4、不合格并停止招生的学校(3所) 永州科技学校 东安科技学校 永州新世界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5、终止办学资格的学校(1所) 永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
永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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