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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说法】欠款催收,一纸律师函搞定!

 lgzlawyer 2017-03-13


LAW TODAY

每日说法

欠款催收,一纸律师函搞定!

        甲服装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皮毛,后因服装畅销,加大产量,与乙公司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约定乙公司每月一次供货,甲公司在确认收货的7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但甲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迟结算。久之,乙公司也默认了甲的拖款行为,直至甲拖欠货款达半年之久,乙公司资金告急,多次催告下未果,委托丙律所代为催款。丙律所向甲公司出具律师函,明确欠款法律关系,要求甲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并要求违约补偿金。甲公司迫于不利法律后果,遂与乙公司结清款项。

大律师提醒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鑫涌大律师感悟】

        作为欠款催收最便捷的途径,律师函在如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明确的欠款法律关系让对方无从抵赖;其次,约定规定期限返还使得诉讼时效得以中断;最后,要求一定的违约赔偿给予对方最直观的不利后果。欠款催收,合理合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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