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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州路桥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金兴堂 2017-03-14

2016年台州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路桥区家长们关注的,从路桥区教育局获悉,2016台州路桥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路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一、招生依据

1.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53号);

2.路桥区教育局《关于实施201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路教教〔2014〕12号);

3.原招生文件。

二、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徐军礼

副组长:李文祥 孙小萍 梁茶斌 张秀娟

成 员:张素贞 於利敏 杨仁南 王秀琴 毛雪珍 吴凌晨 梁 琰

2.监督小组

教育局代表:洪新华 柯登地 徐同云

街道社区代表:翁文希 王萍萍 於婉玲 林新福 宋菊玲

工会代表:陈锦华 陈海霞

教师代表:郑国增 潘慧敏 郑灵亮

四、招生计划

1.班额:确保45人以内;

2.班级:9个班;

3.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以学籍管理能录入的为准(含超龄的)。

五、招生条件

1.学区内:按原文件、原规定、原操作办法执行,原有学区范围、单位不变,调整部分按路政办发[2012]62号、路教教〔2014〕12号文件执行。

(1)符合政府规定的适龄儿童(由政府提供名单);

(2)原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两证齐全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区级机关单位的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驻路部队的提供军官证、户口本、随军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3)学区内有户籍但在路桥区内无房产且常住在本学区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和社区常住证明、路桥房管处证明原件)。

2.学区外:学区内招生结束后,还有多余名额的,按批次先后顺序摇号录取,名额招满了就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摇号。

第一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户籍在学区内且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②房产在学区内且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

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户籍在学区内;②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镇(街道)内“六证”;③户籍和房产都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

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房产在学区内;②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且具备镇(街道)内“六证”。

第四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②具备镇(街道)内 “六证”。

六、招生时间

1.6月21日8时—11时,学区内报名、学区外第一批次登记。

2.7月7日8时—11时,学区外第二批次登记。

七、招生程序

1.公示招生文件、招生通告、招生程序等;

2.填写新生信息表,并承诺签名;

3. 查验《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表》;

4.提供相应资料(包括儿童预访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等;

5.审核资料;

6.公示符合条件的名单等信息,接受监督;

7.学区内招生结束后,如有多余的名额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按批次先后顺序启动摇号程序,程序同1——5。

八、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0576—82443061与监督邮箱tzslqxxzhaosheng@126.com,接受实名举报;

3.招生过程邀请监督小组成员全程监督;

4.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路桥小学的入学资格;

5.2014年报名的各类材料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前,房产所有权证必须是监护人完全所有。

路桥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台州路桥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台州路桥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浙江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台州路桥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台州路桥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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