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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这些消费真实案例 不看会后悔

 惊涛拍岸849 2017-03-14

  随着汽车价格的下探及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汽车消费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正因为汽车消费的普及,汽车车辆召回、汽车消费投诉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据消协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消协受理的汽车类投诉,仍高居所有品类第二的位置。在高企的投诉量背后,究竟是哪些汽车消费纠纷在发生,本刊选取3个真实案例,透过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您在买车用车时提个醒。

  案例1

  鸿都新能源4S店 “订”金变为“定”金

  

  ■ 事件回放:

  2016年8月27日,消费者洪女士与北汽新能源北京鸿都新能源4S店签了EX200订车合同,并交了5000元订金。北汽新能源北京鸿都新能源4S店,位于丰台区南三环西路附近。据她介绍,当时销售人员王先生说得很清楚,如果到时不买,这5000元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而且销售人员在收费的单子上填写的字眼也为“EX200 车款订金”。

  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交钱后,北京鸿都新能源4S店财务竟然在收据上盖上了“如未提车,此定金恕不退还”字眼。同一张收据上,销售人员手填项为“订金”,到财务就变成了“定金”,而且如果未提车,此定金恕不退还。洪女士觉得似乎上当受骗了!但转念一想,不出意外,她应该会提车的。

  后来,洪女士由于买房资金紧张,改变主意不想买车了,于是想把5000元订金退回来。可与销售人员王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沟通,眼看半年时间都过去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可以退,再等等!

  洪女士对《北京晚报》记者说,“感觉退钱遥遥无期了,一点希望都没有,4S店在搞拖延战术。”

  为此,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北京鸿都新能源4S店销售热线,询问买车交的定/订金是否可退,得到的答复就简单的三个字:不可退!记者随后又致电本事件当事人——销售人员王先生。在记者自报家门,并说明来电原委时,王先生说:“我现在正忙,回头给您回电。”可至记者截稿时止,记者一直未接到王先生的回电。

  ■ 点评:

  “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但在合同中意思差别甚远。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否则双倍赔付买方。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洪女士交的是车款订金,如果她不想在这家4S店买车了,这5000元理应退还给洪女士的。但同一张单据上,既有“订金”,又有“定金”,记者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案例2

  误入“假4S店” 消费者花高价买新车

  ■ 事件回放:

  2016年,房山的王先生想换台新车,他相中了奔腾B50,黑色豪华版。在网上搜了两三家4S店,均告诉王先生店内暂无黑色现车。“这时我就搜到了海润宝源,在网页上还挺靠前,我就打了个电话过去,说他们店里有黑色现车。”王先生说。

  当王先生来到地处丰台区花乡的店内后,发现该店的一楼停放了各种品牌的车型,海润宝源所在的二楼,则停放了两台车,其中一台为白色的奔腾B50。“店员告诉我黑色款在车库里,买车的话,我需要先交两万元”,王先生回忆道,“他说店里和中石化有合作,这两万块钱以后会以油卡的形式返还给我”。由于着急想买台黑色款车型,也觉得这家店和4S店看起来没什么差别,王先生签下了“购车服务条款”。

  随后,海润宝源的工作人员便带着王先生前往正规4S店看车,看了几家后,王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这怎么也是带着我来其他4S店买,不是自己有车源吗?”海润宝源的相关人员则以他们和各家4S店有合作等理由安抚王先生,想到自己的旧车已经交给海润宝源报废了,王先生也就没再多想。

  在海润宝源的带看下,王先生最终买到了这款黑色豪华版车型,后续的上牌、保险等业务,则回到海润宝源,由其办理。等到王先生再到店里谈上牌的事情时,工作人员的态度却变了味。之前承诺以油卡形式退换的2万块钱,成为了购车需要加收的20%的服务费,不予退换。此外,要想上牌,还需要缴纳3800元,包含了车辆的购置税、保险等费用。为了能及时上牌,王先生最后还是交付了3800元。目前,王先生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点评:

  这类伪装成4S店的售车机构,通常在网络上以“各种配置车源充足”、“低价售车”等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上钩。对于不了解市场情况的消费者来说,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建议消费者买车时,从官网或大型汽车垂直网站获取经销商信息;若从网络渠道了解到某家经销店,可以在官网上查找下有无该店。

  案例3

  东风日产骐达变速箱漏油

  ■ 事件回放:

  李先生有一辆2008年购入的东风日产骐达轿车,2014年3月,李先生在驾驶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送进4S店进行维修。在修理过程中,维修人员发现该车辆变速箱存在漏油现象,于是进行了曲轴后油封、前油封的更换。修理后,技工让李先生看了眼漏油部位,“我看到箱底部位都擦干净了”,李先生说,技工随后将护板装回原位。

  2015年7月,李先生去某快修店进行维修保养,保养过程中,李先生让技工打开护板,发现变速箱仍在漏油。质疑是否是之前的修理工作不到位,李先生在2015年8月中旬,将车开回之前进行维修的4S店,欲进行维修检查。

  李先生认为,由于有护板遮挡,平日的行车过程中,他并不能实时了解变速箱还有没有漏油,“当时维修之后,是在车辆静止的状况下让我验车的,我并不知道车辆在动态的状况下是否真的不漏油”。在车辆送去4S店检修后,在李先生提供的“委托维修结算单”中显示,4S店判定“发动机与变速箱结合部漏油”,“建议更换变速箱前油封与曲轴后油封”。

  “行驶里程不到两万公里(2014年3月维修时,行驶里程为38710公里;2015年8月送检时,行驶里程为47872公里),再度出现变速箱漏油的现象”,李先生对4S店检修的质量及能力提出质疑,并认为应当进行免费维修。

  4S店方面认为,李先生的维修发生在2014年3月份,2015年8月份再来维修,已经超过了1年2万公里(以先到为准)的维修质保期,“再次维修,需要车主自费”。

  ■ 点评:

  消费者在进行了一次变速箱漏油维修后,在一年后车身再次出现同样的故障。即使是4S店的维修不力,导致车体故障没有被完全修好,但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很难有材料可以自我举证,从而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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