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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蓝天下

 昵称39856387 2017-03-14

200711月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的成立以来,到现在全国法院共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有359个,它们对促进环境资源法律的正确施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遏制环境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今天的案例发生在山东省德州市,在闹市区有这样一家工厂——山东省德州市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它曾经是当地的明星企业,在它最辉煌的时候,曾经是世界最大的空心玻璃砖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日用玻璃生产基地。可就是这样的一家企业,后来却成了周边居民投诉的焦点。居民们反映,这家企业的烟囱每天都冒着浓烟,居民出门都要戴着口罩。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由国家环保部主管的一家全国性的公益组织,加强环境监督,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是他们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了解到德州居民投诉的情况后,他们决定先派人实地了解这家企业是否存在排放污染的情况。201525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来到了山东省德州市,在这家企业的围墙外,他们不仅能闻到呛人的气味,还看到滚滚的浓烟。

 

这家工厂烟囱里排放黄色浓烟已经持续有多长时间了?他们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居民们反映,这家工厂排放的浓烟不仅气味呛人,而且经常落下厚厚的烟尘,很多居民几年来都不敢在户外晾晒衣服了。据了解,德州晶华集团振华公司是一家玻璃生产企业,它已经在这里建厂有15年的时间了,因为这家企业长期排放废气,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

 

虽然有了判断,但是如何证明呢?这家企业是否长期超标排污?光凭拍摄到的视频和对居民的走访显然远远不够,还要掌握到真实有效的证据,那么,这家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哪些污染物?他们违规排放了多长时间?排放的量又有多少?这些证据都该怎么获取呢?

 

此时,一个关键角色的介入,从而揭开了这家企业排放情况的神秘面纱。德州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张培勇科长同振华公司打了多年交道,对这家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2000年晶华集团振华公司成立,投产之初,正赶上房地产业大发展,玻璃需求量大增,它们迅速成长为当地的明星企业和纳税大户。在最辉煌的时候,它一度成为世界最大的空心玻璃砖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日用玻璃生产基地。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这家企业逐渐出现设备陈旧,防治污染等设施没有及时配套等问题,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含有多种大气污染物。

 

在山东省环保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看到实时监测到的振华公司的相关排放数据,其二氧化硫比标准值超标5倍,氮氧化物超标5.4倍。那么,振华公司这样的超标排污已经持续多长时间了呢?据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201311月,20141月、5月、6月、11月,20152月,振华公司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振华公司对从2013年底以后存在的超标排放行为并不否认,但是他们依然没有及时整改,201412日,德州市环保局专门约谈了包括振华公司在内的当地几家重点污染企业,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按照德州市环保局的要求,振华公司必须要在20143月底之前完成脱硫脱硝的整改措施,但是,该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德州市环保局针对振华公司超标排放的情况,分别给予了它们四次行政处罚,尽管如此,振华公司依然没有完成整改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调取到振华公司超标排放的证据资料后,他们决定对山东省德州市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发起公益诉讼。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58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新修订后的《环保法》规定,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他们有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但是,他们马上面临一个最大的难题,那就是,这家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气究竟对环境造成了多大的损害?怎么来界定和计算出一个具体的数额?应该赔偿多少钱用于大气环境质量修复才是合理的呢?

 

根据德州市环保部门的相关检测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确定德州振华公司的超标排放时间为2013115日至2015315日,共计499天,他们又计算出振华公司在鉴定期间超标向空气排放二氧化硫255吨、氮氧化物589吨、烟粉尘19吨。评估鉴定中心认定振华公司所处地区是一个空气环境二类区,根据虚拟治理成本3-5倍的计算方法,建议采用最大参数5,即每种污染物治理成本总量均乘以5倍,最后计算出德州振华公司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共计2746万元。

 

20153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他们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立即停止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二、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746万元,款项支付至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的治理;三、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就在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的8天之后,即2015327日,迫于各方面压力,被告方振华公司全线放水停产。但是他们质疑2746万元这样的赔偿数额是不合理的,2746万元成了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振华公司认为这只是一个单方书面证据,而非司法鉴定。那么,法院如何在审理这起案件中,既能尊重事实,又能有效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呢?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入到污染源头企业中走访,到德州市环保局核实相关情况,并多次举行庭前会议,让原、被告双方围绕这个鉴定依据进行法庭质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振华公司所在区域为空气功能区二类,按照规定,损害数额为虚拟治理成本的3-5倍,法院认定按照虚拟治理成本的4倍计算生态损害数额,共计2198.36万元。

 

201671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一、判定被告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支付至德州市专项基金账户,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修复。二、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截至目前,判决生效已经过去了将近8个月,记者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中了解到,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并未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既没有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也没有赔付相关款项。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振华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拒绝了我们的采访要求。

 

一家守信用、有社会公德心的企业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应,更应该肩负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义与道德。目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如今,这家工厂依然矗立在城市闹市区,不过不同的是工厂已经早停产了,三个烟囱不再冒烟了,在德州市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企业在远郊区另选新址,按照最新环保要求建设新厂,原厂区准备拆除搬迁。周边的群不再受工厂排放废烟之害了,群众满意了,天空也变得更加透亮湛蓝了。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顺利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那司法如何为经济保驾护航呢?环境司法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又在哪些方面呢?

 

本栏目记者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做了专访。江必新副院长强调为确保绿色发展,司法为经济保驾护航必须要找准切入点,强调从保护优先、严格执法、保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六个方面要转变环境司法理念。

 

江必新说:我们在司法审判中间要通过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来尽量地减少环境损害损失的发生和扩张,在我们做出判决的时候,重点是以修复生态环境来作为主要的目的,在整个环境司法过程中我们要强化司法公开,健全相应的陪审制度,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老百姓公民参与到司法审判中来。

 

为了破解环境司法的重点、难点和盲点,20165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

 

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涉环境保护民事相关案件84664件。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2664件。其中全国法院已立案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12件;二审案件10件,一审案件审结54件,二审案件审结10件。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江必新还说:保障经济的正常运行是中国司法的一个重要的职能,也是一个重要的使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也离不开司法的护航。经济要健康地发展,必须要通过司法,来不断地清除、消除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摩擦纠葛和矛盾。出台这样一些司法解释,一个是要维护经济秩序,同时也要保护人民群众经济方面的权益,使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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