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班外时间临床危急值报告的几点伦理分析 原创 2017-02-28 bydjh 卫生管理智库 各家医院都有设置门诊,接诊病情症状表现比较轻的病人。门诊的接诊医生经常会开具一些辅助检查,以帮助明确诊断、对症治疗。 如果门诊病人的病情达到接诊医生认为的“住院收治标准”,就会将病人收入病房进行下一步的诊治,住院病人的临床危急值是由检验科及时通知病区,并做好记录;病区再依据这个检查结果来结合病情处理。 但是,门诊病人在做完检查、进行暂时处置或取完药物后,回家了。在此之前,可能有某些辅助检查的结果还没出来。那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种情况:某个门诊病人离开医院,接诊医生已经下班,检验科发现这个病人的检验结果符合临床危急值标准…… 问题来了: 一、门诊病人的临床危急值,是否需要告知病人?医方有没有义务? 对此,笔者认为,虽然患者有在诊治过程中另外选择其他医院、医生的权利,但是,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接诊医生的义务还没有结束。尤其是危及生命的信息,所以,尽管病人离开了医院,医方仍有告知义务。 二、如果将这个门诊病人的临床危急值告知病人,由谁来告知? 这存在几种可能的做法: 1、检验科人员。发现危急值结果的检验科人员,直接通知患者,尽快来医院就诊。 笔者不赞同这个做法。因为检验科人员无法依据检验结果来确定病情是否危及生命,他们的身份和职责是辅助检查,病情的综合判断需要医生来定夺,而且,检验科人员也可能没有门诊患者的联系方式。 2、医院总值班人员。既然是班外时间,病人也联系不到,检验科也不愿意承担这方面的安全责任,就会把情况报告给医院总值班。 工作比较负责、细心的总值班人员可能会在值班记录本上备案,并与检验科人员寻找接诊医生的电话、病人电话,通知病人到医院。可是,一来二去,这样的做法既不专业,也不及时。 3、值班医生。是否由检验科通知相应科室的值班医生呢?接诊医生已经下班了,应该由值班医生来引导那个病人按照急诊来处理。 这里分为急诊独立、半独立或依赖型几种情况。如果班外时间的急、危重病人都是由急诊科来接诊,急诊科是独立型运作,那就由急诊科值班医生对应处理。笔者认为,这也是合适的。 如果急诊科的值班医生还依赖于其他临床科室,那就是否由其他临床科室的值班人员来负责处理这个有危急值的病人呢?对此,笔者倾向于另一个告知责任人:接诊医生。 4、接诊医生。门诊工作结束后,接诊医生对所接诊病人的义务界限在哪里? 有的病人由门诊医生安排住院,有的病人离开医院回家了——只要还有检验报告结果没有获知,是否可以认为这个诊疗行为还没彻底结束? 而且,在此还有嫌疑:接诊医生可能疏忽大意了,当然,也可能是能力所限、其他客观条件所限,没有意识到病情会那么严重。或当时仅仅是怀疑,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才发现病情危及生命;或结合病情判断,这个所谓的危急值结果也不会对病人有重大影响。 依据“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要负责根据病情和危急值报告来判断,通知和提醒病人及时应对。如果病人拒绝,也要做好工作备案。 从门诊信息采集的角度来看,接诊医生也是最具备向相关病人告知危急值结果的条件。 三、综上分析,笔者认为: 1、门诊班外时间的临床危急值,应由检验科等辅助检查科室人员报告给接诊医生,由接诊医生联系已离院的门诊病人,结合检验结果和病情判断,提醒病人及时处理。 2、根据医院对急诊科的不同设置,急诊科医生和相关科室的值班医生,应配合接诊医生完成后续诊治工作。 3、如果病人拒绝配合,接诊医生、值班医生应将情况报告医院总值班,做好工作备案。 4、前提:一是接诊医生应认真细致,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录入病人的联系方式,或有必要记录,二是检验人员也要按操作规程排除设备故障、结果误差等因素。 欢迎与笔者探讨交流这项工作的信息、做法、观点。 附: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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