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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之《孔子再评价》

 知道. 2017-03-16
    一般公认,它是在周初确定的一整套的典章、制度、规矩、仪节。本文认为,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的晚期氏族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作为早期宗法制的殷周体制,仍然包裹在氏族血缘的层层衣装之中,它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直接从原始文化延续而来。“周礼”就具有这种特征。一方面,它有上下等级、尊卑长幼等明确而严格的秩序规定,原始氏族的全民性礼仪已变而为少数贵族所垄断;另方面,由于经济基础延续着氏族共同体的基本社会结构,从而这套“礼仪”一定程度上又仍然保存了原始的民主性和人性。就在流传到汉代、被称为“礼经”、作为三礼之首的《仪礼》中,也还可以看到这一特征的某些遗迹。例如《仪礼》首篇的《士冠礼》,实际是原始氏族都有的“成丁礼”、“人社礼”的延续和变形。例如《乡饮酒礼》中对长者的格外敬重,如《礼记》所阐释“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人孝弟”(《礼记·乡饮酒礼》)。可见,孝弟以尊长为前提,而这种尊长礼仪,我同意杨宽《古史新探》中的看法,它“不仅仅是一种酒会中敬老者的仪式,而且具有元老会议的性质,这在我国古代政权机构中有一定地位”。中外许多原始氏族都有这种会议,如鄂温克人“在六十多年前,凡属公社内部的一些重要事情都要由‘乌力楞’会议来商讨和决定。会议主要是由各户的老年男女所组成,男子当中以其胡须越长越有权威”。《仪礼》中的“聘礼”、“射礼”等等,也无不可追溯到氏族社会的各种礼仪巫术。《仪礼》各篇中描述规定得那么琐碎的“礼仪”,既不是后世所能凭空杜撰,也不是毫无意义的繁文缛节,作为原始礼仪,它们的原型本有其极为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政治作用。远古氏族正是通过这种原始礼仪活动,将其群体组织起来、团结起来,按着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规范来进行生产和生活,以维系整个社会的生存和活动。因之这套“礼仪”对每个氏族成员便具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它相当于后世的法律,实际即是一种未成文的习惯法。到“三代”,特别是殷、周,这套作为习惯法的“礼仪”就逐渐变为替氏族贵族服务的专利品了。孔子对“周礼”的态度,反映了对氏族统治体系和这种体系所保留的原始礼仪的维护。例如孔孟一贯“尚齿”:所谓“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论语·乡党10.1》),“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10.7》)。所谓“天下之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孟子·公孙丑下》)等等,就是如此。
    “礼”是颇为繁多的,其起源和其核心则是尊敬和祭祀祖先。王国维说:“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幽若丰,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观堂集林·释礼》)郭沫若说:“礼是后来的字。在金文里面,我们偶尔看见用丰字的。从字的结构上来说,是在一个器皿里面盛两串玉具以奉事于神。《盘庚》里面所说的‘具乃贝玉’,就是这个意思。大概礼之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各种仪制。”可见,所谓“周礼”,其特征确是将以祭神(祖先)为核心的原始礼仪,加以改造制作,予以系统化、扩展化,成为一整套宗法制的习惯统治法规(“仪制”)。以血缘父家长制为基础(亲亲)的等级制度是这套法规的骨脊,分封、世袭、井田、宗法等政治经济体制则是它的延伸扩展。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也正是由原始礼仪巫术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所谓巫、尹、史)演化而来的“礼仪”的专职监督保存者。
    章学诚认为,贤智学于圣人,圣人学于百姓,集大成者,为周公而非孔子,又说:“孔子之大,学周礼一言可以蔽其全体。”(《文史通义·原道下》)的确是周公而非孔子,将从远古到殷商的原始礼仪加以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和规范化。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革。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的论点是值得重视的。孔子一再强调自己是“述而不作”(《论语·述而7.1》)、“吾从周”(《论语·八佾3.14》)、“梦见周公”(《论语。述而7.5》)……其意确乎是要维护周公的这一套。“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6.25》);“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3.1》);“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3.17》)……是孔子对礼仪形式(“仪”)的维护。“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2.3》),“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12.7》)等等,则是孔子对建立在习惯法(“信”)基础上的“礼治”内容的维护。
    但是,孔子的时代已开始“礼坏乐崩”,氏族统治体系和公社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在瓦解崩毁,“民散久矣”,“民恶其上”(《国语·周语》)。春秋时代众多的氏族国家不断被吞并消灭,许许多多氏族贵族保不住传统的世袭地位,或不断贫困,或“降在皂隶”。部分氏族贵族则抛弃陈规,他们以土地私有和经营商业为基础,成为新兴阶级并迅速富裕壮大。韩非说:“晋之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韩非子·爱臣》)经济上的强大实力使他们在政治上要求夺权(田恒的大斗出小斗进实际是显示实力而不是“收买民心”),在军事上要求兼并侵吞,终于造成原来沿袭氏族部落联盟体系建立起来的天子一诸侯一大夫的周礼统治秩序彻底崩溃。赤裸裸压迫剥削(“铸刑鼎”“作竹刑”“初税亩”“作丘甲”)和战争主张,取下了那层温情脉脉的“礼”“德”面纱,公开维护压迫剥削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理论——从管仲到韩非的法家思想体系日益取得优势。
    孔子在这个动荡的变革时代,明确地站在保守、落后的一方。除了上述在政治上他主张维护“礼”的统治秩序、反对“政”“刑”外,在经济上,他主张维持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以免破坏原有的氏族制度和统治体系(“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反对追求财富(聚敛)而损害君臣父子的既定秩序和氏族贵族的人格尊严,成为孔子一个重要思想: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4.5》)
    士志干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4.9》)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11.17》)
    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已夫。(《论语·卫灵公15.26》)
    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欤!(《论语·子罕9.27》)
    这些都反映了被财富打败、处于没落命运的氏族贵族的特征。孔子尽管东奔西走,周游列国,想要恢复周礼,却依然四处碰壁。历史必然地要从早期宗法制走向更发达的地域国家制。
    这是社会的一大前进,在这基础上出现了灿烂的战国文明和强盛的秦汉帝国。但同时,早期宗法制所保留的大量原始礼仪体制中包含的氏族内部的各种民主、仁爱、人道的残留,包括像春秋许多中小氏族国家的城邦民主制政治,也全被这一进步所舍弃和吞没。历史向来就是在这种悲剧性的二律背反中行进。恩格斯说:“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恩格斯指的是资本主义对机器的采用。而从原始社会进到阶级社会,更是如此。社会的前进,生产的提高,财富的增加,是以大多数人付出沉重牺牲为代价。例如,在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中,战争经常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因素,但哀伤、感叹和反对战争带来的痛苦、牺牲,也从来便是人民的正义呼声。双方都有理由,所以说是不可解决的悲剧性的历史二律背反。当以财富为实力的新兴阶级推倒氏族贵族的“礼治”,要求“以耕战为本”,建立无情的“治法”,赤裸裸地肯定压迫剥削,以君主集权专制替代氏族贵族民主,来摧毁家长制的氏族统治的落后体制时,它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和进步性。但另一面,哀叹氏族体制的最终崩毁,反对日益扩大的兼并战争,幻想恢复远古剥削压迫较轻的“黄金时代”,企图维护相对说来对本氏族内部成员确乎比较宽厚的统治体系,不满、斥责、抨击赤裸裸的剥削压迫……这也有其合理性和人民性。历史、现实和人物本来经常就是矛盾和复杂的,想用一个好坏是非的简单方式来评定一切,往往削足适履,不符事实。孔子维护周礼,是保守、落后以至反动的(逆历史潮流而动),但他反对残酷的剥削压榨,要求保持、恢复并突出地强调相对温和的远古氏族统治体制,又具有民主性和人民性。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系,就建立在这样一种矛盾复杂的基础之上。
  二 “仁”的结构
  也几乎为大多数孔子研究者所承认,孔子思想的主要范畴是“仁”而非“礼”。后者是因循,前者是创造。尽管“仁”字早有,但把它作为思想系统的中心,孔子确为第一人。
  那么,“仁”又是什么?
  “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其含义宽泛而多变,每次讲解并不完全一致。这不仅使两千年来从无达诂,也使后人见仁见智,提供了各种不同解说的可能。强调“仁者爱人”与强调“克己复礼为仁”,便可以实际也作出了两种对立的解释。看来,要在这百次讲“仁”中,确定那次为最根本或最准确,以此来推论其他,很难做到;在方法上也未必妥当。因为部分甚至部分之和并不能等于整体,有机整体一经构成,便获得自己的特性和生命。孔子的仁学思想似乎恰恰是这样一种整体模式。它由四个方面或因素组成,诸因素相互依存、渗透或制约,从而具有自我调节、相互转换和相对稳定的适应功能。正因如此,它就经常能够或消化掉或排斥掉外来的侵犯、干扰,而长期自我保持、延续下来,构成一个颇具特色的思想模式和文化心理结构,在塑造汉民族性格上留下了重要痕迹。构成这个思想模式和仁学结构的四因素分别是(一)血缘基础,(二)心理原则,(三)人道主义,(四)个体人格。其整体特征则是(五)实践理性。这里面有许多复杂问题需要详细研究,本文只是试图初步提出这个问题和提供一个假说。下面粗线条地简略说明一下。
    (一)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与维护“礼”直接相关。“礼”如前述,是以血缘为基础、以等级为特征的氏族统治体系。要求维护或恢复这种体系是“仁”的根本目标。所以: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论语·学而1.2》)(“有子之言似夫子”,一般均引作孔子材料)
    “子奚不为政?”子日:《书》云:“孝乎惟孝,友干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2.21》)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1.6》)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8.2》)
    参以孟子“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可以确证强调血缘纽带是“仁”的一个基础含义。“孝”、“悌”通过血缘从纵横两个方面把氏族关系和等级制度构造起来。这是从远古到殷周的宗法统治体制(亦即“周礼”)的核心,这也就是当时的政治(“是亦为政”),亦即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春秋时代和当时儒家所讲的“家”,不是后代的个体家庭或家族,正是与“国”同一的氏族、部落。所谓“平天下”,指的也是氏族(大夫)一部落(诸侯)一部落联盟(天子)的整个系统。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孔子所谓“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孟子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也才能理解孔子的“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论语·尧日20.1》),孟子的“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孟子·梁惠王下》)等等意思,它们都是要恢复原有氏族部落国家的生存权利。孔子把“孝”“悌”作为“仁”的基础,把“亲亲尊尊”作为“仁”的标准,维护氏族父家长传统的等级制度,反对“政”“刑”从“‘礼’德”中分化出来,都是在思想上缩影式地反映了这一古老的历史事实。恩格斯说:“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孔子在当时氏族体制、亲属关系崩毁的时代条件下,把这种血缘关系和历史传统提取、转化为意识形态上的自觉主张,对这种超出生物种属性质、起着社会结构作用的血缘亲属关系和等级制度作明朗的政治学的解释,使之摆脱特定氏族社会的历史限制,强调它具有普遍和长久的社会性的含义和作用,这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把它与作为第二因素的心理原则直接沟通、联结起来并扩展为第三因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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