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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行为纳入铁路征信系统

 铁道之旅 2017-03-17

齐齐哈尔新闻网3月17日讯 (梁曌子) 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为了提高广大旅客诚信意识,弘扬守信行为,更好地维护铁路站车秩序,今年1月,铁路总公司制定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旅客有以下7种行为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

这7种行为分别是: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吸烟的;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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