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知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告诉您什么情形下可以共同申请同一商标 1、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主体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德州商标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注:这是我国根据《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在第二次修订《商标法》所增加的新内容)。 2、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大致有以下情形: (1)一个公司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公司,而其中一些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使用同一商标的; (2)总公司下属的一些子公司之间或与总公司之间需要使用同一商标的; (3)有些家族性的私营公司或者企业之间,要求使用或继承同一商标的; (4)父子、母女、夫妻、兄弟姐妹等自然人家庭成员; (5)生意合作伙伴; (6)自然人与企业合作共同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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